在有关唐山事件的一系列文章中,我的主要观点之一,就是这几个女孩遇到流氓骚扰,应该采取逃跑,躲避然后报警的方法,而不是你狠我比你更狠,你用手我用酒瓶子。想不到,这个观点受到了大多数读者的指责。
最近关于唐山案情有了新说法,似乎比想象的更严重,几个女孩可能只有一个活着,政府反而很尴尬了。就像铁链女事件一样,因为最近经济低迷,民怨很大,本来政府想以此事杀几个小流氓小官僚转移社会的关注焦点,结果发觉这事太残酷,发展下去民愤会集中到政府身上,所以开始控制言论了。我还是那句话,碰到犯罪避祸为上,生命至上,命没了贞操也没意义 。如果有女儿,更不要鼓励她们去和歹徒争强,这次几个女孩,用生命证明了这个道理。如果她们不用酒瓶子去砸,不会这么悲惨。罪犯是杀不完的,再严密的制度,再严酷的刑罚,也不会杜绝,而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不要用自己珍贵的生命去和这些贱人换命
网上又出现罪犯家属愿意花钱和解的消息,又有人蛊惑受害者家属,不要和罪犯和政府和解,非要弄死犯人,难煞政府。中国的法律,如果家属愿意原谅,可以减刑,当然要钱的,政府现在也希望家属接受钱,这样就可以说她们还活着,减轻点政府的压力。但如果你是家属,该怎么做呢,不接受和解,人死不能复活,钱也拿不到,人财两空,可能还被政府控制禁言。那些出这些主意的人,和那些建议女孩要反抗犯罪的人一样邪恶,和蛊惑乌克兰对抗俄国,台湾挑衅大陆的人是一样的,他们不是当事人,不用承担痛苦,还可以高喊道德求快感!道德绑架,非黑即白,将弱者陷于危难,这些人是道德婊,世上最坏的人!
我真的很困惑,遇到犯罪以生命为上的原则居然被那么多人骂?在我看来这是常识啊,不但北美每个公司,学校的安全教育中这么说,我刚到美国时,学校的安全手册说,什么时候身上都要带20圆现金。一旦被人用枪顶住了,就让他拿钱,通常是些毒瘾上来的人,那时候20美元够过下毒瘾的。北美是这么教育,中国也是这么教育的!
我追了很长时间中国的法制节目,如《今日说法》《一线》等,有一段时间的节目特别好看,那些案情连小说都写不出来。还有人讲解法律常识,以及遇到犯罪时的处置方法。最近,这些节目变得不好看了,过于强调维稳,所以我就不看了!
我印象很深的有两个案件,一个标题就是”斯德哥尔摩“。 有个老板带着他的女秘书开车经过一段荒僻的乡间路,突然遇到一辆劫匪的车,被撞出路边。老板机智跑得快,但跑出两里路,才想起女秘书,但他也不敢去救,就报了警。警车来了,见到车,没了人,于是就去追查。查了半夜,没有踪迹,警察就到女秘书的家里看看,竟然发现女秘书已经在家了。
女秘书报告了案情经过:劫匪有两人,把车上的东西拿走后,见到还有个女人,其中一个高个子说杀了吧,矮个子就开始拿绳子想把她勒死。眼看命悬一线,女秘书妩媚地对矮个子说,大哥,我家里还有一个80岁的老母,瘫痪在床,我死了她也得死,你放我一命,你要做什么都可以。说着,转动她 的媚眼。矮个子动心了,但高个子很生气,要亲自动手,矮个子说,你敢动,老子杀了你!高个子无奈,最后两人说好了,把她睡了再杀!然后把车开到一个废弃的房子里,矮个子带女的进去,高个子在外守着。一刻销魂,女子竭尽其能,让矮个子非常高兴。
做爱之后,女的又求矮个子救他。铁石也有心肠,矮个子不惜危险,把自己的衣服借给女子穿,然后自去引开守在门外的高个子,让女子逃脱。警察这时要女子提供那些人的藏身之处,女的说她答应过矮个子,绝不出卖他。公安使用了威胁手段,女的只能从命,矮个子竟然还在那儿睡觉,束手就擒。
另一个案件比较简单,一个姑娘被劫持,强奸了。罪犯本来要走的,姑娘恨恨地说,我认得你的,你是xx村的xxx的哥哥,我不会放过你的。结果可想而知,姑娘被杀死。要交代一下,前面那个女的30岁了,后面那个姑娘只有15岁,人生经验的不同,造成生死之别。
公安大学的李玫瑾教授讲解了该如何对待犯罪,她高度评价了前者,她说,生命是最重要的,在遇到危险时,以保住生命为第一优先,要机智地稳住罪犯,尽可能建立感情联系,不放弃一切机会。罪犯其实也很紧张,他们的杀机往往是怕暴露,要设法让他们放弃警惕。第二个女孩的错误,就是哪壶不开提哪壶了,强调了罪犯最害怕的一点,造成自己的身亡!
我建议,少看那些武斗电影,多看真实案件的法制节目。武打片里面的人刀枪不入,特别还有一些女间谍片,像《安娜》,一个女子可以对付一百个男子特种兵。事实上,女子的体力比男子小很多,男女体力差距很大,我以前当兵时,部队里一个瘦小的士兵单人强奸了两个正在游玩的女子篮球国家队队员,说明即使是强壮的女人也打不过男子。我在学医做解剖时,发现女尸不管多么大,其肌肉层很薄,大多是脂肪。这表现在现实世界,就是女人的力量天生比不上男人。别说女人,受过特种训练的男子,也斗不过两个人以上。这就像看AV,里面的人个个一上来就三百回合热身,事实上,大多数人十合缴枪。唐山的几个女孩可能这类电影看多了。有了现实感,在碰到真实的犯罪时,就不会犯低级错误,这时候犯错误的代价,就是死亡。
大多数人都没有特别的武功,遇到犯罪以躲避为上,到了安全的地方再报警。正常人见到报警会收敛,但犯罪者可能是神经病,酒鬼,先假设对方是不正常的。躲避不及,如果对方只是侵害一下,被打了一下,或摸了一下,也假设对方是疯子,不做反抗,可能就过去了。这次唐山那个女子,在被抽了耳光后,假设对方是疯子,不作对抗,应该不会发展到这样。千万不要自不量力地去激惹,特别这次两个女的都使用了酒瓶子反击,后果可想而知!
如果被控制,对方目的如果不是取命,是图色图财,能给的都给,还要设法和对手建立信任,让他相信你不认得他,你也不会告发他的,像上述第一个案件里的女秘书那样!最复杂的是对方目的是绑架,这里不仅被绑架者有技巧,绑架者家属也有技巧。
被绑架者,一定要设法和绑架者沟通,建立交流,显得很顺从,很尊重。绑架者是非常紧张的,并抱着随时撕票的想法,如果有感情交流,像上面那个案件中那样,保命的可能性较大。绑架者家属,是该报警还是不报警呢?这首先要通过对方的勒索电话判断,对方是专业犯罪,还是业余犯罪分子。如果是业余的,报警!如果是专业的,尽可能不报警自己解决。假如无法判断,还是赌对方是专业的,自行解决为好。如果是要求警方解决,要塞足钱,让他们像处理自己家里的人一样处理。警方很多更注重抓住罪犯,而不是救出人质。
我讲了那么多,其实我本人没有碰到过暴力犯罪,只是被偷过东西。因为连续追了三年的法制节目,一讲讲那么多,希望有益处。讨厌我的读者说,我竟然为罪犯辩护,三观不正,再也不看我的文章了。我本来写文章也不是卖钱的,也没打赏,反正你看和不看我都不知道。
我在多大工作时, 我的教授每周会议时让大家读一篇论文,然后要求提问题,如果提不出问题的人会被批评,他说,critical thinking 是一个科学家最重要的素质,没有这个能力,就别吃这碗饭了。我就是这样训练出来的,我的经历并不悲惨,也没觉得生活待我不公,我只是深知人性和世界是非常复杂的,不愿意人云亦云。非常感谢文学城,我怎么写也没事,我在中国的公众号混了半年,憋都憋死了,不让说话,比死都难。而现在到了自由世界,居然有人为了怕别人有看法,而不敢发表自己的真实想法,这真是作茧自缚了,讨厌我和喜欢我的,我都不认得,在乎什么?
比如这个事件,作者引申到如果打不过就该找到最好的策略,就是忍让。这个论点在身处荒野之中是对的,因为暴力在荒野中可以占优势,但在喧嚣的城市中就不对了,因为有公权力为每个人的人权做保障。当然具体遇到事情需要冷静处理,但是不追究该事件中公权力的失职,反而将矛头对准反抗的个人,明显是偏颇的。有时只有反抗才可以制止更恶劣的行为,无论是面对流氓还是职场。作者举给抢劫者几十美元的例子是错误的,因为性侵和抢几十美元有根本区别。
作者更不该以此引申到大国与小国之间,这次的乌克兰战争不就是个很好的范例,反抗了,乌克兰不但存在下来,而且战争局势有进一步变化的可能。更别说中日战争中国不就拖到了日本战败,中国历史上多次有以弱胜强的例子,曹操胜袁绍,苻坚八十万军队一战而溃,女真几万人战胜辽国七十万人等。
底线不底线,我早说过了,我和他的观点不同。难道观点不同的人,就不可以欣赏吗?
在中国,政府从来都是报喜不报忧,从来都是给人民看歌舞升平的一面,人们怎么能够把“缵动人头的地方视为不安全的地方?所以,对四个女孩的自卫方式,如此刻责,如此批评,是不公平的。
今天的文学城,上贴,比蜗牛爬还慢,周末有很多事情要办,不在此浪费时间了。
国外就不用说了,在国外,看到女人被侮辱,会有陌生男人出头的。
燕麦禾儿 发表评论于 2022-06-18 08:20:29
非常赞同女秘书的做法,非常聪明,在面对两个男人,曲意迎合,这是能保住性命的唯一选择。
但是,我要问一句,如果女秘书不是在荒无人烟,周围没有任何可以求救的黑夜,
女秘书是在一个座无虚席,人头缵动的餐厅,和四个好朋友一起吃烧烤,她遭到了摸胸的侮辱,
她还会不会对恶棍笑脸相迎,极力配合??????????????!!!!!!!!!!
她还会不会对恶棍笑脸相迎,极力配合??????????????!!!!!!!!!!
我告诉你,她拿酒瓶子砸那个恶棍,这都算是轻的。:)
但是,我要问一句,如果女秘书不是在荒无人烟,周围没有任何可以求救的黑夜,
女秘书是在一个座无虚席,人头缵动的餐厅,和四个好朋友一起吃烧烤,她遭到了摸胸的侮辱,
她还会不会对恶棍笑脸相迎,极力配合??????????????!!!!!!!!!!
博主是个聪明人,应该知道,前提不同,会导致不同的后果。
博主如此辩白,是一时糊涂?还是故意混肴是非?
你的道德水准太低, 有严重的五毛兄思维。 在你眼里, 蒋介石领导中国“对抗”日本, “挑衅”日本, 也是“世上最坏的人”?!
为谨慎起见, 我看了你文中提到的前面的, 被网友骂惨了的博文“为唐山渣男的辩护”, 发现你在这两篇文中所谈论的话题本质不同, 是对象相反的话题, 你完全混淆了。
在上篇文章里, 女孩在被言语侮辱和肢体攻击(打耳光)后,用酒瓶反击完全是自卫行为, 不能构成罪犯后续的暴力犯罪的任何减罪因素。你的论点完全错误, 网友们对你的评论是对的,那一篇的确是“找抽贴”。
这篇完全不同的话题, 是在困境前的应对策略的讨论, 不具有任何对罪犯的维护。 相反, 维护对象变成了受害女孩。
你文笔很好, 但逻辑感不好, 所以我此建议你在动笔前,多思考一下, give yourself a minute to think twice.
1.好汉不吃眼前亏,
2. 人在屋檐下,哪能不低头?
3. 大丈夫能屈能伸,
4,...
还有一位博击运动出身的徐小冬,他在视频中对女人给出的忠告是:就是千万不要跟流氓正面对抗,因为你根本打不过那些流氓,这时你能做的就是示弱,再不然就往人多的地方跑,这就像在电影“地道战“中说的那样:打的过你的时候就打,打不过你的时候就跑。用毛泽东的话说那就是:保存自己是第一位的!
逆耳之言:就如同良药苦口一样,哗众取宠那就是在装大尾巴狼。我支持你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