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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苏联解体,华约解体后,对二次大战中苏联的作用的评价翻了个个。苏联红军的正面形象在俄罗斯以外的地方已经荡然无存,都是清一色的按照西方,甚至是纳粹的说法,把红军说成是强奸犯,杀人犯。中国也不例外,官方对污蔑红军在东北行为的文章不再禁止,虽然官方并没有谴责性的声明。
但德国倒成了个例外,虽然按理说德国应该受害最严重。在柏林的苏军纪念碑和苏军墓被完好保存,并没有像波兰那样被损毁。在德国拍的各种二战影片中,苏军的形象是可以接受的。如著名的“毁灭”(Downfall)中, 有那么一个桥段,穿着纳粹制服,拿着枪的小孩碰到一个荷枪实弹的红军士兵。 红军见是个小孩,就示意他离开,不想小孩一枪打死了那位红军战士,战士死的时候,表情复杂。 另一段,则是女主角,希特勒的女秘书,穿着军服带着小孩离开被围的德军,穿过苏军时,也未被强暴,以后直到被逮捕,都在苏占区过着平静的生活。
战争是暴力的行动,被残酷的战斗烧红了大脑的士兵,某种程度上已经是野兽了。战争暴行是任何一支军队都难以避免的。 古代没法说了,自1899年黑格国际公约出台后,对什么是战争罪行有了个定义。对于士兵个体来说,违背了有关规定可以定义为战争犯罪;对于一支军队而言,如果没有约束士兵的纪律,甚至纵兵行凶,才可以定组织犯罪。
纳粹的党卫军,有证据证明其集体受命从事犯罪行为,因此是个犯罪组织。但德国国防军不是犯罪组织。苏联不是战败国,没有国际法庭去审判它,但除了集体处决波兰战俘这类行为外,关于强奸,屠杀,抢劫等,并没有这是苏军组织行为的证据。事实上,从斯大林,到各方面军领导,都发出过严肃军纪的命令,各部队,包括进入满洲的军队,都处理甚至处决过违反军纪的士兵,特别是强奸。
人有种非黑即白的思维偏向,但问题是,就像人的性格是复杂的,一个国家也是如此。可以说,没有苏联的牺牲和贡献,要打败轴心国如果说不是不可能,也是非常困难的。在德国纳粹手里,犹太人就是个死,波兰人乌克兰人是奴隶,当劳工和家仆的料,德国主子随时都可以杀了他们。在日本人手里,中国人也是奴隶,东北台湾更别想回归了。红军付出了60万人的伤亡解放了波兰,2万人的伤亡解放了满洲。那些牺牲了的红军战士,有的只有十几岁,也不是个个强奸犯,他们都是值得纪念的。
有些中国人认为,二战的结局是美国把中国出卖给了苏联,使得中国失去了蒙古,东北的工厂被抢,妇女被奸污。这是不全面的观点。美国承担了消灭日军主力,支援中国抗战的义务,但它无力承担需要几十万人命去解放东北的代价(那是原子弹还未成功),中国又打不过日本,就让渡一些利益让苏联去打。蒙古有没有中国的认可,都回不来了,只是有个认可在国际法上好说点。苏联死了快两万人才打下满洲,虽然抢了点工厂,占了旅顺,但建国后给了中国很多支援,肯定超过那些抢去的东西了,旅顺54年就还了。所以美苏都没有待亏中国,反而是中国应该感谢它们。
美国经典话剧“海军罪案调查”中,那个法官把杀害日军落水官兵的舰长治罪后,又说,正是像舰长这样的有缺点的军人,他们奋勇作战,才保证了那么多人没被希特勒做成肥皂。
对于苏联红军的行为,也应该有个客观而公正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