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头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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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规则也是规则

(2016-10-10 19:18:22) 下一个

有朋友给我留言诉说委屈。在单位勤勤恳恳干了五年,好不容易熬到一个升职机会。为求保险,还预先打点了领导,可提拔结果公示,却是年资较浅的同事。领导告诉他,同事通过亲戚搞定了更大的领导,实在无可奈何。

在留言的尾声,这位朋友颇为心塞地感慨:“为什么社会上有那么多潜规则呢?”

机灵的你们一定已经发出银铃般的笑声,嘲讽这位“五十步笑百步”。可我倒觉得,在乍看极端的个案背后,隐藏着更普遍的盲区:我们真的那么痛恨潜规则吗?

道德感爆棚的人,会不假思索地回应一句“当然”。制片人或者导演睡明星,属于以权谋私,职业道德沦丧。商场上谈合作,涉及返点或送礼,又是有欠光明,甚至有违法的可能。

但有些潜规则,非但不会视为洪水猛兽,很可能还浑然不觉。去三甲医院看病,辗转托人,临了塞个红包,从而插个队,买个安心,算不算“潜规则”?儿女面临入学,想方设法找关系,只为一张一字千金的批条,这又是哪条“明规则”上写的?

潜规则也是规则的一部分。而任何规则,都是当事多方博弈的结果。如果“明规则”能够确保最短时效、最大收益,“潜规则”便无处滋生。可现实是,“明规则”有法律的边界,有道德的束缚,有多方角力带来的消耗。为确保以最低的成本获取最高的利益,“潜规则”总会有空间。

 

如果留心网络留言和评论,会发现有趣的现象:不少抱怨社会不公的,潜台词是不公导致的利益与他们无关。不少斥责房价虚高的,都在等着抄底的机会。呼吁的前提无比正确,而且值得追求,但堂皇的冠冕底下,却是飞速运转的小算盘。这也就能够解释,成功学为何构成了畅销书的明面,与之对应的暗影,则是厚黑法则。

我不提倡“潜规则”,更反对以违法或背德的手段,达到徇私的目的。但一谈到“潜规则”,就站上道德的制高点,同样不足取。在表态之前,至少应该先弄明白:潜规则是什么,又如何运转。

曾经有人在知乎上提问,为什么那么多人仇视潜规则。我的回答是,很少有人真正仇视潜规则,仇视的只是自己在规则中的排序。利益有限,而欲望无限。潜规则避无可避,唯有慎之又慎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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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地 回复 悄悄话
xinxinchi 回复 悄悄话 说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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