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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止损

(2016-02-08 23:45:01) 下一个

止损的目的不只是终止损失,也可以用来保护已经获得的盈利。还可以当作寻找更好的入场点的方法。所以俺不同意有人把止损点设在-10%,或更大的跌幅。因为这样大的跌幅,真的就只能是失望后的止损,而且损失也已经很大。

如果入场点选择得很好,很理想。该股的走势判断正确,停损应该在1%-3%之内。如果大于3%,就表示入场点选择错误,太早进,太躁进。这样,经常 设立3%以内的自动止损点,会锻炼自己避免躁进,学习选择正确的入场点。这是一件很重要的功课。入场点不好常常是长期炒股无法赚钱的原因。

入场点不好会导致一买就先亏,失去信心。然后一旦等到出水,就立刻仓促逃离,无法获得最大的盈利。这样即使方向是正确的,获利原本也应该很大,只是因为入场点不好,被自己吓到,变得没有获利,甚至小赔。

如果止损出来后,可以冷静反思基本面有否改变,若是基本面和走势不变,只是因为市场的状况波动过度激烈而造成止损出来,在这情况下,可以再度以更低,更好的入场点进入。通常可以在止损点下的2%-3%,重新设入场点。

若止损后,股价开始往上涨,也可追涨。因为止损控制在3%以内,即使追涨还是可以获利,特别是3X的股票(ETF),最起码顺势的操作,赢利目标在 10%以上,可高达30%。逆势的操作及格盈利在5%, 10%以上为完成目标。所以即使止损点刚好是当天的最低点,被振出来后,股价开始上涨,超过3%,超过原先的买入价,就算达到停损价+5%, 若是上涨空间整个是15%, 表示停损后再追加入场,还有(15%-5%)=10%的上涨空间。

万一止损出来是因为方向看错,由于止损点很小,在3%以内,造成的损失不大。反而可以反过来操作,改变方向,从损失变成获利。大部分人继续亏损,往往因为止损的太迟,损失已经很大,变得不愿意止损,变得固执和意气用事。这是造成严重亏损的重要原因之一。

为什么选择3%以内的止损呢?

这是策略的问题。如果逆势操作盈利目标最少5%, 那么损失的目标(止损点)必须要小于盈利的最起码目标。这样,理论上才能长期保证赢。顺势时,如果设定盈利目标至少10%,那么止损点是可以稍微扩大一 些,比如到5%。 但是不宜太大。用窄一点的止损也不会碍事,但是不要小于1%。

即使设立了3%-5%以内的止损,有时隔天一开盘,跌幅已超过止损幅度,比如跌了-8%。在这种情况之下,最好就是立刻让它立刻止损出场,虽然损失高达8%。 这情形通常表示方向的改变,有可能是突发事件,改变了原来的走势或基本面。

止损点可以设立多个,也需要经常更新。

第一个止损点是设置在买入价的1-3%, 然后随着股价走高,看着股票走势图形,每到一个峰点,可以设立(峰值-3%)的停损点。这表示从峰点下跌超过3%,就应该要止赢卖了。一般稳定的趋势,短 时间内波动的幅度不应该太大。所以设3% 到5%是很合理的。超过这个幅度的拉回是很不好的信号,很可能会变盘。所以止赢锁利自动卖出是可以保护已获得的利益。这种以止损点来保护获利的好处是可以 不用全时间盯盘,避免意外(突发事件)。 若只是虚惊一场而被振出局,还是可以买回,还是可以追涨,若是上涨的空间还是足够大(比如超过7%)。不要因为被振出局后,而不愿意以稍微高的价格买回。 常常会有人不愿意回头买,所谓“好马不吃回头草”,这草若是肥草而且没吃干净,还是值得回头拾起。

转自:http://blog.wenxuecity.com/myblog/52780/201602/609653.html

 

抄底方式:

回复 'Inhale' 的评论 : 有时候在底部炒底,可以不设停损点,因为大部分的时候会超跌。所以安通常是建议分批买进的策略,每跌2%-3%加码买进。炒底的第一批可以用20%- 30%预备炒底的资金,第二批35%,第三批40%-45%。从第一批到最后一批最大的价差高达6%! 这是针对3X的ETF的。那么停损可以设在最后一批价位的-1%附近。这样平均起来最多大概损失3.5%!第一批地损失可高达7%。
如果没有那么多资金,只能做一批,就应该节制,在俺建议买进的范围的底部或以下再买进。这样虽然错过一些机会,但是一旦买到,就会赚很多。

另外一种炒低的方式是:

1。设一个合理不是最低(可能买不到),也不是最高的价位买进。

2。买到后立刻设停损点-1%, 若是被震出来,再立刻设被震出来的价位的-2%买进。

3。买到后重新设-1%的停损点。

4。这样虽然交易会比较频繁,可是每一次停损只有-1%, 累计不会超过-3%就会买到最好(最低)的价位!如果连接三次被震出局,第四次买进价就是相当于第一次买进价之下的-9%! 采取这种方式一定要严格执行!

5。若是第四次被震出来就不要再做了,表示方向可能错误!这样累计的损失最多就是4.5%。

http://blog.wenxuecity.com/myblog/52780/201608/12009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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