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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非曲直 (短篇小说)

(2016-02-09 10:33:27) 下一个

是非曲直  (短篇小说)

 

 

 

 

我早知道要出事的。

 

老头子已经五十出头,头发一大半花白了,天知道他打哪来的精神头,娶来这么个年轻老婆。按理说;我的脑筋也没这么死,你找个老伴儿过日子,柴米油盐,端茶送水,以慰晚景寂寞,再则餐馆里有人搭个手。这些我都能理解,人都是怕孤独的动物。但你找个二十八九岁的,算起来比我大不了七八岁,我的脸往哪儿搁?亏你好意思还要我叫她‘妈’,我怎么开得了这个口,只好有家不回了。

都是被中国城那些烂人整的,整天跑到餐馆里要钱,说是捐助国内希望工程,水旱灾民,好话一箩筐地抬进来。老头子天性喜欢戴高帽子,领事馆的国庆招待会去了几次,主席台上落个座,神抖抖地真以为自己是侨领了,屁颠屁颠地大把的钱捐出去,其实都是自己牙缝里省下来的。还隔三差五地往大陆跑,美其名去视察希望工程的进展。那些接待官员的脸笑成一朵花,捐出去的钞票百分之七十都进了他们口袋,还有就是被吃喝挥霍掉了。现在有钱的大爷来了,总得装个幌子吧。于是老头子被带领看了几道土垒的地基,然后就是吃,吃,吃,吃完山珍吃海味,吃完海味再吃国家保护动物,吃完保护动物大概就轮到吃人的胚胎了。

老头子是开餐馆的,吃饭喝酒照例对他说来是小菜一碟,我奇怪他哪来这么大的兴头?买了飞机票跑到大陆去混吃胡喝。直到他要找我‘谈谈’,又支支吾吾开不了口,我才知道事情出岔子了。老头三分羞涩七分得意地要我做好思想准备;你后妈又年轻又漂亮。

昏了头不是?老头子啊老头子,不是我说你,真不会自己照照镜子吗?又年轻又漂亮的女人,为什么会嫁给一个五十出头,初中文化,满脸沟堑成行的糟老头?老头一句话把我噎得透不过气来:她说她爱我。

 

天要下雨爷要娶,你在墙上撞头也没用的。飞机到的那天,老头子又刮脸又理发,一套米色西装穿得像个老阿飞似的,喷了满身香水接人去了。叫我在餐馆里给他顶班,说是要跟新娘子度蜜月——去拉斯维加旅行结婚。我那个礼拜正好是期中考,本来就功课多得头皮发秫。这下干脆交了白卷,这学期肯定要被教授当掉了。

老头子从赌城回来,牛哄哄地通知员工放假一天,要他们晚上带上家眷,来餐馆吃喜酒。我说老头子你何必张扬呢,餐馆里那批人的嘴你又不是不知道。人家娶了娘子金屋藏娇,你还来个安民告示。不怕人家背后笑你老牛吃嫩草吗?老头眼睛一瞪;安民告示?对了。就是要来个安民告示。我是明媒正娶的,哪个嚼舌头的话,餐馆里正好缺道红烧门腔。

 

你没法想象那个场景,个个衣装笔挺,个个油头粉面,个个嬉皮笑脸,好像一群骚猴子赴蟠桃宴来了。大厨广东阿蔡,帮厨潮州鱼蛋伯,油锅小湖南,山东马大嫂和洗碗的闷屁是属于厨房帮的,还有打杂的老墨荷西,带了家眷坐了一桌。前台帮另开一桌,计有上海胆小鬼,兔子,三踢脚,太学生,是跑堂大队的,加上带位的夜开花小姐带了她的男朋友,剩下三只位置是留给新娘子新郎倌的,还多一只?那是属于本人的,广东阿蔡促狭地挤眼睛:小弟,你看你老爹多疼你,为你找了个小妈妈,来来来,坐得靠近些。恨得我牙痒痒的,不是看这家伙是头牌大厨,我真把他那两只招风耳朵割下来炒个杂碎,送给后巷道里终日躺着的黑人醉鬼吃掉。

门一开,老头笑容满面地进来,大家‘哗’地一声起哄,拼命鼓掌,兔子还吹口哨。新娘子跟在后面,中等个子,眉眼整齐肤色白净,看来比实际年龄还年轻些,面对大伙儿的喧闹和起哄直羞得抬不起头来。现在大陆出来的女人还会害羞?倒真是一件稀罕事。老头子大大咧咧的,大陆跑得多了,连动作都带出领导干部的派头来,先揪揪领带,咳嗽一声,然后是微笑,挥手,微笑,再作手势要大家安静,他要讲话。

“员工们,兄弟们:”老头挺胸凸肚,脑门发亮,看起来很像个刮了胡子的袁大头:“承蒙大家捧场,来参加我和文娟的喜筵。我要在这个大喜的日子,感谢大家对饭店的贡献,我们都是来自五湖四海,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走到一起来了。这个共同目标就是生活得更好,没有钱的赚钱,没有屋的买屋,没有老婆的娶老婆。娶了老婆还要生一个大胖儿子,我们中国人一不怕苦,二不怕死,别人有的我们要有,别人没的我们也要有。”

阿蔡在下面起哄:“老板,一个哪够,要生就生一窝。”

“生一窝?那不成了老鼠了?”鱼蛋伯打岔。

阿蔡嬉皮笑脸:“生一窝有什么不好?到时候前台和厨房都是自家人,阿大收账阿二炒菜阿三跑堂阿四洗碗。饭店嘛就改名为米老鼠餐馆,生意保证旺到风生水起。”

老头子微笑着接下去:“大家高兴我也高兴,我现在为大家介绍一下我的新婚妻子——文娟,文娟在国内是中学老师,斯文人物。嗨,嗨,大家开我的玩笑没关系,文娟新来乍到,还请大家多多关照。”

“老板训过话了,新娘子也跟我们讲两句。”兔子提出。

三踢脚和太学生带头用筷子敲起酒杯,当当当。广东阿蔡和夜开花也加入,最后全餐馆的人都加入了,连听不懂中文的老墨荷西都嘻了张大嘴,拿了把叉子猛敲酒杯。只有我端坐在那儿纹丝不动。

文娟站起来了,店堂里一下子鸦雀无声,大家都伸长脖子,鱼蛋伯一滴清水鼻涕挂在鼻尖上,阿蔡的大包头在灯光下闪闪发亮,夜开花半只屁股搭牢凳子,上半身猴在男朋友的臂膀上,坐在我旁边的上海胆小鬼,紧张得面色发白,手里神经质地绞着一块餐巾。

文娟什么也没说,只是弯下腰,给大家鞠了个躬。

那个穿红衣的身影直起身来时,我脑中闪过老头那句话:你后妈又年轻又漂亮。

没错。

 

我尽量避免回家吃饭,三个人坐在一起不知有多难受,文娟和我都尽量不看对方,省得闹个红脸。只有老头子浑然不觉,呼噜呼噜吃完,嘴一抹:“文娟帮我泡杯茶,酽一点。”于是文娟放下碗筷,起身泡茶,我则三下五除二赶快把饭扒完,起身走人。

文娟在周末会到餐馆里来帮忙,准确地说;是来帮倒忙,夜开花在前台接了外卖单子,文娟负责把阿蔡炒好的菜分别装在盒子里,再放入纸袋里。过一阵客人就打电话来抱怨:我要的蚝油牛肉怎么变成酱爆茄子?我这辈子最讨厌的就是茄子。另一个客人在电话里大发雷霆:我要的烤鸭怎么没有酱和佐料?还有我的幸运饼呢?我家的小孩就在等这个。夜开花在电话里对客人好话说尽,阿蔡甩锅打碗地重新返工,太学生和三踢脚黑着脸再次送货上门。叫文娟收收钱,她会把五十元当成十元找出去,害得大家猜疑来猜疑去,最后文娟自己出面认下。

最头疼的是文娟老是把饭菜送给后巷的黑人醉鬼,弄到后来那家伙一到周末就等在餐馆门前不肯走,上门的客人掩鼻而逃。阿蔡只得搁下客人的单子先给醉鬼炒饭:妈的,侍候了白鬼还要侍候黑鬼,干脆把他请进来坐席得了。没见过的。

众人也只是私下抱怨而已,不管怎样说,文娟还算是半个老板娘,闯了祸有老头子罩着。还有大家看出文娟天生不是干这个的,对钱数目糊涂不说,来餐馆半年还会把最简单的菜式搞错。老头子有次无意中说起文娟是教音乐的,大家异口同声地说:原来如此。

文娟也知道餐厅大伙并不欢迎她来添乱,来得少了,不来了,老头子在餐厅宣布:她。怀孕了。

大家渐渐忘了她,有时某个人犯了个低级错误,其余人就会嘲讽:怎么弄得像文娟一样,你也想做老板娘?

 

暑假了,宿舍关门,我实在没办法了才回家,像做贼似的关在自己房间里,或者带了电脑,在星巴克泡个整天,很晚回去,客厅里老头他们在看电视,我眼神慌乱,含糊招呼一声,跑上楼锁在自己房间里,老头子粗声大气地来敲门:小弟,吃过了没有,文娟给你包好了菜肉馄饨。

包了金子我也不吃,还有两年半,毕业了工作在伊拉克我也去。

在一个屋里,总有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时候。老头子还是咋咋呼呼的做派,文娟看来却郁郁寡欢,说话有气无力,人倒是一点也看不出怀孕的样子,只是脸色越来越苍白,到怀孕的后期简直成半透明状,脖子上的静脉清晰地浮在那儿,指甲伸出来没一点血色,听说有一次洗澡时还昏了过去。老头子又是送医院又是请看护,家里鸡飞狗跳,饭店生意也搁下了。

文娟十月怀胎期满,生了个女儿,小丫头倒是蛮可爱的,胖墩墩的,一个月就会冲着人笑。满月时老头子大请客,好像整个中国城的人都来了,中国领事馆的人坐一桌,个个皮笑肉不笑,西装肥大,裤脚拖在地上,领带呢——结得像根咸鱼,改革开放也这么多年了,怎么这副扑克面孔就改不过来?

三个月后他们带了小丫头去中国,说是给她外祖母看看,过了一阵老头子一个人回来了,说文娟和小丫头还要住上一阵。

老头跟我两个坐在厨房里吃着餐馆里带回来的剩菜时,我看他确实老了,鬓边的头发全白了,脸上冒出的胡根也全是白的,下巴下面的皮松得挂下来,吃东西的时候,就像个口袋似的一伸一缩,嘴角往下耷拉,鼻沟旁两条皱纹深得可以跑马。老头还常常走神,阿蔡叫他进的货,他全然不记得,餐馆该付的帐单也没付,结果罚了好大的一笔钱。

晚上他常泡在线上给文娟打电话,关紧了门。我还是听得到他突然提高了声音,老头每次打完电话总是脾气躁的很,在店里骂骂咧咧的,打烊之后一个人在厨房摔筷打碗的,这时我就溜出去,在电玩店里玩个通宵。

 

老头半年里又往大陆跑了三次,每次都灰头土脸地回来,把自己关在房里一星期。我就在那时知道Some thing wrong。我暗自思忖;文娟大概不想回来了,叫我也不愿意住在一个鸟笼子里面。只是可惜了我那半边血缘的小丫头。

老头心思不在这里,饭店生意也一落千丈,阿蔡放出风声来有人要和他合伙开饭店,正在谈条件。鱼蛋伯也蠢蠢欲动地想另谋饭碗,兔子转学了,新来的侍者笨得要死,听说在国内还是副教授呢。夜开花甩了原先那个男朋友,搭上一个台湾人,听说很有钱,所以班也上得三心两意,到时候一个电话说不来就不来了。饭店里就我带了几个大妈大婶苦撑,我还得上学,就是再生两个脑袋四只手,再挖东墙补西墙也没用,树倒猢狲散,没几天的日子啰。

 

老头子这次在大陆呆了很长时间,就在餐馆快散架时,突然和文娟一起回来了,我松了一大口气。小丫头留给外婆了,老头说这样文娟可以脱出身来学点东西,找工作。

文娟在社区学院注了册,选了入门英语和一门电脑课,老头子兴冲冲地买来新电脑,请人来手把手地教她入门,天天早上开车送她上学。

文娟还是郁郁寡欢,虽然天天上学,复习功课,做家务,但总走一份神,好像人在这儿,魂却远远地被放逐出去,不知在哪个角落里飘荡。家里气氛变得很压抑,老头子想尽办法讨她开心,全然没用,最后买来一大叠电话卡:喏,有空给中国打打电话,看看女儿怎么了,很便宜的,不要心疼钱。

后来文娟学会上网,开始白天黑夜地吊在网上,我们从餐馆回来,她在网上,我们半夜醒来上厕所,她在网上,我们白天十点左右起来,她已经在网上了。我上网是玩游戏,文娟上网是和全世界用中文的网友聊天,通信。

这样的日子过了几个月,一天老头来找我,要我帮他打开网上的信箱,我问他密码,他说忘了。给了我一串似是而非的号码,要我试着打开。我当时心里就有些疑惑,结果第三个号码登录上去信箱就打开了,老头马上把我挤走,还把房门落了锁。

 

我很快把这件事忘了,一天晚上从学校回家,门口停了两辆警车,心里一惊。急步进门,却给一个站在门廊里的警察拦下了,一个劲儿盘问我的身分。从这儿可以看到客厅的情景,文娟坐在沙发上,脸上有哭过的痕迹,一个女警在做记录。老头被看管在和客厅相连的饭厅,两个警察守在一边。门廊里的警察不肯回答我的问题,只叫我回到自己的房间去。

隔着门板,隐约可听到老头的申诉:打她?我怎么会打她。我连手指头都没碰她一下。你说我对她吼叫?那我问你哪家夫妇吵架细声细气的?那个茶杯是我摔的,我自己的东西为什么不可以摔。我告诉你们,我是此地的侨领,有头有脸的,你们要注意影响······什么?你们要拘留我,我要请律师告你们。

啊哟老头子你犯糊涂了不是?人家吃你那一套侨领不侨领的混话?美国是个法律社会,总统犯罪一样被起诉。你还间接承认拍桌打凳,摔盘扔碗的,凭这人家就可告你运用暴力,威胁人身安全,办你个家庭暴力罪一点问题也没有。这样不行,我得出去。

出门去正好看到警察在给老头戴上手铐,文娟好像受了惊,语气急促地跟女警诉说着什么。她的英语还未到清楚表达的程度,那女警一脸漠然地听着。我推开阻拦的警察,走过去对老头说:“从现在开始,你一句话也别说,什么对错都别说。我马上请律师保释你出来。”

 

警察走后,我把自己的房门很响地甩上,在房里查电话本找律师,过了一会,房门上响起轻轻的敲击声,文娟的声音:“小弟,你有空吗?我想和你谈谈。”我本不想理她的,后来一想知道些情况对老头的案值有帮助。就开了门出来在客厅坐下。

文娟显得很迷惑,支吾了半天说::“小弟,我不知道事情会变成这样······”

我哼了一声:“事情已经变成这样了。”

“可是,警察不是我叫来的。”

扯谎,不是你叫的,难道警察是躲在床底下,听到你们吵架爬出来的?看到我不相信的表情,文娟急急地辩解:“真的,小弟,你要相信我,警察真的不是我叫来的。”

据文娟说,老头近日火气大得很,常摔东西,我们的房子是连幢的,隔音不好。隔壁住的白人老太太,已经过来几次了,说老头如果再高声叫嚷,摔凳子砸盘碗,她就要去报警。今天他们吵架时,下面有人按门铃,出去一看是警察,可能是老太太叫来的。

就算这样,但我弄不懂你们有什么可以吵的,别说老太太,我也不是被你们赶了出去?天天鸡飞狗跳的,还像个家吗?

文娟露出为难的神色:“小弟,不是我要吵的,是你父亲疑心病太重······”

文娟说;自从结婚后老头一直私拆她的信件,她有个很要好的女友叫李和谈,老头一直怀疑是个男的,每次来信都要疑神疑鬼。直到她回大陆,叫了李和谈出来见面,老头还是半信半疑。弄得她都不敢写信。偶然打个电话,老头会在另一个分机上偷听。她为此回了大陆,老头又跟了过去,好说歹说,保证今后改正。回到美国,上学时和男同学多说了几句话,不知怎的被老头看到了,当街又是一场大吵,弄得她都没面子回课堂里去。她想过离婚,但想想孩子太小,忍了下来。直到学会上网,生活才有了些乐趣,可以跟同学熟人,新旧网友之网上聊天,通信。近来她发现有人潜入她的邮箱,偷看或删除她的信件,除了老头还有谁?诘问之下,又是一场大吵,直到今天警察上门······

我一阵脸红耳赤,原来老头叫我帮他干这个。

“小弟,事情到了这个地步,也不是我想见到的。当初人家介绍你爸时,亲友大都反对。我也考虑再三;他年纪是大了,但人忠厚可靠。我也就是为了这个才嫁了他。原想来美国能学一门技术,能自立,能有份舒心的日子,年纪大也就大一些吧。可是事情完全跟我想的不一样······”

我本能地为老头辩护:“我爸还是很在乎你的。”

文娟苦笑了一下:“也许太在乎了一点。”

我倒深有体会;‘在乎’这个东西,太少了不行,太多了呢,又把人憋得透不过气来。我妈在世时天天逼着我喝牛奶,好像多喝一杯牛奶就能长生不老似地。这倒还罢了,我十七八岁还天天在我耳边啰嗦要换袜子啊,要添衣服啊,要去理发了呀。真是把人烦死不偿命。直到我妈生病故世,我才尝到失落感,茫茫世界上能有个人关心你感觉还是不错的。

我板起脸对文娟说:“不管怎样,他是我爸,我不要他有牢狱之灾。你们有什么问题,最好能内部解决。在美国,就是离婚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但是,捅到警察那儿去是最坏的一个结果。”

文娟两眼定定地看着我,一言不发。

我又说:“明天我会请律师把他保出来。如果警察问起你,不要夸大事实。你也知道,老头子就是那么一副臭脾气。”

文娟叹了一口气:“小弟,你也不相信我······”

相信又怎么样,不相信又怎么样。我才懒得来管你们的事了。老头子一出来,你们自己去解决。少来烦我就谢天谢地了。

 

就是请了律师,老头子还是在里面呆了一个礼拜。出来那天,我开车去接他。站在拘留所门口,老头子畏缩了好多,耷头耷脑地像条淋了雨的老狗,再也没了‘侨领’的强蛮。上了车,老头子只问了我一句:“文娟在家吗?”听到我肯定的答复,他如释重负。路过中国城时,他一定要下去买只烧鸭,说文娟喜欢吃的,大家好好地吃顿团圆饭,洗洗晦气。

等我停好车进屋,看到那盒鸭子扔在厨房的料理台上,纹丝不动。他们的房门关得紧紧的。我打开保丽龙食盒,挑了一支鸭腿,还没进嘴,就听到隔了房门传来文娟低声抽泣,老头子急促的指天罚咒的声音。那个肉麻劲儿,我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胃口一下子破坏殆尽,扔下鸭腿,跑去街上买汉堡王充饥。

 

老头子回来了,把饭店扔回给他。我得以抽出空来专心对付功课,已经拖下一大截了。如果连续两个学期都被当掉,别人不说,我自己都觉得太没面子,在学校里走路都抬不起头来。家里有文娟成天在那,诸样不方便,我一般是在学校图书馆复习,或者找个咖啡店,买杯咖啡,一直泡到打烊,回家就一头钻进自己的房间。

店里并没有什么起色,大厨阿蔡跑了,和人合伙开了家饭店,就在离我们店一个半街口之远,抢去不少生意。老头子只得一面登广告找人一面自己下厨,并动脑筋培养洗碗的闷屁上炉台。帮厨的鱼蛋伯倒是还在,因为人家嫌他太老,又常嗜酒误事。两个礼拜没到店里,再去前台又换了几张新面孔。除了兔子还在,连上海胆小鬼都另寻高枝去了。

老头子如果认认真真地经营,饭店还是撑得下去的。毕竟我们开了多年,有批老客人。但老头子魂好像不在身上,饭店最忙时他泡在电话上不知跟谁嘀咕些什么,一大叠客人的单子在干等。客人不满意小费就少,小费一少前台的跑堂就留不住,找来新手顶上也只会每况愈下。自从老头子回来后,前台已经换了两茬人了。

老头子对这一切却好像熟视无睹。

一天老头子叫我给他代半天工,他有些事要处理。我虽然不情愿,但还是去了。刚一开门送货的老李就来了,与平时不同的是他手上没拿货,直别别地站在柜台前对了我傻笑。我说老李今天怎么有闲空?老李说我来拿钱啊。我诧异道:“什么钱?”老李露出不悦之色:“货钱啊,我也要养家活口的呀。”我更吃惊了:“你说我爸没付你钱?”老李搓着手说:“已经欠了一个半月了,天天说下个礼拜。现在人也不见。”

我无言。

老李不死心地说:“也许你爸在收银机里留了钱吧。”

我一言不发地打开收银机,让老李看清里面用来找零的二十多块毛票和夸特。老李大概是急眼了,连这点钱也要。我本想阻止,再一想算了,拿走吧,拿走吧。一堵墙要倒了,单凭一根桩子是撑不住的。

下午店里一歇下来,我就开车往家里去。我一股子憋气在身子里撺掇,我要回去把账本和收来的信用卡单子摔在老头子面前,告诉他别再用我做挡箭牌。我情愿搬出去,打份工养活自己,不再跟他趟浑水了。

 

我差点开过头,因为我家车道上停着一辆崭新的丰田可乐娜,流线型的白色车身,像个女生打扮好去参加高中毕业舞会那般耀眼。我身不由己地停下来观摩一番。

这是一辆最新上市的可乐娜,S型的,合金钢轮圈,车身四周加了裙边,行李厢尾部带扰流翼,看起来像跑车。车窗是黑色的遮阳玻璃,内部配备了桶式皮椅,还有天窗,应该是同类车中最高的级别了。

我开的那辆破道奇除了常出毛病,在路上抛锚之外,车子外形就像三个鞋盒叠在一起。我早就想换辆车了,家里没钱也没撤。老头子开的那辆庞提雅客已经走了十五万英里,跑起来吭哧吭哧地喘粗气。车窗玻璃上两条大裂缝,里面座位破得成了一堆烂絮,还在鞠躬尽瘁。

看到这辆崭新的可乐娜怎么不眼馋。

正在我低头弯腰打量时,老头子从车库里钻了出来,身后跟着文娟。

“不错吧,今年的抢手货。”

“你新买的?”

老头子指指文娟:“给她买的。她上学要用车。”

我心里百味翻腾,人家说娶了媳妇忘了娘,这老头子娶了小娘子忘了儿。要知道文娟连驾驶执照也没有,她一礼拜上三天学,而公交车站就在家门口三百米处,直通学校。老头子付不出老李的货钱,自己和儿子开破车,却大手大脚地为文娟买下这辆新车。

我直起腰来,压下胸中的酸意,故作轻松地问老头子:“多少钱?”

旁边的文娟抢着接口:“不是买的,是租的,每月才三百块多。”

我白了文娟一眼,转头对老头子说:“今天老李上店里来要钱了,说你欠了他几个月了······”

 

我决定搬出去,随老头子怎么去折腾,眼不见为净。

我在离学校不远处找了个跟人合租的公寓,白天除了上课,还在学校咖啡厅里打份零工,晚上开车送披萨。日子紧巴巴地还过得去,只是睡不好,合住的一个家伙养了条奇娃娃狗,别看巴掌大小的一条,只要风吹草动,半夜也会狂吠一通,把人吵醒。

一天我在超级市场买牛奶,碰上兔子,我说你今天怎么这么早下班?兔子一脸惊讶,说饭店关门了你不知道?我摇摇头,说我好久没回家了。其实这也是意料之中的,欠了那么多债。兔子说老头现在开广告公司了,整天在中国城里悠转拉广告。

这倒是个新闻,老头子拉广告?

兔子操着广东话说:“喏,就是那些免费的电话黄页,把商家的广告登在那里,一年收个几百块钱的那种。不是真正的广告公司啦。”

广告才几百块钱一年,佣金能有多少?老头子王小二过年,一年不如一年了。

 

我在中国城看到过老头子一次,那次我送披萨回来,在等红绿灯时正好看见老头子在街角上停了车,从后备箱里抱出一叠免费的黄页电话簿,在挨门挨户地送给商家。人家还嫌烦不肯收,老头子在那儿点头哈腰地给人说好话。等他一进旁边的店家,那原先的店主就出来把电话簿扔进路边的垃圾箱里。

我看呆了,直到后面不耐烦的喇叭声响起,我才踩下油门开走。

那夜在奇娃娃时断时续的吠声中,我一夜没睡好。老头子给人赔笑的样子在眼前不断出现。说实在的,我有些可怜老头子,他臭毛病不少,好高骛远,喜欢戴高帽子,脾气急躁,吃相难看,做事毛手毛脚,顾头不顾尾。但真说他罪大恶极也没有,有钱的时候,他对别人掏钱都很爽快的。自己却很省,餐厅里有什么剩菜就吃什么。他仅有的两套西装,都是中国城的小服装店买的,那种腈纶料子,大便颜色的便宜货。

要是我妈还在就好了。

我下意识地认为他是在娶了文娟之后走下坡路的。

文娟并不是个坏女人,我不至于连这点识辩能力也没有。她只是成千上万想借了婚姻出国的年轻女人中的一个。想出国无可厚非,年轻女人嫁年长男子也并非少见。问题是他们不合适,天生八字不合,世界上没有那么多好人坏人,但很多人确实不合适,分开没有事,在一起就种种麻烦都来了。

都说回国没好事,中年男人,老年男人,借了种种冠冕堂皇的理由回国,其实就是贪图大陆女子容易上手,或者做短期情人,或者做二奶,最笨的就是像老头子这样昏了头娶回来,还以为女人爱上他了,真是笑话。

本来就没什么基础,也缺乏长期生活的了解。女人一来美国,原来的供求关系就此翻了个个,出国的终极目标一步达成,男人就是一根鸡肋了。男人却看了女人的脸色过日子,当初吹了些牛的,现在吃苦头了。当初令男人迷醉的温柔笑容,现在要挤牙膏才挤得出来。当初看来那么好性子的,现在一句话说错,脸要阴上十天半月的,并且动辄得错,弄得手脚都不知怎么放了。

从见到文娟的第一天起,我就知道她不快乐。我想老头子也知道,所以他变了法子想哄她开心。文娟也是想融入新生活的,如她去餐厅帮忙,去学英文,可是没有效果。老头子脾气急躁,看哄她不下来,就禁不住暴跳如雷,然后再赔礼道歉,买礼物讨好她,回国旅行。但长期下来,两人都疲掉了。

如果我是文娟我也不会开心。原来对美国的幢景是那么地辽阔,来了之后却发现生活枯燥,家里饭店一条直线。原来以为美国回来的人总有些与众不同,生活了一段日子才觉得中国人就是中国人,到哪儿都是一样行事。当初想年纪大些没关系,却不想代沟很难逾越,从生活到想法没一件是吻合的。再加上近距离在一起过日子,老年男人的固执,迂腐,酸臭,力不从心,全呈现在眼皮底下。怎么会开心得起来?

我听说过有大陆女的嫁到美国来,一下飞机就溜之大吉,娶她的呆头男人连面都见不着。相比之下,文娟跟老头过了两年多,还生了个小丫头。算是不错了。

我嘴上说不管他们的事。但老头总是我爸。这层关系离不了,撕不破。他倒霉我总是担忧的。不过,再担忧也没用,我自顾还不暇了。

 

我又有好一阵子没听到老头子的消息,学校和打工榨取了我全部精力,连睡眠也不够,偶尔有一天空挡,我一定是睡到中午才起来,吃了早中饭再看个电影,让自己放松一下绷得太紧的神经。

那天我还在蒙头大睡,门被敲响。我满心不情愿地跑去开门,养奇娃娃的室友告诉我楼下有人找。下楼一看,竟然是老头子,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找到这儿来的。老头子讪笑着说正好路过这里,就来看看我。但我从他闪烁不定的眼神里看出他又有麻烦了。我长叹一口气,把他带到路口的咖啡店里吃早餐。

果然不出我所料,老头子捧了杯咖啡,面前早餐盘里的东西一口不碰,低头不语。我也埋了头吃我的煎蛋卷,我知道老头子憋不了多久,就会把他的苦水全部倒在我耳朵里的。

“她有人了。”他含含糊糊道。

我还没完全醒透,这句话被我听成文娟又怀孕了,脱口而出:“那要恭喜你了。”

老头子的眼珠像要掉出来:“你说什么?”

我说你又要给我添个小弟弟或小妹妹了,所以恭喜你啊。

老头子的面孔皱了起来,露出一副像哭泣老太婆似的表情:“我是说她在外面有人了。”

这是哪里跟哪里了。我张大了嘴,尴尬得差点把舌头咬到。

原来老头子为了这个跑来跟我诉苦来了,只是我是他儿子,老子跟儿子在这种事情上实在不是个好的谈话对象。

我没话找话:“是你疑心生暗鬼吧,这种事情可不好随便乱说的。”

老头子两只手扒着领口,好像要把心掏出来似地:“我怎么会乱说呢?这是丢人到家的事,我会没事安到自己头上来?”

 

据老头说,他已经起疑有段时间了:文娟变得特别爱上网。上网就上网呗,现在年轻人都迷恋网络。自从你搬出去之后,原来你的房间就被当书房,电脑也设在那里。文娟上网总是要把房门给锁了,偶尔一两次闯了进去,文娟总是手忙脚乱地把电脑一下子给关了。你如果浏览网站,跟同学朋友正常聊天,我这个做老公的不会来干涉你,用不着这般鬼鬼祟祟。

在那期间,文娟常常心不在焉,要付的账单忘记,后院的果树枯死,家里的手纸用完也不知道买。跟她说话常常是好一阵才回过神来,有时会一个人关在厕所里哭泣,有时却又莫名其妙地微笑。我一天跑生意回来,家里冷锅冷灶,什么都没准备。而她有时比我还晚回来,问她说是跟朋友一起逛街去了。问她哪个朋友?又吞吞吐吐不肯告诉我。

你如果正大光明,有什么不能告诉我?你越是躲躲藏藏,我只能怀疑你外面有人了。

我说:“老头子,这可不是可以凭空瞎说的。”

他瞪着我:“她都可以做出来,我怎么不可以说。”

我耐下性子:“听好了,老爸。如果你不要这个婚姻了,如果你想再次进警察局,如果你要糟蹋你自己,那你尽管去说好了。”

老头子大概听进去了,沉默半晌又开口:“我在那段时期里,茶饭无心,心里有事,生意也做不好。有事没事总往家里跑。究竟想怎么样我自己也不明白,有时想揭穿文娟的小动作,有时又想什么都没发生。我情愿是自己多疑了。我们之间的争吵也多了起来,小小的一件事,不知怎地就吵了起来。她说我疑心病重,我说她不坦白不磊落。她反问我要她坦白什么?妈的,这一问我还真地说不上来。”

“自从上次警察上门之后,文娟变得有恃无恐,她知道案子还没结,我还在行为监守的期间,地检处随时可找我麻烦。所以她态度变得很刁钻,说什么在美国就是夫妻之间,还可保有个人自由。我没权利对她刨根究底,那样不但不尊重她,也不尊重我自己。”

我说:“这点她是没讲错,老头子你要小心,别犯上次那种错误。”

老头子犟了头道:“上次我也没做什么。只不过声音响了点。”

我警告他说:“你如果喉咙再响起来的话,吃苦的就是你自己。”

老头子蔫了,垂头丧气地说:“娶个老婆,结果请了个祖宗来了,说不得,管不得······”

我摇头不语。人受的罪都是自个找的。老头子要不是花了心,找来这个年轻的老婆,哪里有今天这么一堆麻烦。他自己受罪,还要把我都搅在里边。

我再一次告诫他:“老头子,你老了,别再给自己找麻烦了。看开点,就是离婚,也没什么。天不会塌下来的。”

老头子嘀咕道:“我哪要找麻烦。我这样辛辛苦苦是为了啥。不过,我不会离婚的······”

这样的谈话不会有结果的,老头子这个年纪,要他改脾气还是杀了他容易。他找我只是为了吐口憋了太久的怨气而已,就像人在后院挖个洞把憋不住的话倾泻进去一样。

谁叫我是他儿子呢。

 

再磕磕绊绊,日子也要过下去的。我虽然跟他们很少联系,但中国城就这么点大,有时还有零星半点的风刮到我这里来。我一律装傻,不吭声,不评论,不参与,就图个耳根清净。

中秋节前,老头子打电话给我,叫我回去吃饭。我想都没想就拒绝了,说功课太忙。老头子说还是回来一次吧,你差不多半年没进家门了。何况,你妹妹回来了······

我倒是挺想那个小丫头的,她回去时不到两岁,大眼睛圆盘脸,扎了把冲天小辫,会笑,会装哭,还不会叫哥哥,口齿不清地叫我‘嘟嘟’,挺淘气,挺可爱的一个小不点。现在该是四岁了吧,老头子说让她回来上幼儿园。我犹豫了一下答应了。

我一直拖到最后一刻,才抱了个大泰迪熊上门,告诉自己跟小丫头玩一阵,吃了饭马上就走。是文娟来开门的,她身后是躲躲藏藏的小丫头,两年不到,竟然怕羞了,赖在她妈身后不肯出来。我把藏在身后的泰迪熊宝宝拿出来,马上跳了脚来抢。老头笑呵呵地从厨房出来,戴了围裙,搓着手说:“正等你哪,马上开饭。”

好一幅天伦之乐的图画,不知情的外人看了只有羡慕的份,老夫少妻,儿女双全,佳节团聚,美酒佳肴。如果老头子的黄页电话簿要登一幅全家福的广告,那么这里是最好的取景角度。

当老头子把一个硕大的什锦砂锅放上饭桌时,小丫头已经和我半点生分也没了,一手抱了泰迪熊,一手拖了我的衣角,‘嘟嘟’,‘嘟嘟’地要我去跟她办家家酒。文娟哄她:“乖,吃了饭再玩。啊。”

文娟坐在我的对面,在喂小丫头吃饭之际,不时抽空给我布菜,殷勤地帮我倒茶添饭。我冷眼看她,比一年前胖了些,描了眼线,修了眉毛,有股成熟女人的风韵。变化更大的是,她完全摆脱了刚来时那种羞涩畏缩的神情,自信张狂,说起话来,老是有意无意地压着老头子一头,连讥带讽的。好几次连我都听不下去,再看老头子,一脸尴尬地戆笑,当了儿子的面被老婆奚落是件很没面子的事情。

我食不知味地吃着文娟捡到我盘子里的菜肴,嘴上和他们应答着,心里总有股奇怪的感觉。这两个人坐在一张桌子上吃饭,在一个屋顶下过日子。连我偶尔回来一次都看出他们貌合神离。表面上看起来,老头子是被她收服了,像面团似地被捏来捏去。但我是深知他的性子的,一言不合会把手上拿着的任何东西朝你脸上摔过来的那种。只怕文娟不知轻重,如果老头真的反弹起来,又是一场鸡飞狗跳,到时不知怎么收场。

吃完饭我就走了。文娟说:“小弟再待一会一块吃月饼吧。”我说晚上还要上班,是让人代我两小时班的。当老头子跟我出门时,我说老爸我走了,你自己当心。

在明亮的月色下,老头子的脸色发灰,叮嘱道:“常回来看看。”

“我会的。但可能很难抽出空来,实在太忙了。”

“老爸我没照顾好你,老了,心有余力不足啊。”老头子低下头喃喃道。

一种陌生的温情突然涌上来,我忍住喉头冒上来的哽咽,说:“我能照顾自己,你别担心。”

老头什么也没说,只是疲惫地挥挥手,转过身,脚步拖沓地走回屋去。

 

我有时会梦见幼年时情景,那时我妈还在,一家人住在中国城的一个小房间里,老爸在餐馆打工,每天晚上很晚才下班。有时他会带个炸鸡翅或夫妻肺片之类的外卖回来,我钻进被窝了,听到响动就从床上爬起来,拿双筷子,跟老头子一块分享他的宵夜。我妈在火油炉子上给老头子下面。吃了宵夜,老爸在厕所里长时间地冲淋浴,当那扇雾气缭绕的浴室门打开时,我已经沉入梦乡了。

现在想起来那情景就是所谓的‘家庭气氛’,简单,但又完美。跟经济条件无关,人心踏实,只要一点小小的享受就十分满足。现在我妈不在了,老头子又这个样子。我真的不知怎么办。

我知道的是,闭紧嘴巴。

 

那次送披萨,天下着毛毛雨,原不是我的轮值,但老板把单子交到我手上,说:“西区的,辛苦了。”我们几个送外卖的都不想接西区的单子,第一路较远,第二那地方是片新区,房子都一模一样,很难找。但老板的吩咐又推辞不了,我硬了头皮开车出了门。

那地址是一片工厂改成的商住两用房屋,楼上住人,楼下做工作室或画室,说是从纽约学来的。住了好多艺术家。我到了那里发现停车场泊得满满的,只好并排停车,打了双黄灯,捧了披萨,寻找B-6 的门牌,找了一阵,总算绕到后面找着了。门一开,一个留着络腮胡子,扎了马尾辫的东方男人出来,我把披萨递给他,正在他掏钱付账之际,我无意中一抬眼,一个熟悉的背影落入眼帘,是文娟?不,我不能肯定。幽暗的画室很深很大,只开了一盏射灯,明晃晃地打在一幅画像上。那女人又是背朝着我,始终没转过脸来。所以我出来时注意了一下停泊的车辆,就在左面第三个停车位上,泊了一辆白色的可乐娜······

我没有马上回披萨店,而是跑进一家咖啡店要了一杯咖啡。一个人坐在空荡荡的店里发呆。

文娟真的做出来了?老头子讲她外面有人了并不是空穴来风?但文娟实在是不像能够做出,或敢于做出这种事的人。也许她只是探访朋友?也许是我看错了人?而那辆白色的可乐娜跟满街跑的白色丰田车长得一模一样。

可是我心底的直觉告诉我,没错,就是她。就是我老爸给我找的‘小妈妈’,又年轻又漂亮······

我知道我手心里捧了颗炸弹,引信滋滋地冒烟。但没人知道这炸弹什么时候会爆炸?也许一年半载之后,也许就是下一刻。我得小心翼翼,胆战心惊地守护着这个秘密,咬紧牙关,尽量不让这颗炸弹提前爆炸。

 

我为了避着老头子,又搬了一次住所。我家在城北面,新的住所远在南面,靠近一个小公园,区域很坏,晚上常有毒品贩子在小公园里做生意。我下班回家都提心吊胆的。但是我知道老头子不会找到这儿来的,并且连以前的室友都不知道我的新地址。

但我忘了,在现在这个高科技的时代,如果有人要找你,只要那人有足够的办法,手段,权威,没有可能找不到的。

那晚上我回到家已经快十一点了。刚用鈅匙打开门,起居室的破沙发上站起两个男人。同住的家伙常有不三不四,不明身份的访客,大家都是浅浅地打个招呼,从不开口寒暄,所以我略微点个头就想上楼。

其中一个男人叫住了我:“你有空跟我们坐一会吗?”我含糊应了一声:“好,不过我得先去洗个澡。”另一人过来拦在我与楼梯之间,一撩衣襟,显示了他配在胸前的金色警徽。我第一个反应是哪个同屋贩毒藏毒,我遭到池鱼之殃。正想说明我只是新搬来的房客,差不多都不认识同屋。警察却充耳不闻,一边一个,把我夹持到客厅坐下。

屋子里的气氛是有点奇怪,平日闹哄哄的同屋,此刻却关紧了房门,一个都不出来。可是我能感觉到他们都贴着门板,竖了耳朵在听客厅里的动静呢。但是我并没特别紧张,因为我从不搅合进他们的活动,警察问话我什么也不知道。

警察却好整以暇地看了看手表,接着拿起遥控器打开了电视,是第七台ABC的晚间新闻。女主播一脸严肃地报导说有重大新闻,今天早上十点钟左右,一个小女孩被人丢弃在机场。镜头一转,出现了机场里熙熙攮攮的人群,一个小女孩焦急地在人群中穿梭着,寻找着,看看无果,大哭起来。

我浑身绷紧,从第一眼我就认出这惶急的小女孩是小丫头,我的同父异母小妹妹。

警官们一脸穆肃,一声不吭地盯着电视。画面上又出现了机场上的监控镜头,可以看到老头子提了个不大的行李袋,牵了小丫头进入画面,在机场里无目的地走着。小丫头抬头跟老头子说了些什么,老头子蹲下来,跟小丫头说了几句话。然后就走开了,走了两步再回头,小丫头还站在那里,眼巴巴地。老头再一次回头,走出画面······

‘啪’的一声电视被关掉。

警察和我坐在那里,谁都没开口。我脑子混乱极了;老头子发疯了吗?把这么小的女儿丢在那么一个人来人往的地方?还是老头子离开小丫头之后遭遇到什么不测?文娟呢?为什么没见到她的人影?他们去哪儿?难道只有老头子和小丫头两个出行?

一个警察站起身来,拖了一把椅子,在我对面坐下。

“我妹妹怎么啦?”我焦急地询问警察。

“她在一个安全的地方。你不必担心。”

“那我爸呢?”

两个警察对看了一眼,坐在我对面的警察道:“这也是我们想知道的事。”

“为什么?他人在哪?”

“如果可以询问他的话,我们不会辛辛苦苦找到你这儿来。”

“他不会把我妹妹一个人扔下的。他一定出了什么事······”

“整个机场都找遍了。”

我一下懵了,什么意思?老头子遭了不测?还是······我不敢想下去了。

但文娟呢?老头子不见了,小丫头是可以回到文娟身边去的呀。

从两个警察沉重的脸色看来,文娟也不见了。

果然,警察接下来就询问我文娟平日的日程,她的经济来源,她和老头的关系,她交往的人际等等。我说我早就搬出来住了,最后一次见到他们是去年的中秋节。警察还是不肯放松,要我仔细回忆,如果有任何可疑的地方,都要详细说来,那对破案有帮助。

破案?那么这是个刑事案子了?不单单是人口走失那么简单。

“是的。”警察肯定道:“我们是重案组的。”

我在一霎间想到文娟可能是和那个扎马尾辫的艺术家私奔了,老头子遍寻不着,气急败坏来个釜底抽薪,把小丫头扔在大庭广众的飞机场,造成轰动效应,逼迫文娟出面。对,就是这么回事。

我决定能不说就不说,能少说就少说。

对面的警察还是不舍地追问:“你父亲和他妻子的关系怎么样?”

“还行。”

“怎么个还行法?”

“上次中秋不是还一块吃饭了嘛。”

警察摇摇头,意思是我怎么这么幼稚,吃个饭能说明什么。

“他们吵架吗?”警察追问。

“这我就不知道了,我不和他们住一起。”

“可是上次警察上门时你在场。”

看来警察从案发到现在这么短的时间里也做足了功课,但也不是没有破绽。

我说:“我并不在场,我是事后才到的。你可以去查询当时的办案人员。”

另一个警察问道:“你为什么不跟你父亲住一块?”

“美国人不是都这样吗?谁上大学还跟父母一块住?”

那警察看问不出什么来,换了一副推心置腹的语气:“我们来寻求你的帮助,因为这案子看起来不乐观。如果你有任何的消息,或者你回忆起任何不正常的地方,请跟我们随时联系。”

说着给了我一张名片,然后离去。

门后几个家伙都装得不在意似地出现:“小子你干了什么,弄得被条子盯上了?”

我只是轻描淡写地说:“什么事也没有。我妹妹在机场走失,现在找到了,一场虚惊而已。”

 

但是这事件显然不是虚惊两字可以搪塞过去的。

我堵得了同屋的口,可堵不了电视台记者的口。这几天电视上到处都是机场上小丫头彷徨无依的大镜头,楚楚可怜的女娃子赚了不少同情的眼泪。听说每天有几十个电话打到电视台去,要收养这个‘中国娃娃’。爱心泛滥是不是?可是小丫头是有亲生父母的,还轮不到你们这些善心人士来操心。

但老头子和文娟就是不见影踪,随着时间流逝,心中的不祥之感越来越浓重。有传言说老头子用假名买的机票,飞回中国去了。也有人说老头子哪里也没去,从机场出来就回到市区藏匿起来了,还有人说在一家广东茶楼见过他。

晚上六点钟的新闻报导说在本市西区发现了一辆白色的丰田可乐娜,违规泊在那里已经有两天了。拖车人员在警察到场的情况下打开后车厢,赫然发现一具女尸,据警方报告,是年轻的东方女性······

 

警察又一次上门。由于文娟在此地没有直系亲属,所以我这个完全没有血缘关系的‘亲属’是警察唯一可倚靠的对象。我被叫去认尸,在冰冷的法医室里,日光灯惨白,雷莎尔药水味道刺鼻,一具女尸直挺挺地躺在一具钢架子床上,身上没有衣物,露出肩膀,盖了张有些黄迹的白被单,脸色发青,眼睑微开,头发由于在冰柜里存放而结了一层冰霜。我默默地站立在钢架三尺之远处,无论身后的警官怎么催促也不肯再走前一步。

“是不是文娟?”身后的警官发问。他发不好‘文娟’这个中国名字,听起来就像‘问卷’一样。

我点点头。

警察又问了一次:“你肯定?”

我转身朝门外走去,没有再回答他。

真是一张问卷啊,怎么会是这么一个答案!文娟,文娟,我还记得你第一次走进餐馆的情形,一个文雅羞涩的年轻女子,眼睛亮亮的,充满了对生活的期望。何曾几时,一切都乱了,一切都面目全非。你的人生戛然而止,你的女儿永远失去了母亲,你的美国梦变成了恶梦······

是谁夺去了你年轻的生命?

一个黑色的念头浮上来——老头子?

尽管警察话语中明显的暗示,尽管媒体上铺天盖地的猜测和论断,尽管所有的迹象一起指向老头子。我还是不能把他和谋杀者联系起来。老头子大大咧咧,口无遮拦,毛毛躁躁,顾前不顾后。可是我不相信他敢杀人。

我记起一件小事;有一阵厨房闹鼠患,老鼠在夜间钻进仓房,咬破装米的麻袋,或是其它没有收进冰箱的食物。放了老鼠夹子和粘板,都收效甚微。不得已请了专业灭鼠公司来,在老鼠进出的通道上设了特殊的笼子。两天后就抓了一只大老鼠,活着,在笼子里眼睛亮晶晶地看着人。马大嫂说这是只怀孕的母鼠,你看它肚子滚圆。鱼蛋伯说那就等生了小老鼠,拿来下酒。众人说你真敢吃老鼠啊。鱼蛋伯说你们知道什么,这在广东算是美食,新生的小老鼠,不脏的,眼睛都没睁开,粉红透明,看得见骨头和内脏。筷子一夹会叽叽叫,蘸了酱油,一口一个,生猛鲜活,没有比这更好的下酒菜了。众人一边大叫恶心,一边却又耸恿老头子把老鼠养起来,等小老鼠生下来让鱼蛋伯当众表演。老头子脸色铁青,骂道:老鼠吃你几颗粮食,你就要吃它子孙啊?别造孽了。把老鼠连笼子装进他那辆庞提雅克车里,开车出门拉到野地里放掉了。

我不是说不肯杀老鼠就必定不敢杀人,我只是说人是个复杂的东西,我们对自己并没有很多掌控力,虽然我们自以为有。在很多情况下身不由己,一个心慈手软的人一步过线就踩到杀人犯那边去了。

你别说你不会,人说过头饭能吃过头话不能讲。这个世界上是没有什么事不可能发生的,说不定有一天你会发觉你的牙齿咬在自己的耳朵上,你的左脚踩在你右肩上,然后你再左右开弓打自己的嘴巴子,直埋怨;我怎么没想到会弄成今天这个地步呢!

如果真是老头子干的,以我对他的了解,他一定在无人处频频地抽自己的嘴巴子;什么大不了的事情,要弄到今天这个地步?夫妻不和谐而吵架相骂,世界上多了去。老男人小女人过不下去,要分手要离婚,世界上多了去。就是年轻女人偷了汉子,世界上也多了去。堂堂的查尔斯王子还戴绿帽子呢。有道是退后一步海阔天空,何苦把自己葬送了,再把全家赔进去?

 

老头子抽起自己来一定又狠又重,但把脸扇成个南瓜都没用。事情已经不可挽回了。只是苦了我那个还不懂事的小丫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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