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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旦净丑 演绎人生戏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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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不过那半步雷池》

(2016-11-02 14:05:47) 下一个

同学会,尤其是上了年岁的同学会,多少都会闹出些八卦。本来就是同学,加上年岁已到脸皮加厚,融入刻意营造的嬉闹氛围,胆小的变大胆,胆大的要包天,生生造出多彩的故事来。

一时间, 同学会成了各路写手的热门题材,这边鸡血四射,那厢满地鸡毛。写的人多,后来者求新意,不能不变本加厉,想象力之丰富直逼抗日神剧。亲历者不是不相信,只是不相信会发生在自己的圈子,感叹道:我们这些人太守规矩 ;从来不参加的人正好止步,以为不屑,斥责说:什么玩意儿,我丢不起这个人。

成千上万的同学会,有没有进场是君子,出场还是君子呢?本人觉得有,下面的故事,讲的就是君子之交,信不信,您自己做主。

雷是男生,余是女生,大学同学。四年当中,他们加起来讲过的话不超过十句,简单到介乎“是”或“不是”的程度。他们不是个性害羞,也不是互别苗头,根本原因是,他们同学的班级,不知道中了什么邪,班风接近封建社会,男女生上课不讲话,下课不交往。迟至四年级,毕业在即,男女生的人性才复活,强烈地想了解对方,只争朝夕。

春江水暖了,他们还是没有交往,因为彼此错过了。三年级时,年级搞班级调整,余从四班调到六班。他们两个即使有心,失去了合适的平台。况且,思春的情愫盛开,他们没有把对方收入视野。怪不得他们。恰同学少年,挂念的都是班级甚至年级最出色的人,美貌的,多才的,得宠的,他们两个都不在三种人之列。

年级搞毕业二十年庆,雷成了北美召集人,负责拉4-6班的一干人。他勉强上任,当成一桩苦差事。读大学时,他是个不抢风头的人,上不了台面,民间的人缘倒满好。来美国十好几年,该有的有了,想有的还没有,一个中产阶级。他信上帝不上教会,对世事变幻,对自己的小日子,他看得开不存小心眼,难得的明白人。总召集人挑上他,确实考虑到这一点。对生活持豁达心态的人,广大群众是尊敬的,因为都知道,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太不容易。

动员工作出乎意外的顺利,也许他真有感召力,也许天时地利人和,正是瓜熟蒂落的时节。几圈电话打下来,谈了不下二十几号人,明确说来不了的有三位,犹豫不决的有三位,按同学会平均出勤率50%的比例,他的成果接近辉煌。

余是其中一位犹豫不决的同学。从前的几次小范围同学会,她场场缺席,同学们对她了解不多,谈论自然少。她最后一年脱离班级,和大家的感情差一层,而四年级正是奠定这群男女同学关系的关键年。

余来不了,原因很简单:她的儿子太小,才三岁,离不开妈妈。她的老公是老美,她的婆婆早就讲明不带孙子辈。雷暗忖,她毕业二十年,小孩才三岁,不是离过婚,就是嫁人太晚,生儿子冒了一定风险。

通过其他女同学,他侧面打听余的情况,得知她离过婚,与原配生的儿子在上海念高中。现任丈夫是个会计师,比余大十多岁。她原来在国内的一家外企供职,他们同过事。眼下,她在北卡夏洛特市的一家保险公司上班,做前台秘书。

雷体谅余的实际困难,准备把她划入放弃的那一挡。出于礼貌,他还是再试一次。她坚持不去。他们接着谈别的。雷告诉她,他自己的儿子刚上大学。得知雷公子读的是一流大学,余说,我以后要多请教你,可以少走弯路。雷说,你儿子才三岁,不要太紧张,该玩让他玩,到初中再认真规划。

他们聊得深入,不知不觉,聊了一个多小时。

记忆中的余,是一个风风火火、笑脸常开的江南姑娘。她现在的声音听起来年轻,笑点低,笑声不断,是个好听众。

他们承诺保持联系。雷说,我比你早来几年,有关美国生活,有关孩子的教育,你有任何问题,随时找我,我会掏心掏肺,无私奉献。

保持联系,很大程度已变成一个客套,没有几个人能认真遵守。他以为,他和余的交集冲了终点线。

总召的活动安排出了大纲,客气地请他发表评论,他仔细审阅,挑不出毛病,由衷佩服总召的干练与缜密。他开始为自己的回国之行做准备,对即将和同学们的重逢充满期待。

离同学会不到一个月,余来电话,说她的小姑丢了装配厂的工作,一家四口投奔哥哥,准备借住一小段日子,找到新工作就搬走。作为交换,她愿意帮忙照看余的幼儿。余说,现在我去是不是太晚?雷说,不晚不晚,双手欢迎。她说,小班聚会,我算是四班的还是六班的?雷说,当然算四班的,四班是亲娘家,三年的养育之恩哪。余哈哈笑起来,说,我就是这么想的。如果六班的人不请我,我一直呆在四班。

同学会如期举行,套路基本相似,不赘述。女同学中,嫁得好的混得好的,好像还是当年比较出色的那一票。男同学中,分化比较明显,好几位当年默默无闻的人物现在非常出彩。

班级小聚,堪称一个人物的同学喝醉了,当着大家的面,一五一十地透露他现在有多少财产,存折有若干张藏在哪里,跟老婆吵了几次架,老婆如何如何蛮不讲理。

众人听得乐坏了。一个女同学说,余,你老公是会计师,赶紧记下来,以后叫你老公帮忙查账。

余笑着说,我那位,说是会计师,日子过得一塌糊涂。他可以坐在游泳池边上睡觉,脑袋挺着,口水流着,还打呼噜。请他来中国,比请总统还难,什么也吃不惯,住宾馆就喜欢朝楼底下拍照,尽拍马路上的阴暗面。

女同学附和道,倒也是,你们年纪差那末多,以后要操心的。

余说,现在就操够了心,你看,我脸上的皱纹,比得上特雷莎修女了。

雷发现,乍看,余老了不少,程度好像超过同班女同学,习惯过来,还是能辨出她当年的清秀,而且,她化的妆浅。

大家一笑了之。都是中国人,谁不知道,打是亲骂是爱?当着众人攻击老公老婆,十有八九是感情好的夫妇,说得再过一点,显摆也不无可能。

八位在美国讨生活的同学共同语言多,相约到一家民国风的酒店喝英式下午茶,雷主动表示,他负责买单。

下午茶设在一楼,两张四方桌并到一起,铺上雪白的桌布,男女招待一色西式制服,手法熟练。每两人合点一套,四套超过三千块,有同学问雷,吓到了没有?雷说,吓到了,下次不敢重犯。

三扇立地大玻璃窗外,一片翠绿;窗下面,坐了四位年轻姑娘,两把小提琴,一把中提琴,一把大提琴,正在演奏西洋室内乐。雷和几个家长,儿女都练过琴,耳朵多少听得出个调调。听了几首,一致认为拉的不错。家在当地的同学介绍说,从音乐学院请来的学生,水准不一般。

余说,水准我听不出来,不过,我觉得她们不够敬业,拉琴的时候没表情,前后看都不看我们听众;刚刚拉完,一个个迫不及待地玩手机,笑得那么开心。

几个夸奖余的观察力,余说,练出来的。在家,看老的小的脸色;在公司,看老板经理的脸色。等我退休,我干脆去开面相馆,蒙到几个算几个,蒙到大的,一辈子的吃喝不用愁。

雷说,想不到你这么搞笑,当时我们男的怎么不知道哇?

女同学揭发,余是我们宿舍的喜剧演员,她讲笑话,我们负责她的功课。

大家开始议论当时那种男女不交往的荒唐,说不定几段美好的姻缘被封建礼教扼杀了。雷说,那种风气,不能说都不好,读书可是真读书,没杂念。我们现在还在收获当年的耕耘,底子放那儿嘛。

余说,雷,你那时候不言不语的,现在一开口,这么深刻。

雷受到鼓舞,忘形起来,大发议论道,岁月变化,人也会变,人的价值观会变,原来不以为然的东西,现在没准儿当宝贝;原来很看重的东西,现在没准儿不屑一顾。就说找对象吧,年轻的时候眼睛只盯周围最好的,中好次好的忽略掉,到头来,嫁的娶的连小好都谈不上。当年有眼光的话,专攻中好次好,保证攻无不克。

男同学说,雷,你是不是话里有话呀?当着大家的面说说,谁是最好,谁是中好次好?指的是男的还是女的?可别胡说,我们火大了,送你进火葬场。

大家笑起来,惊动四座。

余说,雷讲得太有道理了。雷,你可要当心,我以后要天天找你,向你请教,别说不记得我了。

大家再次承诺要保持联络,在班级微信群外再设一个群,公推雷当群主。

回到美国,班级群和这个小群热闹了一阵子,自然淡下去。为了小群的生存,雷天天值班,有个风吹草动就做出反应,渐渐地,他和余成了孤独的对话者。他们畅所欲言,摆得上台面的话全搬出来,热闹之处,几个潜水的同学浮出水面,借机抬高人气。

几个人当中,数余的儿子最小,其他同学的孩子最小的已经读高中,在育儿方面,余得到多方面的指点。余一再感谢,雷说,你的儿子就是群的儿子,我们要负责到底。

雷要求余加他进朋友圈,她当即加上去。他们打通单线联络的渠道,谈的话题差不多,有所不同的地方,没有其他同学打岔,交流更加顺畅且深入。

他们的交流越来越长,由打字换成电聊,时间慢慢固定到星期天下午三点后。这个时间,正是雷平时上健身房的时间,那头,余带孩子上公园,他们各忙各的,带耳机聊。

他们的话题广泛,自然触及到各自的家庭。

余小的时候,父亲因为出身不好,从地质部被发配到边远省份,她和哥哥跟随妈妈,自小缺乏父爱。父亲非常浪漫,长年给她母亲写情书,一年难得的探亲,他当着儿女的面跟母亲调情,闹得母亲的脸通红。受了这个影响,余对婚姻的浪漫成分要求特别高,她的前夫就是这样被气跑的。对现在的丈夫,她认为五五开,缺点明显,优点也明显,比如,丈夫是标准的美国南方男性,非常仗义,不打瞌睡的时候特别可靠。

雷讲到自己的妻子,一直相亲相爱,小毛病有几处,大毛病挑不出。余说,你很幸运,一定要珍惜。

他是男人,跟一个女人讲到这一步,不可能不多想。他不多虑。他们隔这么远,谈再多也是空谈。扪心自问,他没想到要达成什么目的,只当余是好朋友,或者说,他把她当成亲戚一样的人,关系近但不会逾规。

每次谈话过后,他非常愉快。他猜,内心深处,她很孤独。上了年龄嫁老美,夫妻之间的交流达不到无碍的程度,她住夏洛特,华人数量有限,各方面远不如南加这边方便。

余的记忆力特好,对同学,对雷的许多事记得非常清楚,雷不记得的事,她全记得。雷问,你怎么记得这么多?余说,老了呗。我当秘书,常常忘记单词,写一封电子邮件要翻字典。有科学家研究过,记忆只是沉睡并没有死亡,过去的事都存在脑中,记不起来的事是缺乏兴趣,真有兴趣,人可以做到大海捞针,什么也捞得起来。

这项科学新发现,雷没听说过。重要的是,余对雷的往事感兴趣记得牢。

一个星期天,他们照例聊天。余说,下个月,我有一次出差的机会,就到洛杉矶机场附近的一个城市,有时间的话,你请我们吃饭吧?

她用了“我们”,显然不是一个人。他问,几个人过来?

她说,老板,顶头上司,一个部门经理,加上我,一共四个人。

他说,没问题,四个人一道请。不对呀,前面三位都是公司领导,你是个小秘书,是不是要提拔重用你呀?

她说,最近听到一些风声,我好像要大器晚成。

他说,恭喜恭喜,中年得子,晚年升官,好运不怕不来,来了就不要推辞。

她不老,一点不老,胆敢对她说出“晚年”,表示他们关系的亲密程度。

他问,要不要去机场接?她说,不需要,我们安排了人。晚饭你也不用请,我们有安排。不过,实在太想本人的话,你就来,意思一下。

她乘维京航空公司的班机,停靠洛杉矶机场的第三号航站,准点到达时间是下午五点半。他准备提前下班,在机场跟余打个招呼,再安排接风的事。平时他回家的时间大约七点,算下来,他与余见面后折返,不至耽误回家吃晚饭。这事,他就没有对妻子讲,认为没有必要。

那天,雷照常上班,集中不了精神。到夏洛特机场后,余给他打过电话,说她的班机没误点,大概能准点到。听她的口气,她有些兴奋,有些犹豫,像是盼望飞机晚点甚至取消的那种犹豫。她的声音偏高,不太顾忌她身边的同事。许是她的同事都是老美,听不懂中文?

不知道是不是他听错了,她的兴奋可以理解,为什么犹豫呢?

他自己是不是过于敏感?他想见到余,即便她身边有人多少会影响到他们的交流。他们进行了多少次远距离交谈?记不清楚。每次交谈分解开来,不外乎那些个事,累积起来,他们之间建立了某种纽带,等见面即将变成事实,他才掂量得出那根纽带的牢固。他想跟她单独见面,又庆幸她是随同事出公差,否则,谁能保证不发生什么?

他办公的地点离机场开车不到三十分钟,把中途塞车预算进去,提前一小时属于保险的做法。他提前一个半小时出发。呆在办公室,他已经做不成事,不如上路。

他开进停车场,泊好车,经天桥下到三号航空站。接机处零零落落站了几个人。三号航站基本上只吞吐国内航班,人气跟国际航站没法比,那儿,每个时刻都站满了人。有个朋友说过,去国际航站接人,一定要睁大眼睛,一不小心能把大活人漏掉。

站这儿,雷没必要睁大眼睛,但也不能掉以轻心,他希望在第一时间看到余,那种相认而兴奋的场景,富有人性,带着温馨,属于宝贵的人生体验。他好奇,余会如何给她的同事做介绍?当然是同学,不能叫什么?美国人也讲同学关系,它的紧密程度远在中国人之下。不过,同学是女性好理解,冒出个挂单的男性来,美国人也会联想。余要他来,算不算冒失,会不会影响到她在公司的观感?

他想东想西,第一时间居然错过了余,直到余走到他跟前。她拉了一个箱子,手挽着长袖外套,站在几米远,直直地望着他。他举起手,说,来了?他朝前走,他的眼睛不放过还在出来的旅客。他们握了握手,他问,你的同事呢?

她望着他。他一脸疑虑。然后,他明白了。

她是一个人来的。呵呵,多么大的悬念。她想给他惊喜,里面藏的是大文章。

他冲上前,一把将她抱住,她挽外套的手挡在胸前,不让他过分靠近。

他转而拉住她,说,跟我来。

跟他来,往哪里走?他心乱如麻,并不知道。反正,他要带她去一个地方,一个属于两个人独处的地方。将要发生什么,将要不发生什么,对两个家庭的冲击何在,他想不过来。

他接过她的手提箱,大步往前走。余默默跟着。他们在人行横道线前停住,等交通灯变绿色。灯变成绿色,余说,送我回去吧。雷听不懂,问,你说什么?她说,送我回去,我下一个航班还有两个小时起飞,在四号航站,走得过去吗?

余是在开玩笑吧?一个人飞那么远,刚落地就说要回去,天底下哪有这么奇怪的事?她接过她的手提箱,指指左前方,问,三号航站在那头吧?

雷点点头,跟着她走。两个航站之间的距离一点不短。他们几乎没有说活。他在等。她不开金口。

一定是发生了什么事情,使她中途改变主意。她回去,总得先买好机票吧,难道说,她已经订了来回机票,到洛杉矶跟他打个照面,耍他一把,然后扬长而去?

不可能,道理上讲不通啊。

他窝火,他发不出火。他们算什么关系?算同学,是同学的话,只当是一个玩笑,她要是点破,他会陪着大笑一场,然后切磋一番,下次怎么弄得更搞笑。他们不是情人,过去不曾是,现在更不是。是情人的话,他可以大骂一通,然后谈分手或者甩手走人。

走到四号航站口,她说,你不要送了,我自己能行。

她的眼睛,看不到一星半点的戏谑,看不到一星半点的愧疚,看到的,是一种卸下重负的解脱。他怕又一次误判,重负不知,何来解脱?

她走了,天知道是登上返程的飞机还是躲在某处角落。他管不着。他确定的是,好朋友在成熟的异性间不可能存在,这是颠扑不破的真理呀!他以为他们是例外,以为他们能把好朋友做下去,他犯老天真,居然把幻像当美景,还……

幻像就是幻像,早破比晚破好。

他发动车,系好皮带,准备倒车,他的微信铃响。余给他发了一份短信:

为这次旅行,我准备了一段时间。我的世界差不多要颠覆。我想,我无论如何要见你一面,我们两个人,单独。

我喜欢听两首歌,陈奕迅唱的,旋律一样,歌词不一样。国语版叫“好久不见”,粤语版叫“不如不见”,意思是反的。这些天,我一直听。为什么?两首歌就是我对你的心情。

决定订机票的时候,我买了两张机票:一张单程,一张来回。我现在回去,用的是单程票。

途中,我又听这两首歌,我给自己打赌,我见到你的一刹那,我的脑海不管先飘出哪首,我会当成天意,毫不犹豫跟着走。两首我都喜欢,两种心情我都准备接受。

见到你,你好像在发呆,没有立刻认出我。我一下全乱套了,两首歌都忘了。但是,我还是选择马上回去。我不认为我做了一桩荒唐事,我认为,我做了正确的选择,对我,对你。

非常抱歉,让你无辜中枪。你怎么骂我都行。

微信再见!那里,有我们永不消逝的电波。

==完===

P.S.: 各位,您说,该完还是不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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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ysys 回复 悄悄话 我也不认为异性之间能有真正的友谊。 这个故事有点荒唐但还是吸引眼球
猫姨 回复 悄悄话
文字玩的炉火纯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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