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妮随笔

多年不用中文写作,现在拾起来,好兴奋! 一定会有很多错别字和用词不当,是预料之中的事。原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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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人宠的宠物

(2015-08-11 15:34:55) 下一个

没有人宠的动物能不能叫宠物呢?我一直搞不清。我家养的小龙虾,就是这么个例子。宠物一般是孩子想要。真正养,多半是家长的事。这小龙虾是我儿子的一个朋友给的圣诞礼物。本来是一对,装在鞋盒大小的鱼缸里。可一只在回家的路上就死了。圣诞假期一过,儿子回学校了,养这活下来的小龙虾就成了我的任务。我过去只吃过这种小龙虾,第一次是在南京的姑姑家。我奶奶觉得这虾好看不好吃,没有多少肉,尝过一次也就不再买了。到了美国后发现这里的南方人也喜欢吃这种小龙虾,尤其是新沃尔良,用当地的辣料蒸好,成盆成盆地吃。因为这东西吃完后是一片狼籍,饭馆一般在餐桌上铺报纸来代替桌布,也别具一番情趣。为养好这虾,我还请教了我的生物系同事。一个同事说他家水沟里住着这么个虾,好几个春夏秋冬了,还活着呢!他觉得这虾象蟑螂一样皮实,不用养就能活。另一个同事真正养过龙虾,说要隔天换次水,喂蛤蛎肉。她还给了我个镊子,用来喂蛤蛎肉用的。我个人认为:这虾有两个打架用的大钳子,两个吃饭用的小钳子,用镊子喂饭可能有点儿过分。不过我还是遵旨换水。换水虽然只要两三分钟,可老得记着换,相当麻烦!最讨厌的是,这虾虽小,可臭气熏天。每次换水我都要摒住呼吸。一个虾就这么臭,想不出养虾场的人怎么活?犹太教徒不吃带壳的水产还真有一定的卫生道理的。这虾有两个让我惊讶的本事。一个就是蜕壳。要长大,它就要蜕壳。第一次,还把我吓了一跳。鱼缸里一个虾变成两了,我以为眼睛出了大毛病。再仔细看,原来多一个是完好无缺的壳。这虾的第二个本事就是追杀小鱼。买蛤蛎肉太麻烦,我就隔两三星期买几条小鱼来给虾吃。第一次,虾追着鱼跑来跑去,总是扑空,小鱼活了两星期才被吃掉,而且是在夜里,没让我瞧见。经过这一次锻练,捉鱼的本事它很快掌握了。不管我买的鱼个大个小,不出半个小时就被它消灭了。这捉鱼的场面我看到了一次后,就不想再看到。太惨了!虾的两个钳子,一下儿就把鱼切成了两半。鱼尾掉下来后还要拨楞几下,流着血。这虾只吃肉,剩下的鱼头,漂在鱼缸里,再不问津。我每次买鱼回来,都为这鱼难过,都诅咒这虾,可我不得不尊重自然规律。今天我又去给虾换水,发现它侧躺在石头上,钳子腿的抻着不动了。我默默说了声“乌乎哀哉”,然后马上琢磨着怎么告诉儿子这个噩耗。我终于不用再伺候这臭虾了!不过我还是挺难过的。我把鱼缸端到池子里把水倒掉,水一晃,虾翻个身,又活蹦乱跳的了。我又老老实实地给它把水换好,准备给它

买鱼去。我终于弄明白了:人的感情是无边际的,可培养的。有物必有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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