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歆、郑玄者流说《周礼》乃“周公之典”,完全就是闭着眼睛说瞎话,周公自己听了都会不好意思。周公充其量是个总编辑,他把前朝官制汇总了一下,连名称都没改,也许他调整了一下“六官”的职能——这是完全可能的,因为他摄政时总会把自己的亲信安插在要害部门,让他们管得更宽、更广。于是我们看到夏朝的“五服”:甸服、侯服、绥服、要服和荒服,相邻之服间隔五百里,到周朝时改为“九畿”:以王城为中心的区域是王畿,其外是九畿,根据离王畿的远近,依次为侯畿、甸畿、男畿、采畿、卫畿、蛮畿、夷畿、镇畿、蕃畿,相邻之畿的间隔也是五百里。周朝时统辖范围比夏朝大,因此改五服为九畿倒也说得过去,至于是否大了那么多就另当别论。以当时的通讯和交通条件,如此大的疆域怎么管?不过是数字游戏罢了。
现在我们看到的《周礼》早就不是原件了,经过春秋、战国再到西汉,“增益其所不能”的东西太多了,但儒生们就是愿意把所有功劳都归于周公一身,就像他们乐意把所有的污水都泼向帝辛一样。《马太福音》说:“因为凡是有的,还要赐给他,使他丰足有余;凡是没有的,连他有的也将从他那里被拿走。”于是乎,帝辛一无所有,周公丰足有余。
《周礼》中关于风俗类的记载倒极有可能出自周公,因为它们和《诗经•国风》里的诗篇吻合。
《地官•媒氏》中有一条男女关系方面的规定,现在看起来都很开放:“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中春即仲春,指农历二月,阳春三月,春暖花开,那是私奔的季节,暖风熏得情人醉,直把桑林比天堂。桑林不必是桑树林子,任何树林子都可以叫做桑林。桑林野合乃远古遗风,男女看对眼了就去桑林浪漫,现在没人敢这么干,因为等“奔者”从“桑林”出来,可能发现他们的热照已经出现在“非死不可”上面了,然后全世界人民都津津有味地看他们的笑话。云南泸沽湖一带,直到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还有走婚之俗,那是上古遗风的余韵。成汤当年也去过桑林,不过他不是娱乐,而是去剪指甲:为“大雨将至”祈祷,他为什么剪指甲,参见曹操割发代首。
遗风的后遗症是“造就”了很多父亲一栏空缺的孩儿,如果只是一般的熊孩子倒也无所谓,孩子的母亲如果是某位帝王的妃子,问题就来了,因为涉及到王位继承权。被带绿帽的帝王心里虽然不舒服,但不至于闹到居委会离婚的地步,因为当时的社会风气就是那样,不算啥出格行为,帝王们自己也不时去桑林溜达溜达。但他们肯定情愿把王位传给自己的亲儿子,所以帝喾费尽心思让资质平庸的挚上位,因为他有把握那是他亲儿,虽然放勋(即帝尧)、契和弃(后稷)德智体全面发展,但他们的出生可疑。后来“其知如神”的帝尧轻松搞定挚成为五帝之一,于是他就成了“龙的传人”。
当时没有DNA检测技术,于是神话便诞生了,在很多个春风沉醉的晚上,很多帝王纷纷诞生,神农的母亲叫女登,她是被一条黄龙瞪怀孕的,你信吗?帝尧的母亲庆都与龙共舞而孕,你信吗?(但汉儒们信了,刘邦的母亲刘老太仿真庆都,在桥下的水雾中与龙邂逅,生下刘邦,后人将那座桥命名为“龙雾桥”)帝舜的母亲因光而孕你信吗?殷商先人契生于鸟蛋,你信吗?周朝先人后稷的出生因为大脚印,你信吗?你爱信不信,反正我不信。
郑玄为《媒氏》作注说:“中春,阴阳交,以成昬(通婚)礼,顺天时也……重天时,权许之也”。著名注释家郑玄好不容易说了句靠谱的话,又被另一个注释家贾公彦否定了:“谓是仲春时,此月既是娶女之月,若有父母不娶不嫁之者,自相奔就,亦不禁之。但‘人而无礼,胡不遄死’,以当礼乃可得为配。郑云‘权许之’,其实非正礼也。”在这个注释上,我支持郑玄,贾公彦想多了。“于是时也奔者不禁”本身就是“礼”,取法自然,承袭古风,因成礼俗。
《媒氏》的规定其实和“古风”还是有区别的,郑、贾都没提到,没办法,现在只能由我来说了。
在上古时代,两情相悦,不需要在“中春之月”,任何时候都可以“奔”,没有人管这风流事,当时没有“朝阳群众”。不过“奔者”不得有直系亲属关系,五帝之一的颛顼明确规定兄妹私奔,处以流放旷野的刑法——基本和判死刑差不多,当时动物凶猛,没有什么濒临灭绝的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流放在旷野的人十之八九成为野兽的腹中餐。到周朝时,古风虽不禁,但是改为限时专送,一年就那一个月有折扣,过了那个村就要再等一年才到“桑林嘉年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