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头蛇尾的“朋友”
-余华《朋友》
这是余华沉寂许久之后发表的一个短篇小说。小说的叙述可以说是炉火纯青,就像一个技巧纯熟的摄影师把一个个精彩的镜头剪裁得当地地展示给期待已久的观众。镜头就是孩子的眼睛。
这个孩子从“大名鼎鼎的昆山走出了家门”开始,就异常兴奋了。兴奋,正是这篇小说的叙事特点,它让读者和孩子一样,欲罢不能。
昆山走出家门干什么?去打架。昆山为什么大名鼎鼎?他以打架而闻名。一个以打架而大名鼎鼎的人去打架,手上还“提着一把亮晃晃的菜刀”,也难怪孩子会兴奋起来,不仅孩子兴奋,大人也同样兴奋,在昆山往炼油厂寻找仇人石刚的路途中,越来越多的人尾随在昆山的后面去看热闹。仅寥寥数语,就烘托出一派暄腾的气氛,作者的文字功夫实在令人佩服。
昆山去找石刚报仇当然是有原因的,但对于小说来说,这个原因无足轻重,关键是打架这起事件本身。男男女女、老老少少簇拥着昆山,声势浩大、气氛热烈,就像一场盛大的狂欢节:“我们声音响亮地走着,街上的行人都站住了脚,他们好奇地看着我们,发出好奇的询问,每一次都是我抢先回答了他们,告诉他们昆山要让石刚见血啦,我把‘血’字拉得又长又响,我不惜喊破自己的嗓子,我发现昆山注意到了我,他不时地低下头来看我一眼,我看到他的眼睛里充满了微笑。那时候我从心底里希望这条通往炼油厂的街道能够像夜晚一样漫长,因为我不时地遇上了我的同学,他们惊喜地看着我,他们的目光里全是羡慕的颜色。”人们对暴力的拜服心理跃然纸上。
这篇小说让我想起了余华在《活着》和《呼喊与细雨》之前的“暴力小说”来,那时的他像头愤怒的狮子咆哮着,直视着人性中的暴力倾向和仇恨心理,他以血淋淋的叙述对社会和个人的暴力行为进行批判。那时,他小说中的血腥的场景很多,不管你喜欢不喜欢,你都能感觉到他尖锐的锋芒:入木三分的愤怒。他的愤怒在《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里消失殆尽,暴力被苦难取代,批判被忍受代替。福贵和许三观这两个活在底层的小人物,其遭遇足以令人落泪,但也就到此为止了:他这两部备受好评的小说缺少了他以前作品里的力量,我们有理由质疑:人活着仅仅就是为了活着嘛?
某年余华在新泽西的演讲中肯定地说“人活着就是为了活着本身”,这不就是“好死不如赖活”的意思吗?对此我不能苟同,人有精神意识,这注定了人不甘于像动物一样活着。麻木,是由于精神沉睡了,是“无精打采”,那绝不是一个人应该有的精神面貌。余华在演讲中还提到他远离暴力书写的原因,说他做了一个噩梦:他在公审大会上被判处死刑,将被押赴沙滩执行枪决,但行刑者在半途就朝他开枪,余华恐惧地喊着“还没到沙滩哩”,满头大汗从梦中醒来。这个解释很有趣,会场里很多人发出笑声,包括我自己,这里面的逻辑关系听起来很“慈祥”:因为余华自己恐惧暴力,所以他也不愿意用暴力书写吓唬读者。
作品里如果充斥着无谓的暴力场面,那当然是无聊和低级趣味的,但余华早期的作品里,“暴力”其实是他批判的工具和方式,作品因此获得很多中国作家缺乏的深度。余华如果以其他的表达方式让作品达到或超越他以前的高度自然是好事,可惜的是他后来的小说虽然故事讲得很好看,但缺乏深度和力量。
《朋友》这个短篇的内容仍然与暴力有关。昆山完全是个恶棍,“连婴儿都知道昆山这两个字所发出的声音和害怕紧密相连”,可这个让人害怕的恶棍却被镇上的人当作英雄供着,言外的讽刺意味以外不难体味,而且表现得很真实。接着就是昆山与石刚的恶斗,昆山的武器是菜刀,石刚的武器则是一条湿毛巾,经过一番马拉松的打架,毛巾战胜了菜刀,昆山被抽得脸部红肿,睁眼睛都困难,石刚的左胳膊血肉模糊,两个人都筋疲力尽,菜刀和毛巾都握不住,先后从他们手中脱落。打架的场面写得很精彩,而且不像以前那样血腥、可怖。
看到这里,我曾短暂地停止阅读,设想余华将如何结尾,最简单的当然就是昆山和石刚惺惺相惜,不打不成交,两人成了朋友。这也恰恰是最没有意思的,太浅白了,我也懒得深想,迫不及待地往下看。很失望也很吃惊,余华的结尾恰恰就是最没意思的那种!
看《朋友》的感觉有点像看一场篮球比赛,前三节进攻和防守相得益彰,打得赏心悦目,可惜第四节全盘崩溃,输球了,它让前三节的出色表现变得毫无意义。余华在最后关头失去了准头与状态,像他笔下的那两个“朋友”一样疲惫不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