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由派大法官金斯伯格因胰腺癌不幸去世后,高院面临空缺待补位。共和党希望尽快填上,民主党希望等下任总统决定,政治力量的角逐异党激烈。川普已经决定要在周六,也就是9月26日提名他的候选人,川总说了候选人应该是一位女性。参院多数党领袖麦克康诺也表示,只要有候选人参院就投票。
按美国的宪法,最高法院大法官的提名是由总统提名,由参议院听证通过。所以这个空位由总统提名是完全合乎宪法规定的。高院大法官是终身制。今天传来的消息是川普总统准备提名这位叫艾米.巴勒特 (Amy Coney Barrett, 简称ACB)的48岁的芝加哥女法官。ACB出生于1972年1月28日,生长在路易斯安那州新奥尔良郊区, 在那儿上的是天主教女子高中,大学是1994年在田纳西州Rhodes College, 以Magna Cum Laude毕业。然后全奖在Notre Dame上的法学院。1997年以summa cum laude毕业。法律生涯重要一站是1998年至1999年在已故保守派大法官斯加利亚(Scalia)手下做clerkship, 这是法官们资历里重要的一页。从斯加利亚那儿,她学习到并成为一名象斯加利亚一样的宪法原始主义(originalism)者,即判断任何案例按宪法原始意义来解释。后来她到律师事务所做过短暂的私人开业后,转入Notre Dame做教授,主教宪法法律。2017年5月她被川普提名并由参院于同年10月通过进入位于芝加哥的联邦第七巡回法庭任法官。次年她作为唯一女性成为三位高院大法官候选人之一(接替退休的肯尼迪大法官),最后卡瓦诺获最终提名。当时川普认为她还年轻,经验丰富后可作为金斯伯格的替代者。这不,本月就等到了机会。1. 一位宪法的原始主义者,一般不以意识形态判断,而且按宪法来解释案例;在芝加哥,她刚也否决过伊利诺依共和党关于新冠的诉讼。2. 女性,能保持高院女法官数量不变。但可想而知,民主党会千方百计地阻止她的任命,先例是卡瓦诺大法院听证过程,一夜之间造出了几个米兔指控。至少这样方便面指控女性法官米兔不太好搞,但肯定会指责她天主教信仰的。3. 在两年前大法官候选过程中,她已接受了FBI的背景调查,不用担心有大问题,这样可直接省去很多时间。4. 她是保守派,这样高院大法官便有5.5 vs 3.5保守对自由派(主要大法官罗伯茨本是保守派,但一直在断案上作为摇摆派,忽左忽右)。这个很重要,对保证美国今后一段时间不被极左派或社会主义分子占领很重要。5. 她是七个孩子的妈,二个从海地领养的非裔。肯定不是种族主义者,民主党没理由在这方面阻断听证。6. 职业上她还年轻,才48年,按金斯伯格87岁离开,她理论上可在高院呆上30-40年。所以,艾米.巴勒特(ACB)是此时此刻最合适的高院大法官候选人。另外,她若顺利当选,便是唯一的不是常春藤学校毕业的大法官,这又何妨呢?
You are just one typical imbecilic libtard. The fact that she is a circuit court judge just refutes your stereotypical imagination of her character. She is exactly the kind of women we admire, scaling career apex while raising 9 children, two of whom are adopted (from a poor country no less). She is the epitome of intelligence and love!
Libtards like you are the scourge of this earth, intent on destroying what is good and decent on this earth.
她属于一个天主教sect,而不是order,从天主教角度来讲,如果不是order,而是sect,就意味不被梵蒂冈认可,客观上属于邪教,她的父亲就是这个邪教的主要人物之一,她从小到现在都是这个组织的成员。
这个sect的人数很少,而且并不局限是天主教,因此属于基于某种特别的理念,而且非主流,具有邪教的所有特征。
再看其理念,她不掩盖自己对这个sect理念的认同,就是男人是master,女性是handmaid(同名电视连续剧解释了这个词的含义)。她也支持女性争取权利,但局限在家庭内部的“工作”,更好的为家庭服务的角度。
这种人是典型的极端思维,是从小就被家庭洗脑的,是非常危险的人物,持有非常保守的社会和文化观点是不奇怪的。
如今已经有一种质疑观点提出,不仅她的任命需要参与听证考察,她丈夫也需要考察,因为从她认可的理念来讲,她的所有行为和观点都是必须被其丈夫认可才行,否则她很可能不会做。
也就是她并不是一个独立的人,而是某种附庸,这种现象在美国并不罕见,比如美国基督教(现在都是原教旨)协会在两年前公开提倡结婚的女性教徒需要每天晚上被丈夫打屁股(spanking),作为一种表现驯服的象征(Christian obedience),有利于促进家庭和谐。曾经被媒体广泛嘲笑过。但提倡女性是男性的附属在宗教界并不罕见,尤其非主流宗教组织。
持有这种理念未必影响其在社会上生存,甚至会优秀,有很多跟着优秀男性一路顺风的女性,但作为接受宪法权利的大法官就是不合适的,而且非常不合适。
作为一位大法官,难道“按宪法原始意义来解释”不是最基本的原则吗?
她是天主教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