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在电子时代的少年少女们也许无法想象,书信曾经寄托了我们多少情愫和热爱,更不会理解什么是鸿雁传书。我上学的时候,没有手机,没有网络,没有电子邮件,书信是与远方的亲人、恋人、朋友、同学唯一的交流方式。
我至今保留着一些学生时代的书信,尽管信纸泛黄,却见证了一段生命中最纯真的时光。书信永远给人真实温馨的感觉,见字便如见人,那些或行云流水或略带青涩的字迹,如每个人的性格那样真实。也许是我的记忆太好,总是执念那些散落在旧日时光里的温馨和真情。
每一个寒暑假,虽然与同学只分别一个多月的时间,却可以写上几封书信,夏花盛开的时候,冬日飘雪的时候,在遥远的地方,有一个人和我一样,读着几页信纸,幻想着对方的世界。
来澳洲之前整理一堆旧物,翻出那些旧书信,随便看了几页,便想起很多曾经的美好时光,只是,再美好的,也只能尘封起来,不敢轻易触碰。一张贺卡悄然滑落到地上,我拾起来,几行洒脱的字映入眼帘:“希望你知我心,善解我意;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爱情总是让人沉浸在甜蜜之中,更何况是初恋,记得当初收到这张新年贺卡时,读了那些热烈的话语,我的心犹如小鹿乱撞,脸颊绯红,那份甜蜜和期待时刻萦绕在心间。此时看到那几句温馨的话语,心中却是百味杂陈,往事早已随风而逝。
情书带给恋人的,远比一朵花更芳香、更值得回味,很多说不出口的甜言蜜语,便可以通过薄薄的几页信纸来诉说,用尽世间最美丽的词汇一展爱慕之情。那看信的人必是脸红心跳,反反复复看了许多遍还舍不得放下,似乎要把每一个字嵌入心里。那时候我们两家距离并不是很远,但我们偏偏喜欢用写信的方式,把一封写好的书信贴好邮票、投到邮筒中,然后便期待着另一封回信。在电影《触不到的恋人》(The lake house)中,看到男女主角把信放在邮箱中,然后期盼着对方的回信,那种感觉温馨又甜蜜。
初中班上有一个调皮的男生,眉眼很俊,只是皮肤有点黑,他曾经恶作剧把我的圆规拆散,也曾经胡乱写作文把语文老师气的无语。很多女孩子喜欢白面书生,而我偏偏喜欢肤色微黑的男生,感觉阳光健康。后来大学他在石家庄陆军学院上军校,再见面时已长成一米八的青年,少年时的顽劣变成了不羁。我竟对他产生了些许好感,那段时间我们有书信往来,几年的时光,他的字迹变得挺拔俊秀,比那不羁的性格讨人喜欢。他在信中亲切地叫我“晨晨”,估计他只敢在信中或心中如此称呼我。后来他的玩世不恭给我留下的心理阴影让我很久才恢复元气,他却在多年后在校友录上给我留言,告诉我对我念念不忘。前不久,他将我们几年前一起郊游时为我拍的照片在微信上发给我,说那是他拍过的最好的照片,至今保存着。照片中的我笑的那样灿烂和自然,心中虽有一点点感动,只是浪子回头了,而我再也回不到从前的心境了。
有时候很奇怪,自己会在某一个时段喜欢某一种类型的人,时过境迁之后,有的成为美好的回忆,有的却再也不愿触及,或许那就是一种成长的经历。
如今的电子信息时代,很少有人会提起笔写信了,取而代之的是电子邮件、短信、微信。偶尔还会想起,曾经的那些书信,带给我多么美好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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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得真好,喜欢,谢谢好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