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我的员工Justin

(2016-07-26 07:50:37) 下一个

    又是一个Justin,这位Justin不是目前国家领导人里最帅气、拥有众多世界女粉丝的加拿大总理 Justin Trudeau (贾斯汀·特鲁多),也不是那位丑闻不断世界著名的坏小子歌星 Justin Bieber(贾斯汀·比伯),而是我的员工Justin Read. 


      Justin Read在我的公司已经工作三年了。按照国内公司老板对雇员的评价标准,他算不上一个好员工。因为他不太“敬业”,经常把自己的个人爱好置于工作之上。他有三大爱好,钓鱼、冰球和棒球。前两项运动他是身体力行者,第三项运动他是一位最忠实的粉丝,他粉的是目前加拿大成绩最好的多伦多蓝鸟队(blue jays)。这三项运动其实是一个典型的加拿大人的爱好,而他似乎又比普通人更为着迷。他的这些爱好给我的工作排班造成很大的被动。好在作为一个典型的加拿大人,他切实遵守规矩,每一次为了他的个人爱好,他都是提前两周告诉我他的日程安排。比如,夏季来临时,钓鱼是他最主要的活动,他经常因为钓鱼而请假。冬季来临时,他会提前把他打冰球的日期告诉我,那些日子我不能给他排班。棒球赛季期间,他经常驱车三百公里去多伦多为他粉的蓝鸟队助威。他似乎一直都很忙。作为他的老板,我必须因为他的这些爱好而不断重新调班,有时候我都在怀疑,他是老板还是我是老板?当然,我是事实上的老板,他的工资是我发的,从理论上如果他真有问题我也可以开除他。可根据加拿大劳工法,爱好不能算过错,何况他请假又提前两周告诉我。另外,其实,从顾客的角度上,他是一个非常不错的小伙子,敬业、热情、友好,深受大家喜欢,而且又跟了我三年,我哪有理由开除他呢?


        这个夏天,他的钓鱼季又来临了,我又要因为他的经常性请假而头疼。好在,他倒挺会来事,每次钓了鱼后,总送给我一些。今天又送给我五条大嘴鲈鱼(bass),最大一条三斤半,其余每条两斤多,按市场价应该值不少钱。这算不算“贿赂”老板?对这么会来事的雇员,我更没有理由开除他了。


       今天晚上又有鲜美的野生鲈鱼吃了。

[ 打印 ]
阅读 ()评论 (12)
评论
古龙 回复 悄悄话 您在Kingston
TommyZ 回复 悄悄话 还算挺懂事的员工!对大部分的Candaian Employee 来说,也算规中规了!你就勉为其难吧!
horse625 回复 悄悄话 bloody showoff
Bounty 回复 悄悄话 加拿大人的生活节奏,你适应适应吧。
闲闲客 回复 悄悄话 有鲜鱼吃多好!
helloworld1000 回复 悄悄话 He is a normal employee, if your employees do not have such hobbies, that could be weird.
helloworld1000 回复 悄悄话 He is a normal employee, if your employees do not have such hobbies, that could be weird.
WWTP 回复 悄悄话 就冲可以经常吃到新鲜的野生鱼就不该开除他。
myguinea1 回复 悄悄话 这么诚实的员工应该是你的福气
大文嚎 回复 悄悄话 这孩子很好了。
o,dear 回复 悄悄话 赞老板
清漪园 回复 悄悄话 有正当爱好的人都是好人,老板,高抬贵手!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