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启雄,和我来美国的时间几乎一样长,不过没和他说过话,最多老远笑笑。闺蜜倒是很喜欢和他搭话,阳光少年,又是那样的年龄,谁不喜欢?
因为做工的缘故,除去周末,我几乎所有的时间都和这两个男孩在一起。早上一般是家智先去接启雄,然后再来接我;中午一起去小台北吃鱼香肉丝;晚上放工,一般去家智那,启雄很会做菜,那个夏天喝了许多肉骨茶。吃完晚饭,泡到十点左右,再先送我回家。因为启雄有个上summer school的同居女友,十点以前要读书。
三人里我最大,家智最小,可都受启雄照顾,到哪去,吃什么,跟着就行了。夏天天很长,吃完晚饭还有好多时间,启雄家智是看香港武打; 我是花了一个暑假重新读了金庸全集,香港精装,繁体字,竖行。
我们三个这么不相同的人,却因为一份工聚在一起,忙完一天,赚点吃饭的钱,就不去想别的了。我是第一次感觉体力劳动是这般的美好,只是不确定的前途隐隐让我内心作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