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行我素

清清白白做人,平平淡淡生活。
个人资料
匆匆客 (热门博主)
  • 博客访问:
正文

上海白相 :上海外滩公园与“华人与狗不得入内”

(2016-08-19 09:39:18) 下一个

作者=黄艾禾

来源=《先锋国家历史》

百余年来,在“公共花园”(外滩公园)上的中外冲突,与中国人与外部世界的交流融合是一体的。这个过程充满矛盾和挣扎,至今也没有结束。

外滩公园,今称黄浦公园,位于上海的黄浦江与苏州河交界处。它地处南京路东端,上海外滩之北端——今天这里是上海这个超级大都市的心脏地带。外滩公园占地约30亩,是个不大而漂亮的公园。一百多年来,在这里发生了太多牵动中国人情感的事件,其中最著名的,就是那块“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牌子。在北京从事文化工作的中年编辑何京生,还能清楚记得上世纪60年代当小学生时,看大型舞蹈史诗《东方红》时看到的情形:舞台上,一座公园的门口,外国巡警把守下,“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白底黑字牌子触目惊心,一群愤怒的中国人在牌子前愤而起舞。在今天的中国,从学童到老翁,老幼妇孺对这个牌子无不铭记于心,它成了中国近代屈辱史的一个标志。

外国佬来了

时间往前推100年。外滩公园那时是上海公共租界(即英美租界)里的一部分,只对外国人开放。再往前,即160余年前,那里还只是黄浦江边上的一片泥沙之地,但是,外国人已经开始到来,这里已经被划入租界。

根据鸦片战争后中英签订的《南京条约》,1843年,英国驻沪领事巴富尔等六人来到上海,与当地中国政府商定11月17日正式开埠。接下来,义记洋行、颠地洋行、怡和洋行等外国商事机构进入上海。

外国人来了,就存在居住的问题。根据《南京条约》,外国人可以在中国的五个通商口岸租房住。后来中英双方又签订《虎门条约》,对《南京条约》做出补充,规定外国人在通商口岸租赁房屋或营建住房,必须与中国官方协商并得到认可,但没有限制他们租赁或营建房屋的数量。租界的发端就肇始于此。

上海学者薛理勇的《旧上海租界史话》一书中,对这个历程有生动描述。

在一开始,外国人在上海城里租房住。那时的上海,只是个仅20万人口的小县城,居民还从来没见过西洋人。上海人对这些金发碧眼的洋人十分好奇,当最初的紧张害怕消失后,他们就尽可能地围观,小孩爬上屋顶看人家刷牙,妇女一看到外国人出来,就喊:“赤佬来了,快跑!”

不久,这种“华洋混处”的局面,随着上海道台与巴富尔签订的《1845年上海租地章程》而结束。当时的上海道划出县城外北郊“洋泾浜以北,李家庄以南”,即今天的外滩所在地,作为英国人的居留地,这里后来就成为了英租界。不到一年时间,外滩沿江的土地就被外国人以“永租”的方式租赁一空。

1845年英租界在上海建立后,英国人为合理规划和利用这块面积有限的土地,第二年组织了一个“道路码头委员会”。到了1853年,太平天国军占领南京,租界里的外国人顿时紧张起来,于是英国领事阿利国提出,英、美、法三国把各自的租界联合起来,共同组织一个市政机关,以选举产生董事,统一管理上海的租界。

当年的9月7日,上海爆发了小刀会起义,导致至少2万名上海人逃离上海县城涌进当时只有数百外国人居住的租界。原来“华洋分居”的局面又变成“华洋混处”。1854年7月11日,全体租界人会议通过了《上海英、美、法租界地皮章程》,选出了由7人组成的“工部局”(hanghaiExecutiveCommittee)董事会。工部局不久改称ShanghaiMunicipalCouncil,中文译成上海市政委员会或上海市政厅。这实际是一个拥有对租界的管理权、行政权、对人的管辖权、征税权的政府。刚开始,工部局只向这里的外国人收税,后也向住在租界的华人收税。

根据1948年上海市文献委员会做的“上海前公共租界历年华洋人口比较表”中统计,1870年时,租界中的华人人数为75047人,洋人为1666人;1880年时,华人为107812人,洋人为2107人;到1895年时,华人已达到240995人,洋人4687人。也就是说,工部局每年所拿到的税收,有一半以上来自华人。

住在租界里的中国人,除了为洋人服务的仆役,还有商人,有买办,有外资机构的中国职员,正是从他们中,产生了对华人不能进入外滩公园(英文称PublicPark,即公共花园)不满的第一批抗议者。

来自“上等华人”的抗议

1881年,外滩公园已经建成13年。当年4月5日,虹口医院的华人医生恽凯英等八人路过外滩,当想进外滩公园时,却被门卫挡住。气愤之下,他们第二天给工部局的总董韬朋(Thorburn)写了一封英文信:“先生:我们都是租界的居民,而且是纳税人,想请问你有什么条文规定中国人不可以进入公共花园?”

4月20日,韬朋的回信来了。他称:“公园不大,不可能让所有的中国人都进来游赏。门警曾得到过指示,只让文雅的衣冠整齐的中国人进入花园”。4月25日,韬朋又一次回信,说“工部局并不认为中国人有进入花园的权利。”他说,工部局根据当时的英国驻沪领事温斯达致上海道台的一封信做出的这个决定。

温斯达在这封写于1868年6月20日的信中说,“这块地方(公共花园)是给在上海的外国社区的居民作为娱乐场所或公园之用”。信写了一个多月后,外滩公园于当年8月8日正式开放。然而当时的上海道台,对此并没有表示出一个“不”字。

其实,当时的上海,禁止华人入内的外国人专用场所,何止外滩公园。英国总会、德国总会等娱乐场所,从来都禁止华人入内,著名的跑马场,从1850年建的第一个,到1854年建第二个,1862年建第三个,从来没接受过华人做会员。为什么独有外滩公园激起了华人的抗议?

上海社科院副院长熊月之分析,这与外滩公园一开始宣示的名字“公共花园”有关。既然是“公共”的,是工部局修建的,它应属于整个租界的居民共有,因为所有的居民都纳了税。而那些总会和跑马场,都是会员制,所有权和经费来源都与此不同。

在《上海园林志》的资料中披露说,当年修建外滩公园,经费来源于租界内的“公共娱乐场(俗称跑马厅)基金会”。这个基金会拿出了1万两银子修公园。

而华人的抗议,无论来自民间还是政府,主要是从两方面抗议:第一,公园占用的土地还是属于中国的;第二,公园建成后,维护的费用,也是来自工部局收的税款。

华人们的第一次抗议,没有产生什么实效。四年后,到了1885年,工部局打算扩展外滩公园。这下,华人们的抗议又来了。这次带头发难的是唐茂枝等8人。11月25日,他们联名给工部局写信:“中国人与外国人在使用公共花园方面遭受到不同的对待是令人不满的,希望工部局想些办法来消除这种招人怨恨的矛盾”。他们指出“工部局拒绝华人入园,仅仅是从种族方面来区别,这不管以权宜之计或国际礼仪作为理由,都是站不住脚的。”

唐茂枝乃是怡和洋行的买办,其余七人,或是曾经的海关总翻译,或是房地产富商,或是教堂牧师,总之都属于“上等华人”之列。他们最感气恼的,是外滩公园连日本人和朝鲜人都可以进,独独中国人不能进!唐茂枝们一边抗议,一边也给出建议:可以给华人发券,允许部分“高贵阶层的中国居民”入园。这次抗议得到了媒体的声援,《申报》连篇累牍发表文章,抨击工部局,上海的华商团体也为此联名上书。

压力之下,工部局只得同意花园自1886年5月4日起有条件向中国人开放,让华人凭券入园。每券限用一星期,据统计,在1889年那一年,共发了183张。

但问题并没有全解决。华人入园要凭券,洋人就不用,本身仍是不平等。但即使这样,洋人还是嫌来的中国人太多了。在1890年,管理公园的“上海公共娱乐委员会”向工部局报告说,近一年,“申请入园的人逐渐增多起来……迟来的外国观众几乎无立足之地”,报告还说,他们发现中国人在游园券上弄虚作假,更改券面日期。

这时,工部局正准备在苏州河边第三次填滩造地,扩展公园。由于上海道的反对,最后,经谈判,将苏州河边一片河滩改建为华人可以随便进的“华人公园”。1890年12月,华人公园正式开放,比起外滩公园,华人花园(今已成为一块街边绿地)设备简陋不少,环境卫生也差很多,但此后,华人的抗议之声就基本平息了。

清末,广州荔湾居民抵制美货的新闻画《女界光明》。1905年,美国政协胁迫清政府续订华工赴美,驱逐华工的《中美会订华工条约》,在上海、广州相继爆发了抵制美货及拒约运动。

革命风暴下的标靶

时间又过30多年。1927年,《申报》的一篇文章这样写道:“远在西历一八八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我国方面即有……唐茂枝等向工部局提议开放,俾华人得与西人享受同等待遇,但工部局方面则置之不理”。这时,唐茂枝等人的行动,已经被强化成“我国方面”。这种叙述,已经明显带有1927年中国民族主义高扬的时代印记。19世纪在上海,华洋关系要比在广州和谐得多。当时的上海人,都以西化为时髦。西方人在上海举行的各种运动,虽然不让华人参加,但他们却欢天喜地去观看。比如跑马场赛马,上海人倾巢出动,万人空巷,连附近的苏州、杭州、嘉兴等城市的人们也不顾旅途奔波赶来。由于观众实在太多,那些简易的看台常常发生倒塌伤人事故。遇上租界兴办诸如法国国庆、英女王登基等活动,上海人均踊跃参加,积极性比庆祝慈禧的生日要热烈得多。

但是进入到20世纪初,情况已大为不同。这时,中国的民族主义在上海开始高涨。这时的标志事件,是1901-1903年的拒俄运动,1905年的抵制美货运动,1905年底的大闹会审公堂案等等。这些运动的背景,是上海已经出现了一个相对强大起来的想与外商抗衡的社会精英阶层,1902年,一批多数出身买办的绅商们成立了“上海商业会议公所”,1904年,又成立了“上海商务总会”,后者就是抵制美货运动的发起者。民族主义的另一支重要力量是归国留学生和新学堂的学生。当时上海的报纸杂志铺天盖地的爱国宣传,在民心动员上也起着关键作用。当时宣传的一个重要标靶,就是“华人与狗不得入内”。

今天,学者们对历史上究竟有没有过这样一个告示牌争论不休。从历史档案中,至今没有查到直接写着这样条文的规定。能查到的工部局最早的相关文件,是1885年的《公共租界工部局巡捕房章程》的第24项共6条,其中第1条说“脚踏车及犬不准入内”,第5条说“除西人之佣仆外,华人一概不准入内”。但许多文人学者言之凿凿地说,他们确实亲眼看见过“华人与狗不得入内”这块牌子。

对此,熊月之论述说,为什么在1900年以前的文献中,迄今未见到将公园规则第1条和第5条相提并论的情况,到1900年以后就多起来了?这有两种可能:一,1900年后公园确实出现过写“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牌子;二,是民族主义兴起后,人们很容易从这种公园规则中品出辱华的味道,从繁琐的规则中演变出简单的“华人与狗”。

实际上,我们还可以看到另一条史料:1907年,上海绅士李维清在其编写的小学课本《上海乡土志》中是这样表述的:黄浦公园尚许洋人之养犬入内,独禁华人,此乃“奇耻”!这里说的是连狗都可以进,独华人不能进。1924年,孙中山在一次演说中说:“上海的黄浦滩和北四川路那两个公园,我们中国人至今都是不能进去。从前在那些公园的门口,并挂一块牌说:狗同中国人不许入”。这时,这块“华人与狗”的标牌,已经成了中国人的屈辱象征。

1928年6月1日,在中国民族主义高涨的汹涌浪潮中,工部局宣布:外滩公园对所有中国人开放。

关于公德的内省

今天的黄浦公园,以人民英雄纪念塔作为公园主景。传说中的“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牌子,当然更无处可寻。它更像是一所中国到处可见的普通公园。在今天的中国的公园里,人们经常可以看到的,是另一种牌子,诸如“请勿践踏草坪”“禁止折攀草木,违者罚款”等等。

熊月之在《关于上海外滩公园的历史记忆》中论道:上海外滩公园引起的另一种反应,即除了维护民族尊严争取权利的“外省型反应”的另一种“内省型反应”,较少为人所知。当年洋人限制华人很重要的一条理由,就是华人不守公德,摘花践草。有史料记载,在外滩公园允许华人凭券入园后,华人“有挟妓以入者,此已犯西人之所忌,而妓又爱花成癖,往往一见鲜花,必欲折取”。“中国人入适园后,往往不顾公益,任意涕唾,任意坐卧,甚而到于大小便亦不择方向……”在租界的华人公园开放后,有华人游客“一人欲独坐一凳,不肯与人共坐……巡捕遂斥此人之非是,彼即骂詈不绝。又有游园诸华人见此人与捕忿争,亦不问事之是非,咸助此人,大有与捕为难之势”。

在1913年,北京大学教授杨昌济这样写道:“试观汉口、上海之洋街,皆宽平洁净,而一入中国人街道,则狭隘拥挤,秽污不洁,……上海西洋人公园门首榜云:‘华人不许入’,又云‘犬不许入’,此真莫大之奇辱……平心论之,华人如此不洁,如此不讲公德,实无入公园之资格。”杨昌济说,西方人虽然是欺人太甚,但中国人如果不改习惯,“养成与西人平等交际之资格,则此等耻辱终湔洗之期”。

实际上,自20世纪初以来,中国人中这样的清醒反省,一直没有停过。但是,熊月之指出,在1928年外滩公园取消对华人入园的限制后,这种内省不见了,在中国的历史教科书中一概不见了,在学者的笔下也基本不见了。外争权利笼罩了一切。

北京学者梁晓燕将这种公共空间归结为这样一个定义:“每个人都可以在一个公共规则下,自由享用的空间。”

对于中国人来说,传统上只有私人空间和官家的空间。在公园这样一个公共空间,却是每一个个体都拥有平等权利,都应受到尊重的空间。在这里,你对公共规则的遵守,实际就是对他人利益的尊重。梁晓燕说,当年严复将密尔的《论自由》,翻译成《群己权界论》,其实这是一个极为准确的说法,即每一个人的权利的内核和权利的边界。群体不代表个人,个人也能不否定群体,公共空间的含义就从这里而来。

百余年来,在“公共花园”(外滩公园)上的中外冲突,与中国人与外部世界的交流融合是一体的。这个过程充满矛盾与挣扎,至今也没有结束。

[ 打印 ]
阅读 ()评论 (7)
评论
匆匆客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Fieps' '高斯曼'的评论 : 谢谢来访,100多年前有争议的问题,就是需要严肃,认真的态度来探讨。
高斯曼 回复 悄悄话 好文,谢谢分享,转发。
Fieps 回复 悄悄话 正在查询这方面的知识,真好,谢谢你的分享。
匆匆客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翩翩叶子' 的评论 : 活到老学到老:))
翩翩叶子 回复 悄悄话 谢谢,又长了知识了。
匆匆客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元亨利' 的评论 : 谢谢来访!
元亨利 回复 悄悄话 好!沙发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