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经营中的人和事(十三)-买了个遗产屋
一年多前手上有点闲钱,想买个投资房,但这一年多来房价一路攀升,居高不下,没法买正常上市的房子,疫情也几乎冻结了破产屋的上市,我们就只能盯上遗产屋了。去年我们看到南加内陆城市有一较新单一住宅遗产屋上市,开价三十多万。我们立马加了10万offer,后来卖方经纪问要不要再加价,考虑那房子损坏不少,且要等3-6月法庭听证及批准,正在犹豫中,但屋子被人加价二十多万拿走,那个房子当时在市场上值60多万。
不久前,同一区域又有一单一住宅遗产屋上市,价格50多万,我们立马联系卖家经纪看房,这房子状况还过得去,但房子屋顶破了三处,中央空调及暖炉不工作,窗户玻璃破了几块,还有游泳池要重新处理。鉴于房子状况,卖家只接受现金购买。还有这个遗产屋可以正常购买,可在15天内过户,不需要去法庭听证批准,房子在市场值60多万。了解房子状后,我们立刻加价1万递上offer, 并完全接受房子现状,免卖家购home warranty, 8天房屋检查contingency,14天close。遗产的继承人第二天接受了我们的offer,但要求close escrow过户后三天搬走。
考虑到我们以前曾经有过屋主儿子过户后不搬走,我们用了六个月才把他赶走(eviction)经历,而这个房子的贷款己经有notice of default, 继承人也没有财力对房子进行任何修理,房客或遗产继承人有赖住下去可能,我们又再要求在过户之前2天房客必须搬走。但卖方还是不同意。这样我们只能换种方式,要求增加补充条款,对方在escrow押金1万,过户后三天还没搬出去,每天扣款150块。但遗产屋过户后房款是不能停留在escrow,要全数交给法庭。经过协商,最后经纪同意从他的佣金里扣下这1万元。随后我们交压金open escrow, 进行房屋检查,检查后又以检查出的各种问题为依据,要求卖方再降价2万,经过协议卖方最后同意降1万5千,降下来的新价格需要律师去法庭认证,过户时间随之往后推迟4天,一切顺利,过户按计划完成。
过户那天,经纪说卖方2天内就能搬走。但到了过户后原定的第三天,钥匙还没有交给我们。我们问经纪,当时也没答复。又过了一天,经纪回话说他们东西太多,还要几天时间才能搬完。不过我们也不着急,因为有补充条款1万元在那里。最后有惊无险,第6天钥匙交到了我们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