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律师角力----加州陪审团经历8
作者 田霞
辩方律师今天几乎歇斯底里。一个小小的居无定所的穷证人,
居然让他如此难堪!荷西.门多萨是第二个原告方证人。与第
一个格外朴实、格外淳朴的拉乌比起来,他是个有小聪明的
人。他知道自己的原则,也懂得对手的厉害。
法庭上的形势明眼人都能看得懂,原告一方试图呈现证据,被
告三方试图搅浑证据。河西不会说英语,只说西班牙语。因此
法庭配备两名职业翻译协助他与律师交流。翻译的职责是最忠
实的呈现证人的证词,包括语言及语调,甚至是口头禅之类的
口语。
资深的辩护方律师杜布瓦非常老道,他从最初就希望把蓝房子
的屋主牵扯进本案,作为第二男主角出演他编剧的三角恋情剧
本。因此,他的问题设计的方向就是确认这位房主家中有枪,
而且是一只非常类似与作案枪支的9毫米口径手枪。
然而,现场似乎超出律师老谋深算律师的估计。他的问题屡屡
被第二位证人甩回来。
律师问:“案发现场有一只手枪,你知道这个家里有一只来福
枪对吧?” 荷西答:“你先说手枪,后来又问来福枪,你到
底问的是什么?!” 白马非马,来福非枪。这位荷西的逻辑
似乎非常过关,可以考GRE了。
律师问:“那只枪的颜色是抛光,还是银色?”荷西答:“枪
就是枪,颜色到底是抛光还是银色,没什么重要呀。”狡猾的
避而不答也是一种策略。
律师问:“从院门到房门有多远?”荷西答:“我不是工程师
不能那么精确的测距离。如果你需要,我可以回去量了再告诉
你。”似乎有点外交官的手腕。
律师问:“你听到的是三声枪响,一声尖叫,“Bitch”之后
再有三声枪响么?”荷西答“几声枪响,之后是尖
叫,“Bitch”再加几声枪响!”
律师紧抓细节和数据不放,试图证实证人的信息与事实有出
入,不可信。只要目击证人证词不可信,就没有直接证据证实
被告犯罪。
律师要证明证人不认识枪支,分不清来福枪与犯案枪支的区
别,银色与抛光的区别,甚至记不清案发现场的距离。最重要
的一个细节是,死者每人身中5、6枪,现场总共至少有17发子
弹,因此如果荷西仅仅确认三枪加三枪与事实不符。
不得不说,辩方律师确实非常努力,但是陪审团也不是白痴。
最后陪审团没有采信任何荷西记忆不准确的地方,反而非常敬
佩荷西的现场反应,仅仅采纳他提供的与物证相符的供词作为
直接证据。而辩护方律师的狼子野心也昭然若揭。
整个案件审理过程,气场非常的明显,陪审团与警方都站在正
义的一方;辩护律师水平参差不齐,但都非常努力的帮助被告
辩护,代表非正义的一方。双方一直在不停的角力,但裁决如
何,都取决于法庭规定如何采用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
而正直的有些太傻的白人们,确实在用他们的善良与本色维护
着这个并不完美的法律体系的正义。正义与邪恶泾渭分明,法
理与情理却又纳入仲裁。
有趣的是,在本案件审理的同时,发生纽约白人警察被控伤害
黑人青年案件,最后陪审团认定白人警察无辜,由此引发全美
大规模游行示威。
虽然没有亲自调查所有细节,但是我相信在曝光率如此充分的
状态下,陪审团依然维持白人警察无罪,那么证据确实证实警
察没有非法使用暴力。即便有不少人游行,但是经过做陪审团
的经历,我会选择相信裁决是公正的。
其实在美国做记者以及生活这么多年,接触的黑人不少。有非常让人敬佩和尊敬的,也有非常荒谬的。
过去因为是记者反而有许多真实的见闻无法客观的写,必须政治正确在美国也是必须遵守的。
在我自己的博客里,以后会写到,因为我终于可以享受言论自由了。其中不认同某些政治观点,包括黑人动不动就认为现在这个时代别人还是在歧视他们。
之所以会标明信任陪审团,是自己经历过才了解想要用歧视或者不正义的方法和态度判决案情是不容易的。会被正反两方的律师筛选下去,其次运用证据,最后是辩论。这些都是在公开公正的环境里做的,做极端或者偏颇的判定不容易。
在文学城以及海外中文论坛里,为美国警察开枪叫好的不在少数(甚至是大多数)。究其原因:1.华人潜意识里认可美国的几乎一切,包括法律制度以及警察执法方式,因为他们崇拜美国;2. 华人本来就是顺民,警察的执法方式是符合绝大多数华人的利益的,所以华人盲目的支持,华人不希望;3. 华人骨子里是歧视黑人的,认为他们又懒又笨又穷;4. 华人一向是‘从来自扫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不太关心所谓的社会正义,对于黑人甚至少数族裔的诉求不太关心,觉得就是自己赚钱升职,孩子考上好大学有好婚姻即可,其他无所谓;5. 没有对美国政治力的WASP的问题有深刻理解,特别是在从国内过来后源于对于中国国内问题的无奈和愤怒,转而对于美国表面的公平觉得万般拜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