筛选陪审团
作者 田霞
今天2014年10 月23 日星期四是第二次来到如人间地狱一样的
奥克兰。(对,我不要求自己政治正确,因为我不是美国白
人,我不需要被金博士的舆论绑架。到处充满涂鸦的地方难道
不像地狱。无论多美的建筑,都不难找到涂鸦。无论是法庭还
是医院都会被涂鸦,不尊重一切,还需要被尊重,有没有搞
错?!)
今天的议题是继续筛选陪审团成员。从周一10月20日剩下来
的40多位公民中,选出12人作为最后的陪审团员。
如果说律师的问题和陈述是帮助陪审团准备好做一个陪审团
员,不如说他们双方的律师在玩脑筋急转弯。尤其是被告律
师。
按时间顺序,先上场的是公诉人方律师。一位亚裔,我更倾向
于确认她是一位华裔,事后证实她有一半华裔血统。她有清晰
的表述和柔和的面部表情,有华裔的谨慎但也有坚定的主见。
她先向在座的所有人讲解加州法律。结果刚发言就遭到辩方律
师反对。法官裁决反对无效。而且这样的反对与驳回至少有四
五次。
年轻的美女律师说,加州法律认为两种人有罪,第一是犯罪的
人,第二是帮助犯罪的人。她举例两人抢劫7-11,拿枪,并把
枪指着收银员的人是罪犯,拿钱走的也是罪犯。如果第二个人
没进商店,只是在外面车上开着车等罪犯的,也犯罪了。总之
帮助犯罪的就是罪犯。
这时辩方律师要求由法官而不是这位美女律师来教育大众。于
是年老的法官只好搬出大部头给大家读法条。
对不起,一号陪审候选人就说没听懂。其实大多数人都没听
懂,老法官自己吐字不清,法条用词艰深呆板,谁都不容易
懂。
于是老法官只好举例。说一个人蓄谋抢劫商店,在过程中,被
抢劫嫌疑人拿枪指着头的店主突然移动,吓到抢劫嫌疑人,导
致手枪掉地,子弹射出,造成人员死亡。
举例中的抢劫嫌疑人有罪,一级谋杀。但这其中如果同伙,不
知道他手里有枪,根据法律,仍然同理判一级谋杀。审完此案
之后的今天才明白,最重要的一个法律条款名为Calcrim 540
B,如果帮助罪犯,视同同伙,判罪级别和类型完全和主要罪
犯一只。没有协从犯罪就会减罪的侥幸。
在这时,地区检察官特别问陪审团成员们,一个一个回答,有
没有困难认定从犯有罪。当然,许多人说非常惊讶会这样判有
罪。有困难认定从犯是一级谋杀。
老法官摆出了威严,了解大家可能对法律本身会有疑问,但这
就是法律,现在也不是讨论修改法律的时候,现在的唯一问题
是,作为陪审团成员,你有没有办法认定并按照法律的定义判
定从犯有罪?
第二点就是证据。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都可以被认定为证据去
判断嫌疑人有罪。这一点大家是否接受?
当时就引发证人是否可信的问题,提问者是华裔陪审员。看来
弄虚作假的概念深入吾民心中,万事万物都可作假。更何况人
呢!
法官的回答:这不是讨论议题,同时也要看陪审员自己是否采
信。实际上,面对法庭举手宣誓不说假话之后,许多人当庭说
谎,他把大家当傻子,实际上谁又真正是傻子呢。
最有趣的是辩方律师们。他们的任务就是打碎大家的生活常识
和自信。希望大家即使在看到有两具死尸的情况下,也要相
信,被告有可能是无辜的。
死尸的成因不是本律师的责任内容,但三位嫌疑人有罪无罪才
是他要向大家销售的重点。做好铺垫,今后再玩文字游戏,完
成间接证据不足取信的工作,这个案子就算胜利完成了。管他
是否放过了罪恶,只管这个雇他的被告解脱了就是胜利。
死者的公道就不是巧舌如簧的律师需要管的事情了。谁叫你不
能站起来为自己作证,指正罪犯?直接证据没有了,就剩下干
扰间接证据成立这一件事了。更重要的是,谁教你却不能付钱
给律师帮你说话,死了就死了吧。
此时就体现出公诉人的重要。死者已矣,不能放过罪犯的重任
就放在公诉人的身上。辩方有三个律师一名助理三名被告,原
告除了死人就是不露面的人民大众,只有一位律师,从气势上
就弱于辩方。
对于这样一宗抢劫杀人案,且听下回分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