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胡的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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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与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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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与丑

2003/7/26

 

美与丑原来是同一件事情我是后来才明白的。

 

当初刚来念书的时候,就觉得这儿的环境真的很美,人也很美。就比方说牙吧,人人的牙齿都是白白的,根本就看不到人有不整齐或者有黄色的牙,更徨论黑牙了。再就是人人都梳妆整洁,难得看到有人会没有梳过头发就出来见人的。所以觉得都跟电影明星一样好看。

 

爱德华就是这样的。他总是打扮得光鲜明亮,头发上总是要用发油抹得贼亮,人也很英俊。据说他在中学时还是个书呆子的样子,眼镜片厚得跟啤酒瓶子底一样不怎么讨人喜欢。很多年以后他亲口跟我说他是很偶然才明白外表的重要性的。有一天他心血来潮,把头发的式样改了一下,也就用了点儿发油,从前额到后脑抹了个顺,结果就有女孩子成拨的往他怀里掉,就跟秋天站在熟透了的柿子树下柿子纷落如雨似的。

 

爱德华在麦肯齐教授这儿的同修间可不大有人买账。我觉得其实是嫉妒使然,因为他太优秀了。又是长得很英俊的人,又深得麦肯齐的宠爱。老麦待他就跟待自己的儿子一样。爱德同时又有一大堆文章发表,还领导著本校乃至本地区的学生学术组织。其实念书的时候他也没怎么样,就是有点儿天真。天资聪慧的人都不大用食人间烟火的,因为实在没有必要。除此之外,我倒真的挺喜欢他。他真的很天真,也很好交朋友。用我们东方人的观点来看,他也就是实心眼儿的十几岁半大孩子一样的复杂程度。我跟他是很要好的朋友,有好几样合作项目。与他的交往也对我认识美国社会学术界的运作方式颇有裨益,多年以后我得以真正的进入学术界跟他很有关系。

 

同僚对爱德华的主要不同政见在于对他的锋芒毕露无法忍受。爱德华是个直性子的人,又爱认死理。讲起道理来就什么都看不到了,尤其是眼色。而且对学术利益会斤斤计较到让人烦的地步,只要有机会就不忘标榜自己。这些我看着都有些好笑。我们在小学还在学老三篇的时候就早早的被打过预防针了。因此我们这样的,根本就显示不出来有什么个性。也不计较什么,又永远是谦虚谨慎的,还从来不迟到早退。跟别人交往的时候从来也不说个不字儿。因为这个被人误解的时候多了去了。多年以后想想来,觉得实在是损失太大。我们谦虚了都不被人欣赏,既得不到自得的快感,又得不到谦虚的持久性的回报,反而被人误解成是懦弱,真是冤枉。可是爱德就是我行我素,日日一副天马行空的样子。

 

爱德的狂妄在他毕业前终于让他栽了一次。老板相交了三十多年的海军部主管科学基金的人被他得罪了。说来也是好笑,他在毕业前还没有论文答辩就去预先跟主管通气,说自己要毕业了,在老麦这儿的好多研究项目其实都是他主刀的,他既然行将毕业,在某个大学找个教职当不在话下,希望在他安定下来后多多的支持他的研究项目,不用再在老麦身上浪费经费云云。。。。。。我到现在也不明白爱德是吃错了什么药,一定是喝多了才敢这样去捅马蜂窝的。老麦当然大怒,他的学术地位可不一般。在同行里一通气,爱德的前程就这样毁于一旦。我知道这事后真的好后悔,没有跟他通通咱们中华文化的真谛。也许是我太勤于上进了都忘了跟朋友交流交流心得互通有无。老麦为此专门开了个全体同仁的大会,痛陈为什么他要对爱德扫地出门,全都是因为爱德太不懂事。我们当然明白拉,也就没什么话说。

 

在此后的五,六年里,爱德是在工业界,学术界,哪里都没有人敢要他,哪里都没有人敢跟他合作。他倒也是有本事,自己第二年里去了日本一趟就找到一笔赞助开始自己办公司了。可是他一直都没有机会跟本学科的人有什么生意上的交往,学术界基本上是畏爱德如瘟疫。

 

我是在九年以后才再次有机会跟他深谈的,这时候他已经是焦头烂额了。有一次在波士顿开会结束后我跟他一起去喝酒。长岛冰茶是混酒里最的一种,我们两人每人喝了十一杯。杯子就是喝可乐用的大玻璃杯,酒里有五种列酒混可乐和柠檬。两人都已经是饱经沧桑愁肠寸断的年龄了,我才突然想起来要问问他到底是为了什么要那么性急。为什么不等自己毕业后,翅膀长硬了再去想筹措资金的事,尤其是挖自己老板的墙脚。爱德跟我痛哭流涕的说他好悔,他从来就没有想到要对不起老麦,也不知道他自己怎么会这样被人误解。他只是知道背后有很多人在他困难的时候没有帮他,还大多数是在拆他的台,到现在他都不明白自己错在哪儿。我就胡乱安慰了他几句就回去睡觉了。临别他说了一句让我莫名其妙的话,说多年前他那么急于求成实在是不得已才为之,我也没放在心上。

 

几年后,有一次学术会议在圣地亚哥开。老麦的朋友们学生们同行们都去了,当然也包括我。在会上就有人谣传爱德出事了。我还不明白是什么事。老麦平常开会从来不跟我多聊的这次也破例找到我跟我讲爱德的事。老头子老泪纵横,说话声音嘶哑哽咽,花了好大的力气才稳住情绪说他真的希望能跟爱德尽弃前嫌并祝福爱德早日康复。我听得稀里糊涂的,怎么老麦突然原谅爱德了呢?大家都知道我跟爱德是好朋友,都以为我知道,其实我才是最后才知道的。这么多年,我都被蒙在鼓里......

 

爱德得的是晚期爱滋病。他从高中起就是同性恋,而且是习惯性的毒品使用者。在老麦那儿的时候大家不待见他也跟他的性趋向有关。那时候人们对同性恋的歧视还是蛮利害的,现在就不同了。他早在毕业前就知道自己是HIV POSITIVE。这么多年他都是在生死的边缘挣扎著啊,原来他早就知道自己没有几年好活了,当年的怪异行为都是因为他自知以经时日无多了。

 

在圣地亚哥会议上同行们对爱德的关怀和原谅实在是超出了我的意料,仿佛一夜之间大家都变成了爱德的朋友,就因为他真的快死了。

 

很多年后我才看明白这件事情的美与丑。美和丑其实真的是同一件事情,对与错其实本质上也是同一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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