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一篇旧文《缅因的红叶》,96年春天,妻子毕业后决定把所有家当塞进一辆尼桑车,开一个多星期去明州的双城。我在那里找到一份两万多美元一年的工作,虽然钱很少,但是可以拿到H1B,总比F1学生身份后的pratical training好些。缅因的气候也不比明州好多少,在那里找工作比登天还难,更不用说是90年代中期的经济不景气。中途经过波士顿、水牛城(Niagara大瀑布)、克利夫兰、Toledo、芝加哥、Madison,对于刚到美国不久的我来说是一次宝贵的美国启蒙教育,也正是这一次旅程让我喜爱上这个新大陆、不再想回国的可能性。
最难忘的是那辆老车,一路上没出故障,堪称奇迹。这辆车的故事可以说上三天三夜,总之,买来后的两年几乎所有能修的地方都修过了,以至于妻子自己都成了汽车专家。也许是因为缅因的天气太harsh,常在关键时刻不走了,有一次去修车,已经能看到修车铺了,可是车子熄火了。这一次上路,车上除了装了电视、VCR、被褥枕头,还带了一整箱机油,每开半天就打开hood加一瓶油,基本上是我们吃饭小憩时也给车补充点油。
虽然没有GPS,路上没有走丢,但是在芝加哥城里找朋友家地址时迷了路,天黑时开进了黑人区,仿佛进入了另一个世界,第一次领教了什么是贫民区。没有手机电话,我们开到一处KFC,发现一个电话亭,哆嗦着给朋友家打电话求救,可是说不清车在哪里,现在回想起来还有些后怕。
其实这一路还是蛮好玩的,特别是见到了五大湖中的两个,还在Erie湖边住了一晚,印象深刻。Niagara大瀑布更不用说,虽然不是世界上最大的瀑布,但对于我来说就是心目中最大最美的瀑布。据说从加拿大那一边看更漂亮,可惜我们没有绿卡,过不去。
马丁路德金有句名言:Faith is taking the first step even when you don't see the whole staircase。虽然说那时的我们看不到前途和未来,不知道我们将安家何处,但我觉得那时还不是在美国最艰难的日子,反而是来加州后经历了更大的生活波澜。不知那时候是什么精神力量支撑着我们,对未来充满幻想、充满盼望。后来,每当我看到候鸟迁徙、三文鱼回游,心中总是涌起波涛、仿佛又恢复了当年一往无前的勇气。
回头看过去,我明白是女儿选定了明州作为她的降生地,我们经受的千辛万苦顿时有了意义。在明州的两年生活其实对我和妻子后来的事业发展都无足轻重,我们穿越半个美国长途跋涉的唯一解释就是要奔向女儿的出生地。
多年来,我对教育孩子的观点上与大多家长不同,我觉得是她选择来到我家、做我的孩子。不是因为我们养育了,孩子就应该听话顺从,好像我们的附属财产一般。所以我从来不会因为女儿不听话而气极训斥。就好比如果朋友的孩子托我照看,我对人家的态度总是热情的。
怎么形容明州的冬天有多冷?这么说吧,那里40华氏度的时候,人们就觉得暖和、可以穿T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