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后,我没能留在上海。也算是对患了精神病的我的一种照顾,我被分配到父亲的工作单位芜湖的一家省立医院。我又回到了曾经渴望离开的我成长的家乡,住在父亲和继母的家。
我在肿瘤科做了一年的临床护士,见证了太多的痛苦、挣扎和死亡。
有个叫麻晓玲的年仅二十五、六岁的女病人,在我的记忆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麻晓玲得的是一种恶性程度很高的肺癌。初次见到她的时候她刚确诊,入院来做化疗。那时她还很漂亮,爱打扮,有个2岁的小女儿,丈夫也很体贴,总来陪护。化疗出院后她又回来化疗了几次,情况每况愈下。
最后的那一次,她没能活着走出病房。癌细胞肆虐地吞噬着她的身体,化疗的副作用带给她难以言表的痛苦。临终前她头发完全脱落,极度消瘦,一层薄薄的暗黄色皮肤包着骨头,典型的恶液质,就是一具尚在呼吸的骷髅。爱美的她要求丈夫在火化时让她戴上她心爱的首饰。听说那时她的丈夫在外面已经有了人,不过还是来陪护到最后。麻晓玲死后她丈夫火化了她所有的衣服。让她戴着假首饰,在焚化炉中化为灰烬。
还有一个姓魏的三十多岁的男病人,被胃癌夺去生命,死前他的眼中充满求生的欲望。还有好几个病人都在我在肿瘤科的那一年里受尽痛苦死在病房里。那些癌症晚期的病人疼痛难忍,在病房里呻吟着,一遍遍地叫护士给打杜冷丁止痛,但是那时不到时间(6小时左右)间隔,护士不能给药。
那时病房里的护士的主要工作就是打针发药。虽然拥有本科学历,刚毕业的我在护理操作技术如铺床打针上比不上其他护士。我那时还服用较高剂量的有较强镇静作用的抗精神病药物,每天早晨上班时都提不起精神。护士长和其他护士对我很关照。但是我非常不喜欢那种机械单调的护理工作,还担心自己会给错药,也为自己不能减轻病人的痛苦而感到无助和失望。
一年后医院因申办三级甲等医院开设心理门诊,在我的争取下我成了心理门诊的护士。这个心理门诊只有一名刚调来的原为某县级医院儿科医生的并没有受过医学心理专门训练的医生,和我这个对心理学感兴趣的护士。我主要负责用量表给就诊者做心理测试。这是个闲差,比起临床护理来说清闲多了。没病人时我就看书。这段时间我也慢慢停止服用我的抗精神病药,精神越来越好了。
医生做咨询时有时让我在一旁观察。有次来了一个焦虑的父亲,为有同性恋倾向的19岁儿子做咨询。医生提议在他儿子手臂上缠上橡皮筋,每次他出现同性恋念头就拉橡皮筋弹射皮肤,产生的疼痛感会让他减少同性恋念头。这种治疗方法其实没有效果,现代西方主流医学已经认为同性恋不是病,与异性恋一样只是一种性取向,不主张对其进行矫治。
还有一次医生不在,我接待了一个十五六岁的女孩。她告诉我她在7岁时遭到一个老头子的性侵害,现在与一个二十五、六岁的混混在一起,同时她知道这个混混还与其他女的有性关系。她还没来月经,完全不知道怎样保护自己。担心她可能已经怀孕或染上了性病,我建议她去看妇科医生。后来没再见过她,不知她情况怎样。
我当时有一份稳定又清闲的受人羡慕的工作,按说我应该满足。可是我却觉得我的生活如一潭死水,不愿意就这样过一辈子。当时听说有人下海,去南方,去深圳,我充满向往。此外在家里我也不快乐,要看继母的白眼。我期待着离开,去南方,去上海,去有生机有活力的地方......
我的一个表姐得了乳腺癌,她变得好疯狂,贪婪和不可理解,祝福上帝多爱她一点吧。
其实你现有的心态比很多所谓“正常人”都健康。梅花香自苦寒来,让生命在风雨中绽放吧,朋友,你是美丽的。
要善待自己。
中国医院的规章制度十分不健全,才会发生这种事。在美国,还在“服高剂量的有较强镇静作用的抗精神病药物”的人是不能为病人打针发药的。
不过我还是不喜欢这份所谓的铁饭碗的护理工作,工作之余准备托福,筹备着我的出国之梦。有时侯觉得,其实我们这些出来的人,都是爱做梦并且追逐梦想的人。
“精神病是可以控制的,精神病人有就业权,请莫歧视精神病人。更多的没有精神病却人格不健全的人对人对家庭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更大。”
说得真好!支持你!!
抱歉啊!请勿介意。不过倒是提醒了我。
完全明白你在文中叙说的肿瘤病人的情况,因为我在肿瘤医院也工作过两年。
你在那样的环境中工作,离开应该是最好的选择。
谢谢你分享你过去的经历
问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