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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不是永恒的
男女之间的爱情,通常是指异性间存在的恋情,真的能永恒吗?这个被讨论的海枯石烂的话题,结论却很含糊。说它永恒只能是用生命的存在而相对计算的。爱是需要,是喜欢,是占有,哪怕是印象上的占有,是满足。
热恋中的人和失恋中的人会有完全不同的看法。人们说誓言都是写在水上的,我倒觉得,写在纸上到比较实际。情书写在纸上,结婚证书也写在纸上。
产生爱是有前提的,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长相。俗话说,情人眼里出西施,但变成情人首先也要过长相关。性格和智力占第二位。(多指男人看女人)
既然爱是满足,就有完美寄寓其中,然而,人们的好恶是和自身的性格,习性,称心顺意的选择分不开的。 就会产生审美的不同,悦目顺眼的就是最美,悦耳乐听的就是最妙;称心满意的就是最好。在人流中每个人都在按照自我的标准去寻觅着爱的对象。当双方都觉得称心满意时,就产生了爱情。
如果以上假设成立,那么无论多么倾心的热恋情人,都会随着岁月和环境的变化,改变长相,甚至改变性格。原先存在的认识和具有也会不断地改变。那么当初爱的前提发生了变化,爱也会随之发生变化的。就像美丽娇羞,活泼浪漫的春痕女子,十年的生活变迁,嫁人为妇,生儿育女,使她变成了一个粗俗不堪的三井夫人,怎能不让当年深深的恋着她的情人,在十年后,痛心伤感,悲悔前盟呢!
既然爱不是永恒的,那就不要爱了吗?这是不可能的。爱完一个再爱一个?太麻烦了,爱过后已经不再爱的人,夜夜都像走马灯似的在你眼前折磨你,那才是噩梦。
好在,人们有知识,有道德,有理念等的约束,学会了迁就,宽容与忍耐。从其他方面来弥补,平衡就能维持。一旦超出个人的忍耐性,平衡性,就会分手。这就是人类的社会法则。也是自然法则。作为人是自然界的一种属物而言。原始社会这些现象就存在着。翻开人类的历史,那一刻没有这样的内容?自然法则是无所谓对与不对。宇宙的任何目前的现状就是平衡的过程。不平衡就会改组变化,再达到平衡。
动物有选择的交配,就是本能的自然法则。人们也会像动物一样,为了争夺交配对象而斗争。只是条件不同,表象不同,性质一样。这正如人们会不辞辛苦地寻觅金子而不是把石头搬回家一样。
现代的文明就是私有,小到个体的生命,大到群体的国家,都是以属于自己为核心的考虑思维。这就是社会的法则 ,利益,道德,公约。。。的限制,为了这些社会的法则,去容纳一个自己已经不爱的人,是不合理的,那就留下了破坏的余地。存在的即合理的 ,于是私奔,偷情,野合。。。因为维持原来异性之间的忍受已经不存在了。 每个人都在寻觅快乐满意。
说到这里,回到老话题,人与人的关系到了一定深度,外表已无关紧要,而重在心灵的魅力。所以女人不能保住自己外表的美丽,一定要保住自己的心灵的青春和美丽,要不断的增加自己的修养,才能不失典雅的魅力。才能成为永远的《春痕》。
:))
只是这其中的爱人,与被人爱就有很深的学问了。
人们多喜欢被人爱,轻松,愉快,可以随心所欲,占有对方的爱心,满足自我!
而爱人是要舍了自己,付出自己的爱心,去成全别人。
每个人都渴望能拥有永恒的爱情,而这需要我们不只是接受,享受,更需要我们学习去施与和给与,懂得如何珍惜和把握,
这样的爱情方能永久,俩情方能相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