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园 (非公开的博客)

高山流水遇知音,从此为你乱弹琴.痴人说梦逢知傻,有空为你胡乱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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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米:贪心不足蛇吞象(完)

(2010-02-08 05:30:28) 下一个

既然我批评的是“序曲尾声”,那么赵燮雨如果想反驳我,就应该设法证明自己的“序曲尾声”写得很好,没有我批评的那些毛病。但他垂死挣扎了两年,为此写了将近140篇博文,始终没能证明他的写法是好的,是有道理的。

相反,他完全抛开自己的“序曲尾声”,改从十万八千里之外来辩论这个问题。

他在电邮里写道:“必须说明的是看来你不懂戏剧。为此择要摘录一下部分网友对我的评价——"网络莎士比亚";"太有才了!"(此人乃著名剧评家);"一部红楼梦,八出新戏文;多少灯下苦,化作一段情"(此人乃上海歌剧院首席编剧,余秋雨和巴金女儿小李的大学同班同学;而他太太是我太太的中学同学)……”(摘自赵燮雨2008年3月10日电邮)

这就是他洗刷自己的方式?这不就像为了洗刷脸上糊的锅黑,特意跑去刷墙一样吗?锅黑没洗掉,还有可能再溅一脸石灰水。

他说我不懂戏剧,但这对于洗刷他又有什么用处呢?我不懂戏剧,但我能看出他的问题来,而他自己却看不出来,又不能驳倒我,这不是说明他比我更不懂戏剧吗?

还有这个“网络莎士比亚”,犯的是同样的错误,他不去证明“站在树下笑哈哈”是好的唱词,却搬个高帽子出来戴在自己头上,有什么用呢?难道有人赞你“网络莎士比亚”,你的“站在树下笑哈哈”就变成“to be or not to be”了?

是不是“网络莎士比亚”,不是光谁说说就算的,要看实际水平。赵燮雨的水平摆在这里,如果还有人说他是“网络莎士比亚”,那只能证明说这话的人不是白痴就是小人。如果这人看不出赵燮雨与莎士比亚的差别,那他就是白痴;如果这人看得出差别,却睁着眼睛说瞎话,那就是小人。

还有第二个评价,就更好笑了,人家只说他写得辛苦,他却把这话拿出来证明自己的水平,大概还没摆脱“没有功劳有苦劳”的思维方式,觉得只要自己“多少灯下苦”了,别人就不能批评他水平低了:我这里都快累死了,你怎么还在说我写得不好?

这就是白痴的逻辑。谁叫你累死的?越累越说明你没水平,有水平的人,玩玩打打就写出名篇来了。而你累死了都没写出个名堂来,何苦呢?没那个金刚钻,就别揽那个瓷器活,不然的话,累死活该。

赵燮雨还特别列出这人是“余秋雨和巴金女儿小李的大学同班同学”,更显出此人趋炎附势的小人面目。别说余秋雨和巴金女儿也不算个什么,就算这人是莎士比亚的同班同学,又能说明什么问题?顶多说明在同样的教育环境下,人家莎士比亚成为了莎士比亚,而这人却没成为莎士比亚,还不赶快去面壁?

最可怜的是,赵燮雨自己跟这位“首席编剧”扯不上关系,只好把太太扯出来。但这样扯来扯去的结果只是告诉大家:“首席编剧”不过是看在两人的太太是中学同学的份上,才为他写几句,而人家的评价也根本没提他的水平,只说他写得辛苦,就算他写这么辛苦,也没什么成效,不过就是“化作一段情”而已。

我看这个“首席编剧”很有可能是在嘲笑赵燮雨,只不过他听不出来罢了。真替赵燮雨的太太不值,大家是中学同学,但人家的丈夫成了“首席编剧”,而你的丈夫只是个“业余编剧”,人家丈夫悲天悯人评论你丈夫一句,你丈夫立马当做圣旨到处卖弄。如果我的丈夫这么奴颜婢膝,我早就一脚把他踢出去了。丈夫这玩意,没权没势没钱都不要紧,就是不能没骨气。

我给赵燮雨回了个电邮:“谢谢你不断暴露自己,不然我怎么可能在短时间内了解你的人品和写作水平? 现在想想就后怕,如果那时把所有戏剧改编权都签给了你,而且一签三十年,那还不得看着你糟蹋山楂干瞪眼?

有人夸你‘网络莎士比亚’,而你也就信了,如果讲给艾园人听,真叫人笑歪嘴。我只能说夸你的人没有知人之智,你这信夸的没有自知之明。

你就慢慢做你的‘网络莎士比亚’(梦)吧,改编山楂的事,就不麻烦你了。”(摘自艾米2008年3月11日电邮)

赵燮雨气急败坏,来信说:“我很高兴你根本不可能步入戏剧编剧的内心世界和写作领域,至少目前决不肯能!而我已经有那么多的作品问世并且颇受好评。告诉你,最近我又得到首肯改编一部短篇小说为一部大戏。你能想得到吗?世界上并非只有你艾米也并非必须在一棵山楂树上吊死。”(摘自赵燮雨2008年3月12日电邮)

呵呵,我承认我无法步入赵燮雨的内心世界,估计我得买把钻子,把自己的脑袋钻个洞,让脑髓流光了才能“步入”他的内心世界,只要我稍稍剩一点脑子,我就能看出“站在树下笑哈哈”有多么恶俗,多么可笑。

赵燮雨虽然在两年前就说世界上并非只有“你艾米”,还发了誓不会在山楂树上吊死,但他这两年来的表现说明他的世界里恰好就只一个“你艾米”,因为他从那时起,心心念念都在“你艾米”身上,“你艾米”的大事小事,他都注意到了,而且都要写博文议论。

他的博客里专门开了个专栏,号称是为老三开的,有近140篇文章,里面最少有一半跟“你艾米”有关,另一半是关于《山楂树之恋》的,等于还是跟“你艾米”有关,因为《山楂树之恋》是“你艾米”写的。

呵呵,140篇啊!连我先生黄颜都没为我写这么多文章。看来赵老先生真是“多少灯下苦,化作一段情”了---恨也是一种情嘛,对不对,赵老先生?

赵燮雨曾为我写了一篇“艾米与鲁迅”,我看到这个题目,就觉得他当得起“赵十八扯”这个名字。“艾米”和“鲁迅”,一个是本世纪的网络匿名写手,另一个是上世纪新中国赫赫有名的文学大师,除了“赵十八扯”,谁会想到把这两人扯到一起来写篇文章?而且他扯到最后也就扯出两人都用英文字母代替地名,这还需要他“赵十八扯”专门写文指出?有眼睛的早就看到了。

他还专门为我写了一篇“艾米骂人词语总汇”,累计有“1:奴才 2:老土3:蠢才4:白痴5:愚民 6:溅人”(这个“溅人”肯定是他捏造的,因为我没用过这个词)。

这真是不收集不知道,一收集吓一跳啊!看看,我说话是多么文明礼貌,连“骂人”都骂得这么知书识礼,全都是书面语,是可以见诸报章杂志的词汇。

赵燮雨把“老土”也算做我的“骂人话”,是因为我曾在一篇文章里不指名地称“站在树下笑哈哈”的作者“老土”,意思是这人落后于形势,孤陋寡闻,无知。如果我到农村去,不认识那里的庄稼,不会骑那里的驴子,我也会称自己“老土”。

但赵燮雨显然不知道“老土”的意思,为此写了一个10集的系列《“洋”女士艾米和“老土”我的分歧》来辩驳。

他在第一集里说:“我能土到哪里去?上海人历来生活在海派文化中心,由于长久以来西方文化侵蚀的桥头堡,上海引领西风东渐是不可否定的历史事实。艾米如果真的出身宜昌或者嫁了一个宜昌汉子,能比我洋到哪里去?”

呵呵,看到他这样的辩驳方式,我觉得只有一个词可以形容他:老土!以出身地来衡量“土洋”,以出身于上海自傲,可不就是“老土”么?

这人刚好姓赵,很可能与《阿Q正传》里的赵老太爷是本家,因为他把同庄乡亲阿Q的那套学得一点都不差。阿Q头上有癞痢,就听不得人家说“光”说“亮”,赵燮雨有了一把年纪,就听不得人家说“老”,一听到这个“老”字,就以为人家在拿他的年龄说事,于是恶狠狠诅咒说:“希望艾米也不会活到像我现在这样的年纪才好!”

你说这样的水平,还写什么《山楂树之恋》戏曲剧本呢?就写一篇咒文,诅咒我活不到老三的年龄不就行了?因为我在《山楂树之恋》里无数次地写了“老三”,而“老三”里不就有一个“老”吗?

我强烈呼吁艾友友来给赵燮雨小先生上堂小学语文课,给他讲讲“老”字的几种用法,免得他咒得兴起,要为“老三”“老四”“老虎”“老鼠”“老中”“老外”“老婆”“老公”“老师”“老纳”们打抱不平,那得写多少咒文啊!

况且他自己也写过无数次“老三”,是不是一视同仁,也咒咒自己活不到老三的年纪呢?大家千万记住了,别说人家赵小先生“老练”“老辣”“老到”“老手”,不然他会咒你们活不到他那个年纪。

赵燮雨还写了一个6集的系列,叫做“到底谁应该拥有《山楂树之恋》的版权”,他在那个系列的尾声里说:

“现在问题的关键在于——

一,艾米良心发现,承认事实(其实好多事实都是她自己早就提供了的承认了的,尽管她可能她那时候意识不到山楂居然那么丰收);

二,静秋勇于拉破面子,破除那种情面观点说出真话。尤其是她应当站在老三的立场上好好地为老三正名证明,决不能抹煞老三的文字功绩。这才是真正的爱老三,真正地怀念老三把老三铭记在自己的心里。相信她一定会同意我所说的假如小说作者是静秋老三决无异议但是如果只署艾米一人之名老三他一定会有话要说。

三,老三遗属出来说明真相——有这么一本记录了老三静秋恋情的日记本。老四他一定还能够说出基本内容包括那句会流传千古的“我不能等你一年零一个月了,我也不能等你到二十五岁了,但是我会等你一辈子。”

呵呵,赵燮雨大概是怕我不能“步入”他这位“戏剧作家”烟熏火燎的内心世界,所以他把自己的内心世界“步出”来了。于是我们看到,在他那被名利熏得黑乎乎的“内心世界”里,人人都在争名夺利,艾米想独霸山楂,静秋也想分一杯羹,只是碍于情面不好意思出来争版权版税,而老三看到书上只署“艾米”的名,恨不得从坟墓里跳出来把自己和静秋的名字署到书上去。

你说赵燮雨这种内心世界,怎么可能正确把握静秋和老三这两个人物?如果真让他来改编,说不定改到最后,老三对弟弟说的话得改成:“如果静秋同意在书上署我的名,你就将我的日记交给她;如果她不同意,你就留着自己写书出名,别忘了署上我的名,切记要署真名。”

或者为了更加戏剧化一些,设计成静秋和老三在舞台上抢夺那个装有日记信件的军用挂包,最后两人将挂包扯豁,日记本掉了出来,被艾米抢走,狂笑着下场,抢写《山楂树之恋》去了。

正如一位网友所说:看了赵燮雨关于版权的那些文章,就像吃了个苍蝇一样—恶心!完全是对静秋老三艾米的亵渎!

赵燮雨对版权的讨论,全都是基于两个错误的前提:1)静秋交给艾米的日记本就是老三那个日记本;2)谁贡献了日记本,谁就应该在书上署名。

我估计赵燮雨肯定没看过几本人物传记,不然他会发现人物传记上很少有署人物名字的,因为书上是署作者的名,而不是署人物的名,而传记大多是别人写的,自己写的就叫“自传”了。写人物传记的,肯定都参考了人物的日记、照片、通信等资料,甚至直接引用日记和通信,并刊出照片。但传记写出来,署的却是作者的名。比如美国已故总统肯尼迪的传记,署的是作者Michael O’brien的名,已故总统里根的传记,署的是作者William E. Pemberton的名,《新蒋介石传》署的是作者陶涵的名,等等。

而《山楂树之恋》连人物传记都不是,就更不存在故事人物在书上署名一说了。

这种因为孤陋寡闻闹出的错误,赵燮雨的博文里比比皆是,基本就是他的trademark(商标)。

他说我在《山楂树之恋》里犯了错误,用了“涤良”这个词,说静秋那个年代不兴说“涤良”,要说“的确凉”。但马上就有网友向他证明,那个年代就有“涤良”的说法。事实上,“涤良”是“官名”,是先出来的,而“的确凉”是“山寨名”,是根据“涤”的发音幽默化而来的。

他在亦凡书库看到《山楂树之恋》里张长林的名字变成了“赵志刚”,马上写文章探究艾米这样做的阴谋诡计,还推导出艾米不懂越剧,因为赵志刚是越剧王子。

但他不知道的是,张长林变成“赵志刚”,是网友“紫伊”的杰作,她在将《山楂树之恋》转帖到国内读者能看到的MSN艾园的时候,我请她将除静秋之外的人物名字都改动一下,以免国内有人搞人肉搜索,于是她把“张长林”改成了“赵志刚”,还把“孙建新”改成了“陈树新”。

我们“紫伊”同学的即兴之作,害得赵燮雨差点把头皮都挠破。

赵燮雨直到前不久还在发谬论,说我讲了要跟夷陵电视台打官司,结果又没打,虎头蛇尾。

这一次,我认为他不是因为老糊涂了,而是在恶意造谣,因为他自己看过我写的《状告夷陵台》,知道我请大家盯着他,只要他的剧本卖出一个,我就会把他告上法庭,他为此专门写过文章,那么他怎么会不知道我已经打赢了这场官司、夷陵台已经补签了合同并支付了改编费呢?这两件事我是写在同一篇文章里的,难道这人已经衰退到看文章只能看一半的地步了?

这两年来,赵燮雨一直都吊在山楂树上,虽然暂且还没吊死,但他绝对有吊死的决心和信心,也具备吊死的能力,正在向着“吊死”的境界挺进。

他先是在自己博客公布一个“好消息”,说他的改编剧本将无偿转让,他以为只要无偿就不存在侵权问题。但他显然不知道,不经原作者许可就改编人家的作品,就是侵权,收不收剧本转让费,都不改变他侵权的事实,顶多就是如果我告他的话,拿不到太多赔偿费而已。

后来,夷陵地区被当做“故事发生地”被“人肉”出来,赵燮雨大喜过望,以为这下转机来了,赶快声称自己的剧本是“根据发生在夷陵地区的真实故事改编的”,并把剧本放到“中国剧本网”上去拍卖。

看来他完全忘了自己写的那些电邮,清清楚楚地记录着他的改编早在夷陵地区被人肉出来之前就开始了,完全是改编自我的小说。他以为只要把“静秋”改成“熊静秋”,把“万驼子”改成“万金油”,就算是跟我撇清关系了。但他没有想过,夷陵地区那些人怎么可能知道静秋与老三的爱情故事呢?难道静秋与老三的每次约会,夷陵地区的人都在旁边围观做记录?

我在“中国剧本网”看到赵燮雨在拍卖他的剧本,就拷贝了那个网页,并盯着他,只要有人购买他的剧本,我就把他告上法庭,让他偷鸡不着蚀把米,不光把卖剧本的钱吐出来,还要让他为侵权受罚。

结果是根本没人购买他的剧本,甚至都没几个人点击那个网页,仅有的几个点击,大概都是我和几个监督他的网友贡献的。

实际上,如果赵燮雨聪明的话,就应该接住我给他的梯子,趁早从山楂树上下来,说一句“我没改编权,所以我不拍卖我的剧本了”,就能体面地收场,否则他只能以下面的某种方法吊死在山楂树上:

1、 一直到死都没人来买他的剧本

2、 终于卖出去一个剧本,但被我告上了法庭,他不仅吐出卖剧本的钱,还把老本都贴进去了

3、 没人买他的剧本,但他继续写那些诽谤性博文,终于把我搞烦了,告他一个侵权和诽谤

我请大家继续帮我盯着这个赵燮雨,有任何新动向,都请及时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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