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园 (非公开的博客)

高山流水遇知音,从此为你乱弹琴.痴人说梦逢知傻,有空为你胡乱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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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米:贪心不足蛇吞象(1)

(2010-01-30 19:27:08) 下一个

“贪心不足蛇吞象”的来源,民间有很多种说法,我小时听到的说法是这样的:

有个叫“象”的人,家里很穷,有一天,他救了一条蛇,蛇很感激他,就对他说:我的肝可以治皇帝的头疼病,你可以把我的肝割一点,拿到京城去,献给皇帝,他 会封你的官,你就可以脱离贫穷了。

于是蛇张大嘴巴,让这个叫“象”的人钻到它身体里去,割了一点蛇肝。“象”带着蛇肝,到京城去献给了皇帝。皇帝吃了蛇肝,果然不头疼了,十分高兴,就封 “象”做了乡里的官。

但皇帝的头疼病并没治断根,过段时间又疼起来了,于是叫“象”再去割蛇肝,答应割来了就给“象”加官进爵。“象”越来越贪心,做了乡官还想做县官,于 是又去割蛇的肝,割了好几次,“象”的官也越做越大。最后,“象”不顾蛇的死活,还要割一次肝,因为他想做到宰相。

蛇忍痛答应了。“象”进了蛇的身体,贪心大发,想一次把蛇的肝全割掉,免得下次又得费力恳求,于是他手起刀落,一下割掉了整个的蛇肝。

蛇终于认清了“象”的贪心,闭上嘴,把“象”吞掉了。

不管这个故事是什么来源,我们大家都知道这个成语的意思,那就是贪心不足,贪得无厌,最终葬送了自己

我这里要写到的就是这样一个“贪心不足,贪得无厌,最终葬送自己”的人,就是那位网名zhuchi的赵燮雨。艾园有不少人知道这个人,而且早就要求我写几 篇文章,好好砸砸这个家伙,我一直没动笔,原因有二:

1、这个赵燮雨是个早已退休的副教授,估计即使不是七老八十,至少也是六十多的人了,虽然他为老不尊,我还是想给他留 点面子的。

2、但所谓留面子,只是我在替他考虑,他本人有完全不同的看法。他缠住《山楂树之恋》好几年,不仅在他自己的博客贴攻击我的文章,还到许多网站去张贴,虽 然无论他贴哪里都是读者寥寥,但从他的一系列做法可以看出,他就是想出名。对他来说,不管是出臭名,还是出香名,只要出名就好。

他砸我,出不了什么名,但我砸他,就等于是在成全他,让他多多少少能出点名,所以我一直按兵不动,不想成全他。

赵燮雨从2008年初写第一篇关于《山楂树之恋》的评论,到2010年初写《山楂树与张艺谋》,已经是三个年头两年时光了,其间仅他的博客就贴了130多篇关于《山 楂树之恋》和我的文章,其中最少有一半是攻击我的,不乏造谣污蔑诽谤之词。他还在其他网站张贴此类文章,篇数无法统计,一般都是写一篇就贴到若干个网站 去。

可见这人恨心之大,求名之切,已经到了不要老命的地步。刚好我最近有了一点时间,我就成全他一把吧。

我在网络上结识赵燮雨,是因为他的一篇关于《山楂树之恋》的文章。我经常在网上搜寻“山楂树之恋”这个关键词,找有关的博文看,希望能找 到新的知傻,因为我发现看《山楂树之恋》的人很多,写评论写感想的也不少,哭的人更多,但真正理解这本书的人却很少。

2008年的2月14日,我在新浪搜索“山楂树之恋”的时候,看到了赵燮雨写的一篇关于《山楂树之恋》的评论,题目叫做《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棵山楂树》,其 中写到了静秋的母亲:“尤其是静秋的母亲——她对世界的看法对女儿的看护完全是真实可信的。从来还没有那个 作家做到如此细微地描绘一个受重伤的老母鸡细心照看小母鸡的情景。只能说那是因为来自生活源自生活的真实才有那么准确的洞察力。”

我认为他对静秋母亲的理解是很难能可贵的,因为很多人看了《山楂树之恋》,都把静秋的母亲理解为静秋和老三爱情的阻力,仿佛这两人的爱情悲剧是静秋的妈妈 造成的。所以我当即在他的帖子下跟帖,夸奖他写得好,请求把这篇转到我的博客。

他答应了,于是我把这篇转到了我的博客。

随后,他给我写了一封电子邮件,称“《山楂树之恋》是一部前无古人的小说”,并提出“保持联系”。

我几乎每天都在新浪搜寻“山楂树之恋”这个关键词,去过的博客不计其数,被我看中的文章也不少,我一般都是跟帖或发纸条询问是否能转帖,作者一般都是写个 纸条表示同意我转帖。这位赵燮雨可能是唯一一个为此发电子邮件给我,并要求保持联系的人。

我很快就知道这是为什么了,因为他早在2007年就看了《山楂树之恋》,并“马上有一种创作冲动。这 个题材应该搬上舞台!”,实际上,他那时就在着手将《山楂树之恋》改编成戏曲本了,“然后就 是寻找你的联系方法。结果看到的博客没有留言栏目,只好放弃联系” (摘自赵燮雨2008年2月18日电邮)

像这样未经原作者许可,就着手改编人家作品的做法,自然是很不聪明的,如果你辛辛苦苦改编一通,原作者并不同意,那么 你的劳动就白费了;如果你不管原作者同意不同意,就硬性贴出来,甚至拿去换钱,那你就违反著作权法了。

但这位号称拿过自学考试法律学位的赵燮雨显然不知道这些,他在电邮里承认,早在改编《山楂树之恋》前,他已经擅自改编过张爱玲的《色戒》:

“我几乎是和李安同时看中张爱玲的”色戒”。我一共写了沪剧越剧京剧黄梅戏四个”色戒”戏曲剧本,其 中的几场戏比如”打麻将”"五点半”等受到诸如上海宝山沪剧团的好评。我起先想完全可以乘李安电影的东风上演取得成功,可是因为没有张爱玲的改编版权许可 再加上其他比如资金等问题而搁浅。 — 摘自赵燮雨2008年2月18日电邮”

他的这个电邮,让我对他至少有了两个负面的看法:

1)不经原作者同意就改编人家的作品,虽然他最终没卖出去,但这种行为已构成侵权。不仅如此,这也表 现出这人的脑子有点问题,你连改编权都没拿到,就在兴致勃勃地改编,还改编成四个戏曲剧本,难道就没想过很有可能是白费力?

2) 而这一句“完全可以乘李安电影的东风上演取得成功”,透露出很 强的炒作意识,想借名导的名气,让自己的剧本出名。

他紧接着就向我提出请求:“是否能够把《山楂树之恋》的戏曲改编权独家转让给我。我有信心把它写出来 作为一个戏曲本子,也有信心在有改编版权的前提下通过我的联系网络搬上舞台。”(摘自赵燮雨2008年2月18日电邮)

坦率地说,我对《山楂树之恋》改编成戏曲是没多大兴趣的,我很难想象我们的老三和静秋站在舞台上,嗯嗯啊啊地唱啊唱,那会是个什么情景。在我心目中,老三 和静秋都是受外国文学熏陶的文学青年,拉手风琴唱《山楂树》,我可以想象得出来,背勃朗宁夫人的爱情诗,我可以想象得出来,但登上戏曲舞台,可能就会类似 搞笑版戏曲《列宁在一九一八》一样,列宁同志唱道:

叫一声约瑟夫孤的爱卿,

有件事朕同你细说端的,

打冬宫咱还要从长计议,

切不可闹意气误了战机。

(来自网络,作者不详)

这可实在有点不伦不类,滑稽可笑。

但我刚刚转帖过赵燮雨的文章,多少还是有点感恩的心情的,又见他前面改编这改编那,已经碰了很多壁,顿生恻隐之心,特别是估计到就算他改编了,也不一定有 人愿意用他的本子;就算搬上了戏曲舞台,也不一定有多少人会去看,所以我决定把戏曲改编权交给他,就当是给他一剂安慰剂。

他很高兴,马上又写来几封电邮,提到改编费等问题,说改编的收入主要是“剧团购买剧本/戏剧剧本出版 /上演后票房分成”,他提出我们二八分成,当然是他得八,我得二。并提出等 《山楂树之恋》搬上舞台后再支付我改编费:“如果你一定要先拿到钱才能许可我动手改编的话,我恐怕就只能改 编曹雪芹他们的小说作品了。”(摘自赵燮雨2008年2月20日电邮)

一般来讲,改编权转让的程序当然是先签合同,再付改编费,然后才能动手改编。但考虑到戏曲舞台的不景气,赵燮雨老先生 改编一通,能不能卖出去都成问题,所以我根本不指望靠戏曲改编来赚钱。

我也根本不指望靠码字赚钱,我和黄颜在网上无偿码字,已经码到第七个故事《至死不渝》了,才开始接受出版方的请求,出 版我们码的字。而即便是跟出版方签约,我们也没指望赚稿费,我对《山楂树之恋》的出版商共和联动提出的条件之一就是“我不赔钱”,只要不赔钱就行了,赚钱 的事,不在我们考虑范围之内。

所以我同意了赵燮雨的条件,二八分成,先不付改编费。

我当时因不想让太多的人知道为我转信的朋友的地址,提出由我打印出合同,签字后寄给他,他签字后扫描,然后用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将扫描件传给我。

他出于谨慎,不同意这样做,一定要我给他一个邮寄地址,他好把签字后的合同寄给我。我无法,只好将帮我转信的朋友的地址给了他,他将签字合同寄给了我。

但这个合同,我最终没有签字,不签字的原因,我会在下面几集详细描述。

估计赵燮雨老先生回首往事,会很后悔没接受我的提议,不然他老早就拿到了我签字的合同了。一纸合同在手,那就非常不同了。

他老人家闭着眼睛谴责我“撕毁合同”,谴责了几年了,但他始终没能拿出一份有我签字的合同来。如果说我“撕毁合同”,我也只能撕毁我保存的一份,不可能追 到他家去,把他保存的那份也给撕了。那么他为什么拿不出我签字的合同来呢?

答案只有一个:他手里根本就没有我签字的合同,因为我根本就没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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