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园 (非公开的博客)

高山流水遇知音,从此为你乱弹琴.痴人说梦逢知傻,有空为你胡乱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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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求助:我这是不是只认钱?

(2009-11-25 06:03:40) 下一个

艾米, 你好!

我今年五月才偶然读到《山楂树之恋》,继而读了你和黄颜博客上的所有作品,每天都少不了在几个艾园转转,只是很少发贴。冒昧地写信给你是想请问可否在你的艾园宝地为我做个民意调查?

近几天,我和老公发生争执。事情是这样的:

我和老公结婚十余年。 老公去年在国内挣了些钱,老公说因当时他没有身份证不能开户,就把钱存在了他父亲名下,约十四五万人民币。

他去年回来后告诉了我。我当时就说这样不合适,夫妻任何一方挣的钱,应存在夫妻共同的帐户里,或者夫妻任何一方的帐户里,而不应放在各自父母的帐号里。我还告诉老公,其实我在此前已有我的个人国内帐户(我开户时他也知道,只是过后就忘了这回事),他可以存在我的帐户里。

我也告诉他,这对于我来说是夫妻间相处的原则问题。我还说,已经存的钱就算啦,算是我们送给他父母的。如果你想给父母更多,也可以。但是,等这个帐号里的钱到了你想给的数目,就不要再往里面转钱了,而应该转到我的帐号里。他当时同意了。

今年,我趁他在国内时旧话重提,想把问题解决。他父亲这个帐号的钱已经是二十余万。可能是后来老公的钱又存了进去?我知道老公人很好,并不是有意这么做。 但在他的头脑里,这根本不是个事儿。他是独子,恐怕和我结婚十余年,他也还是不觉得我们的小家和他父母家是两回事。如果我不催他,他就又把这事忘到脑后 了。

所以,我特别对他强调这是原则问题,如果做不到这一点,我无法和他共同生活。

我还告诉他如果他想把钱全部或部分给他父母,我没意见;但是如果是部分给他父母,那就把剩余的转到我的帐号。我的理由是,夫妻任何一方挣的钱都是夫妻共同 财产,理应放在夫妻共同帐号里,至少是夫妻一方的帐户里,因为夫妻互为第一继承人;而他父亲的第一继承人是他母亲,这样做将来会有法律上的麻烦。孝敬父母 的钱和我们自己的钱要分开,不能混为一谈。

我还跟他举LIVING WILL, LIVING TRUST的例子,说明为什么要这样以避免法律上的麻烦。

但他说,收起你美国那一套吧。现在人都讲感情投资,你说的美国那一套都是JUNK!老公认为我这样说是只认钱,不讲信任,不讲感情。我们谁也说服不了谁。

所以,我想到在这儿做个民调,听听大家的意见,看看我的要求是否合理。我不是要要回这笔钱,我想要一个公道。最让我伤心的是老公说我只认钱,不讲信任,不讲感情。

感谢你花时间读我的这些琐事!如果可以,我希望民意调查只是就事论事,比如:

老公在国内挣的钱存在老公父亲的名下

A 合情合理
B 合情不合理
C 合理不合情
D 不合情也不合理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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