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米的《山楂树之恋》是春天的时候,天津朋友mimi推荐给我的。拿到书后刚看了几页就被完全吸引住了,一口气读完,已经三十七岁的我,多次被书中男女主人公纯洁、干净的爱情感动得几欲落泪。由于我是七零年代生人,与书中所描写的时代背景相近,因此对书中所描写的那个年代的社会、人文环境以及年轻人的人生观、爱情观相对熟悉,读起来能产生强烈的共鸣。
男女主人公的恋情在我看来就是那个年代青年人初恋的典型特点:青涩、懵懂、清纯、无私、冲动外加刻意的理智约束。对此,作为比主人公出生晚约十年的我亦有深刻体会。那个年代的青年人,对待爱情是谨慎的,虽然有激情和冲动,但囿于社会环境以及家庭等方面的压力,多能理智地加以克服,而这种所谓理智是刻意而为,并非真心所想。因此那时所有的初恋基本都是在偷偷摸摸中进行的,而正因为这种偷偷摸摸,得来的喜悦就更加珍贵。
艾米的这本小说语言清新朴素,叙述自然流畅,节奏井然有序,情节铺排渐次深入、扣人心弦,结局更是令人震憾,使人心痛。艾米对整个时代精神的把握相当准确,小说采取第三人称写作,冷静客观,作者并未过多出面发表见解,但通过男女主人公的命运转化,从中体现出作者对青春、爱情以及人生的独特思考。总体来说,如果就初恋来说,这本小说的确是一本不可多得的优秀作品。
而舒仪的《曾有一个人,爱我如生命》,从这个书名就可以看出,小说是当下流行文化的侧面反映——一本意欲在文学市场上有所作为的言情小说首先必得取一个迎合当下读者审美情趣的好名字,这就是包装——小说在物欲横流、真情难觅的当下社会,用这么一个书名来告诉读者,现实中爱情已然无法找寻,过去的一去不返。
老实说,书名起得不错,很诱人,封面的包装也极为精美。但这些只不过是表面现象。看完整部小说,第一感觉:写得不错,可以拍成影视剧。但无论就其语言风格还是故事背景、人物关系设置、情节发展来说,人为的痕迹都过于浓重——对时下诸多流行元素标签似地拼贴使用。从书中对男女主人公身份及生活环境的定位—— 留学生、生意人、黑帮、帅哥、靓妹、旅居异国他乡、开奔馳、宝马、泡妞,可以看出,凡此种种完全是按着时下年轻人的审美情趣量身打造,而故事情节的发展也按照最为俗套的方式展开。
故事在一次黑帮火拼的惨烈场面中开场,女主人公无意中见证一场骇人的杀戮,而男主人公的出场则以一句温柔体贴、颇富磁性的“警察来了,就说你什么也没看见”的低语从此俘获女主人公芳心、。然后就是一系列的巧遇、巧合,女主公和男主人公走到一起,从而得罪自己最亲密的朋友,直到最后女主人公陷入男主人公的爱情圈套和生意纷争中而不可自拨。
如果说这本书像它宣称的那样写的是人间最美的初恋,不如说写的是泡妞或泡帅哥成功。试想,如果女方第一次见到男方,对方没有开着宝马,没有光鲜靓丽的外表,这样的爱情发生的机率究竟会有多大呢?因此说从一开始,这场爱情便带有了世俗的功利色彩,而这种功利色彩一直贯穿始终,直到男主人公死去——自然是要死几个人的,包括“女次角”的死去,要不就不够“悲剧”了——,给女主人公留下一笔可观的金钱结束,拜金主义色彩从始自终。
这样的初恋?有什么高尚、纯情的成份呢?有的只不过是世俗的观念。我不知道时下更年轻的九零后们如何看待爱情,但我却不认同这样的爱情观,毫无纯贞可言,有的只是由物欲滋生出的依赖和投降。
但同样是写初恋故事,我觉得艾米的《山楂树之恋》有作者的深刻思考,读来令人回味无穷,显然更优一筹。《山楂树之恋》不管再过多少年,都可以进入文学史册,而本书则不可能。说白了,本书只是流行文化背景下的一本假纯情,真媚俗的言情小说作品,如此而已,就像所有媚俗的的偶像剧一样,看过就会忘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