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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尔珠铭兰
上个周末大扫除,整理出一大堆的衣服鞋子和不用的包。
和很多把购物当一种必要娱乐的女生一样,我有很多的零七八碎,并且它们都保存良好。但是用不到了,当然要处理掉。
今天早上手机上有一个未接电话,留言说:我是 XXX 市警察局的 XXX 警官,我们发现了你丢失的财物。我当然纳闷,开始在房间里一通视察:我的钱包,黑莓手机,甚至我的 IPod ……它们都完好无损的各就各位。
很快,公寓门口的对话门铃被人摁响:“我是警官, J 在吗?”
我袜子都没穿,奔出门去,一个帅的像阳光一样刺眼的警官站在门口(现在卡城的警官难道开始以貌录用?)。
“发生什么了?”
“我们怀疑有人把你的东西偷了,丢在垃圾箱里。”
跟他走到警车前,一看,赫然是我丢掉的 7 、 8 只手袋。最显眼的是上面的那只假 LV 包。
我十分纳闷,问,“你怎么知道这些包是我的?”
帅警官说,我们在包里发现了一张小纸片,上面有你的 FIRST NAME - J ,落款还有另外一个人的 FIRST NAME - T 。内容是:我们给你准备了一份礼物,是某某公司的限量纪念品。于是警察就打到某某公司,问有没有 J 或者 T ,查出若干,又分别问这几个名字,有没有人认识你。一通福尔摩斯,终于找到了查到了你,于是查到了你手机,住址,等等。
我晕,这张小纸片是我从上个公司辞职时,前老板送给我的一份礼物,并提醒我去领取。 警察居然就这一点线索,把我找出来,然后专门派了一个帅警察来登门送还给我。
我发愣,说,是我扔掉的。
警察帅得不敢让人直视啊,他严肃的脸露出让人惊心动魄的笑容,说:不是被坏人破门抢劫的?那就好。于是打开本子开始认真记录。
那只惹祸让人家大费一番周章的 LV 包,是一个朋友送的,送的时候就告诉我是 A 版(A版你干吗要送给我啊,我这个人就是太会拒绝,害怕她不好意思)。
我现在还记得在我决定把那只制作精良的 A 版 LV 包包放进黑色的垃圾袋之前,问过我的妹妹。这个 LV 包你要吗?她回答,我要它干吗用?我认真地想了半天:买菜,或者卖菜。
事实再次提醒我们,不能买假 LV 包,你买了也不要送朋友害人。
这当然说明:
1 、 加拿大的治安太好了,加拿大也有雷锋。
2 、中国的山寨太完美了,山寨版的主人居然也受到保护。
3 、这里出现过历史上的印第安人,这里大概不会出现杨佳这样的人。
现在,我必须打电话给我前老板,向她解释发生了什么……
我没有杀人越货啊,也没有被强人破门而入(社会治安还是很好的,您放心),我只是扔了一只LV包包...No,No,是假的....
http://www.bullogger.com/blogs/minglan/archives/293648.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