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园 (非公开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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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米:妄说子女教育(2)

(2009-04-30 05:32:13) 下一个

上集贴出来后,有人指出:“聪明”跟“智慧”是有区别的,而你对“聪明”的定义已经包括了“智慧”的定义在里面。

我在上集里没有花时间去辨析“聪明”与“智慧”在词义上的区别,因为这对说明我的观点没什么作用。如果我的论点是“人应该找个智慧的配偶,而不应该找个聪明的配偶”,那么我就应该先把“聪明”与“智慧”的定义给出来,区别辨析一番两词的不同之处,然后论证我的观点。既然我的论点没那么无聊,我就没必要辨析“聪明”与“智慧”的区别了。

我在上一集里是把“聪明”“智慧”“有脑子”“智力高”等当做同义词使用的,都是同一个意思,就是我对“聪明”下的那个定义。我下定义,不是为了说服你使用我的定义,而是告诉你,当我在文章里说到“聪明”等词的时候,我的意思就是我定义里描述的那些内容。

网络上确有一些人撰文辨析“聪明”与“智慧”的区别,比如有人说“聪明的人知道自己能做什么,智慧的人知道自己不能做什么”,还有人说“聪明是一种天分,智慧是一种能力”,等等。如果你有兴趣,你可以撰文辨析一下“聪明”与“智慧”的区别,但对我来说,辨析这两个词没有多大的实际意义,我就不费那个力了。

还有人很担心,说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像你说的那样,只找聪明的人做配偶,那些不聪明的人不就没婚可结了吗?那对不聪明的人是不是不公平?不是说人人生而平等吗?

同学,你是不是把“人人生而平等”听成“人人婚而平等”了?所谓“人人生而平等”,指的是社会权利等方面的平等。作为人,你跟其他所有人一样,有言论自由权,有选举权被选举权,有爱的权利,有结婚的权利。但如果没人愿意跟你说话,没人选举你,没人爱你,没人愿意跟你结婚,你也不能告人家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因为人家愿意干什么,那是人家的自由。你可以去争取人家的爱,但你不能强迫人家爱你。

况且我说的是找个“聪明丈夫”,并没说找个“天才丈夫”。我所说的“聪明”,是通过努力可以达到的,而不是除了天分之外就没别的方法可以实现的东西。也就是说,按照我对“聪明”的定义,一个人通过努力是可以变得聪明起来的。

如果大家找对象时都很看重聪明不聪明,那么不聪明的人就有压力,他们为了找到配偶,就会努力学习,争取变得聪明起来。如果一个人不肯努力,不变得聪明起来,那么他没婚可结,没孩子可生,也不是坏事。

按中国社会目前的状况,我们真正要担心的,不是不聪明的人无婚可结,而是不聪明的人太有婚可结了。现在中国大陆在升学、找工作、提职称、加工资等方面,并没做到“任人唯才”,很多情况下仍然是靠老爹老妈,靠关系,靠后门,所以“反智情结”仍很严重,白痴们活得仍很滋润。

关于中国社会的这种“反智”现象,大家都深有体会,我这里不再啰嗦。

下面我继续妄说子女教育。

子女教育的第二个“本”,就是要找个爱孩子的丈夫 / 妻子(以下简称“丈夫”,男读者自动换成“妻子”即可)。 第一“本”和第二“本”,都是必不可少,缺一不可的。实际上,我认为爱孩子就是聪明的一种表现,不过因为“爱孩子”这一条非常重要,所以我把它提出来说一说。

如果你问我“为什么要爱孩子”,我不屑回答。在我看来,“为什么要爱孩子”就跟“为什么要做正确的事”一样,是不言自明的,如果额外加一些道理进去,反而走调了。

比如对“为什么要爱孩子”这个问题,如果你的回答是“因为孩子天真纯洁,没有成年人的那些污浊”,或者“孩子是我们的未来”,或者“孩子是我们爱情的结晶”,应该说都没错,但总让人觉得走调。难道当你的孩子长大了,不再像孩提时代那样天真未凿的时候,你就不爱他/她了 ? 如果孩子不是你跟谁的爱情结晶,而是一段不幸婚姻的结果,甚至是强暴的结果,难道你就不爱他/她了?

至于“孩子是我们的未来”这个理由,如果“未来”指的是为你养老送终,那就太自私了;如果“未来”指的是国家或民族的未来,那又太假大空了。

对我来说,爱孩子是无条件的,没有什么“因为 … 所以 … ”在里面。如果你不爱孩子,我不屑花时间说服你。爱是一种自发的感情,靠人说服才产生的爱,就不叫爱了。一个男人,无论他的其他方面多么优秀,也不论他多么爱你,但如果他不爱孩子,或者需要你说服才肯爱孩子,那就趁早一脚把他踢开。

需要说明的是,不生孩子不等于不爱孩子,他可以因为各种原因而不生孩子,但他不能不爱孩子。

去年汶川地震之后,我写了篇《孩子高于一切》,贴出来之后,有好些人不赞成。有人认为孩子不应该高于一切,国家利益才应该高于一切,没有国哪有家?没有家哪有孩子?还有人认为夫妻关系比孩子更重要,没有夫妻,哪有孩子?另一些人认为老人比孩子更重要,没有老人哪有孩子?

我发现一说到孩子,有人就会以这种“没有 … 哪有 … ”的句式来说事。有些家长对自己粗暴行为的辩护词就是:“老子生了你,你的命都是老子给的,老子打你几下骂你几句还不行?”

这哪是一个生命对待另一个生命的态度?纯粹就是奴隶主对待奴隶的态度。

你还别说,中国封建文化里还真有这么一条呢:君令臣死,臣不得不死;父叫子亡,子不得不亡。看来封建时代对父亲的要求够变态的,在“君”的面前,父必须唯唯诺诺像条狗,君赐他一壶毒酒,他也得照喝不误,喝之前还要谢主隆恩。但到了子女面前,父摇身一变,做猛虎状,可以赐毒酒给子女喝了,至于扇子女几耳光,抽子女几藤条,更是小意思。

这样的文化,岂不是逼着父亲做卑琐的人?

这种卑琐的男人,即便在当前的中国仍能找到。在领导面前,强权势力面前,有钱人面前,他是谄媚的,唯命是从的;但在孩子面前,在下级面前,在弱势群体面前,他则八面威风,不可一世。这种男人千万不能找来做丈夫,不然被他恶心死了还没地方控告他。

我所说的“孩子高于一切”,是当孩子的利益跟其他人的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我们应该把孩子的利益放在其他人的利益之上。但在很多情况下,孩子的利益跟其他人的利益并不发生冲突,维护孩子的利益就是维护其他人的利益。

我看不出为什么孩子的利益会跟国家利益发生冲突。国家是干什么的?不就是保护它的公民的吗?难道国家发展必须以牺牲孩子利益为前提?那样的发展有什么意义?“没有国就没有家”的说法也很荒谬,从历史发展来看,是先有家后有国的,早期的社会根本没有国,但照样有家。现在世界上还有些地方不是“国”,只是地区,但那里不照样有很多的“家”吗?

有人曾问我:如果你的公公和你的孩子同时掉进水里,你会救谁?

这还用问吗?当然是两个都救。

如果你一次只能救一个人呢?

那我肯定是先救孩子。孩子才刚刚开始人生,而公公已经享受了几十年生活了,用我们太奶奶的话说,“死也死得了”;孩子还小,没有自救能力,而公公很可能会游泳,可以自救。我相信一个懂道理的公公会赞成我先救孩子,如果他不赞成,那他就太自私了,应该让他在水里多呆一会,好好反省一下自己。

当然,我首先要做的,一是尽早教会孩子和公公游泳;二是尽力避免孩子和公公同时掉进水里的恶性事件。

有人说,你这么说,是因为那是你公公,如果是你父亲,你还会这么看吗?

对我来说,公公跟父亲没有什么区别。在落水的情况下,就更没区别。落水的是我的孩子还是别人的孩子,也没区别。如果是别人的孩子和我的父亲同时落水,我照样会先救孩子。我相信我的父亲不会因此责怪我不孝顺。他自己也会奋力去救孩子,如果他没能力救孩子,他也一定不会让我先救他。为了减轻我的负担,为了我的安全,他甚至会自己沉到水里去,免得我陷入两难境地。这是他从我很小的时候起就告诉我的道理,我相信他会说到做到。

我也看不出为什么孩子的利益会跟夫妻的利益发生冲突,孩子是夫妻的孩子,孩子的利益就是夫妻的利益。孩子的利益受到损害,就是夫妻的利益受到损害。孩子利益与夫妻利益根本就是一回事,为什么要摆在对立的位置上呢?

有些婚姻问题专家总是警告那些刚做妈妈的人:不要把全部心思都放在孩子身上而冷落了你的配偶,不然他会寻找外遇的。 

这是什么破专家?完全是为虎作伥,支持歪风邪气嘛。

难道配偶不就是孩子的父亲吗?照顾孩子不也是他的责任吗?为什么他要跟孩子竞争妻子的关注,而不跟妻子竞争照顾孩子的责任呢?专家们所说的“不要冷落丈夫”,说白了,也就是床上那点事。如果妻子忙得没时间做爱,那是丈夫的失职。如果妻子对做爱没兴趣,那也是丈夫的失职;如果妻子是因为生产之后体内荷尔蒙改变而没性欲,做丈夫的应该充分体谅。

做爱的事,不能搞成责任和义务,否则就没意思了。丈夫想做爱,就拿出本事来,一是把孩子安顿好,二是把妻子的“性趣”调动起来。如果你没法安顿好孩子,或者你调不动妻子的情欲,那就自认没用,不要认为妻子有责任陪你做爱。

有了孩子,夫妻做爱不那么方便,丈夫为此开开玩笑,吃吃孩子的醋,没关系,吃得适当还能增进夫妻感情。但如果真的跟孩子竞争妻子的关注,甚至以寻找外遇来要挟妻子就范,那就太过分了。这么不懂道理的丈夫,还不如不要。

有人说,你底气这么足,是因为黄颜不是那种不懂道理的丈夫,如果你的丈夫也是个不懂道理的角色,你肯定没这么足的底气了,因为如果你不陪他做爱,他就真的去找外遇了。

我觉得这事的因果关系可能刚好跟你说的相反:正因为你底气不足,你丈夫才会那么放肆地去找外遇。如果他知道他迈出那一步,就再也不能收回,他就没那么大的胆子迈出那一步。很多有家有孩子的男人有外遇,其实并没下决心离婚再娶,只是一时的意志不坚定,或者图个新鲜。如果他知道他一旦出轨,你绝不会原谅他,那么他的胆子会小很多,抵御一时诱惑的能力会强很多。如果他拿准了你底气不足,惧怕离婚,他失足的可能就加倍增长。

有人说,我知道我丈夫,如果我不原谅他的失足,不接受他回头,他真的会跟我离婚去娶他的外遇的。

如果是那样,你还等什么呢?趁早解雇他,让他去娶他的那个外遇。这种不检点的丈夫,又不知道疼孩子疼老婆,即便他娶了外遇也未必幸福。

有人说,他娶了外遇会幸福的,我知道他这个人。

那就是你的不是了,既然你知道他娶了外遇会很幸福,你还强留着他干什么呢?那不是太自私了吗?趁早离婚吧,放他一条生路,也给自己一条生路,但要 make sure 他应该付给你的赡养费抚养费之类一分不少。如果他的外遇那么理解他,既不计较他有孩子要付抚养费,又不计较他不疼孩子不疼老婆,那他也是合该娶她,咱就成全他们吧。

关于“为了孩子不离婚”的话题,我以后会详细妄说,现在还是扯回本集的主题。

我所说的“爱孩子”,是真爱,无条件的爱,而不是伪爱,自私的爱。

我有一个朋友,她女儿很小的时候,她丈夫几乎是不闻不问。后来孩子长大了一些,会唱会跳,人见人爱,她丈夫一下子就很“爱”孩子了,很乐意带着女儿走亲访友,因为带去了也不用他照管,很多人争相带他女儿玩,每个人都对他女儿赞不绝口,让他很有面子。

但这种“爱”不是真爱,而是有条件的爱,条件就是女儿能给爸爸带来荣耀。一旦他女儿哭着不肯上幼儿园,或者读书时没考到前几名,做爸爸的就烦了,觉得女儿丢了他的人,就要拳脚相向。

由于“羞耻文化“的影响,中国有很多父母都是这样“爱”孩子的,他们只爱成功的、能给他们带来荣耀的孩子,而不爱失败的、给他们带来羞耻的孩子。有些父母遗弃自己所生的残疾孩子,有些父母暴打考得不好的孩子,有点父母成天唠叨别人的孩子多么出色,以期对自己的孩子造成压力,促使孩子赶超别人的孩子,为父母增光,都是出于这种“爱”。

我还有一个朋友,她丈夫没这么虚荣,但非常孩子气,总想着玩。他给孩子喂饭的时候,为了尽快喂完,不是大吼大叫地威胁孩子快吃,就是自己偷偷吃几大口,一下子就把孩子碗里的饭“喂”完了,于是他宣布完成了任务,可以去玩了。

以上两位父亲的“爱”,既愚昧又自私,他们爱的,并不是孩子,而是他们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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