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园 (非公开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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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米:白说婆媳关系(11 )

(2009-04-23 06:18:11) 下一个

我在《瞎说婚姻(1)》里曾这样说: “跟婆婆实在处不好,就叫她回家去。”

有网友哀叹说:“哪有那么容易啊?前提是婆婆要有那个觉悟。现在都是独生子女,再加上封建思想,不少婆婆就认为跟着儿子住天经地义,儿子又不敢忤逆老母,那怎么办?还有公公去世了,婆婆更加依赖儿子,而儿子又不忍心让寡母独居,又怎么办呢?”

呵呵,只能用一个时髦词来形容:纠结。

如果婆婆“有那个觉悟”,恐怕即便跟媳妇住在一起,也不会闹出许多矛盾;而一个总跟媳妇闹出矛盾的婆婆,大概也不会“有那个觉悟”。

显然,这里说的“觉悟”指的是婆婆跟媳妇处不好时愿意回自己家里去的觉悟。但显然不光是有些婆婆没这个觉悟,有些丈夫没这个觉悟,很可能有些媳妇自己也没这个觉悟。

下面就是一个例子:

我在《白说婆媳关系》里曾这样说:“ 如果我家爷爷大冬天的偶尔在家里抽上两根,我一定不会赞成,我会让黄颜去跟爷爷讲明道理:在室内抽烟会影响家人健康,请不要在室内抽烟,希望这是最后一次,如果今后我再看到你在室内抽烟,我会请你离开我家。

有位网友跟贴说: “‘ 离开我家’?这有点西式化了!那不是黄颜父亲的家?

我回帖说: “ 本来就生活在西方,为什么不 ‘ 西式化 ’ ?整个社会,包括法律,都是把父母当 ‘ 亲戚 ’(relative) ,而不是当 ‘ 家庭成员 ’(family member) 的,难道你还要把中国封建社会的大家庭观念搬到美国来用?那不是自讨苦吃?

即使在中国,也有越来越多的人接受了 ‘nuclear family’ (自己,配偶,与孩子构成的家庭)和 ‘extended family’ (加上父母等)的概念。父母不再认为自己非得带孙子孙女不可,子女也不再认为非得跟父母住在一起不可。

黄颜的父亲不会做出在室内抽烟且屡教不改的事,所以他根本不会面临这种尴尬。

人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不能老指望别人来考虑你的虚荣心和感情。既然你坚持在室内抽烟,不顾他人的身体健康,你还要敏感到为一个 ‘ 离开我家 ’ 伤心的地步,那有得你伤心的。

这位网友回复说: “ 我觉得即使父母不止自己一个孩子,也不能觉得自己的家不是老人的家 --- 这太伤长辈的心了!纵使这家全是小俩口白手起家挣来的。实在过不到一块把 ‘ 离开我家 ’ 说成 ‘ 分开过 ’ 是不是更好点?

呵呵,玩起虚的来了!

什么叫 “ 分开过 ” ?是把儿子媳妇的房子分成两半,小两口跟公公一边一半吗?还是公公回到他自己家里去?如果实际效果就是公公回到他自己家去,而他会因为你说了 “ 离开我家” 伤心,但却不会因为你说了 “ 分开过 ” 伤心,那么你跟你公公两个人都虚得够呛。

我回复说: “ 这是个观念问题。在中国,由于社会对老人没有尽到应尽的责任,所以总是把赡养老人的责任推到子女头上。但在北美,对老人的照顾是社会的责任,你自己与配偶及孩子才被认为是你的家庭,你的父母只是你的亲戚。

在美国,如果你父母欠下医院的医疗费,医院是没有权利叫你来支付的,但你的(未成年)的孩子欠下医疗费,你就有责任支付。移民的事也是如此,你办移民,你可以给你的配偶和未成年的孩子一起办,但你不能带着你的父母一起办。你只能等到你的移民办成之后,再办你父母的探亲。

这是不是说北美的人就不爱父母呢?当然不是,只是对父母在你的家庭中的定位不同,对你的家庭负有的责任不同,你对父母的责任不同,但感情是一样的。

正因为子女并没有赡养父母的责任,那么子女对父母的感情才是最真切的。中国这样的家庭模式,有很多子女是出于无奈才赡养父母,出于无奈才跟父母捆在一起。父母跟这样的子女生活在一起,生活质量肯定不高。 ”

这位网友解释说: “ 我建议用 " 分开 " 是因为本是一家人 ; 让自己离开可以 , 不要随便支使别人离开 . ”

呵呵,又玩起高尚来了!

你以为说这话的人真能自己离开吗?当然不能,但这种人就爱标榜自己的高尚情操,可能还不认为自己是在标榜,觉得自己满真诚的,真诚到自己都被自己的高尚感动得一套糊涂的地步。

我回复说:“ 你的概念很糊涂,想法很不现实。我不相信你真能做到 ‘ 让自己离开 ’ 。你的家,你的房子,如果因为你公公在屋子里抽烟,你就自己离开,那你只能到大街上去流浪。要不要把你孩子也带上?

在这件事上,是抽烟的公公不对,为什么你要惩罚你自己?你以为这表明你善良高尚?这只表明你糊涂,你这样做的结果是纵容你公公继续在室内抽烟

为什么这么多人对“家”的概念这么糊涂呢?这是有历史根源的。

中国几千年的农业社会,一向都是以“家”为单位来进行统治的,我们从“国家”这个词的构造就可以看出“家”对于中国统治者们的重要性,只要把“家”搞定了,“国”也就算搞定了,所以历代统治阶级都很爱拿“家”来说事。

农业社会里物质的生产和人的生产都是以“家”为单位来进行,“家”当然是越大越好,家大业大,人手多,好种田,跟外人打起架来都不吃亏,所以农业社会的道德准则以及舆论,都是倾向于巩固大家庭的。有时一大家人住在一起都嫌不够,还要把一族的人都箍在一起。

中国的传统文化非常强调家庭结构,对一个家庭里谁有什么权利、谁有什么责任、谁服从谁、谁领导谁,都有详细规定。简单说来,就是下辈服从上辈,年幼的服从年长的,女性服从男性。

一个女孩生下来,首先是服从她的长辈,包括父母,爷爷奶奶,兄长等;出嫁后她得服从丈夫,以及丈夫的长辈;只有等到丈夫家的长辈全都死光了之后,她才能舒一口气。她最好能生个儿子,否则的话,她就没为丈夫的家庭带来劳动力,更无法传递夫家的香火,那么她在夫家的地位就芨芨乎殆也。如果她幸运地生了儿子,最好儿子能金榜题名,谋个一官半职,那么她在夫家的日子就比较好过了。根据下辈服从上辈的训条,她甚至可以过上貌似一家之主的日子。

说“貌似”,是因为封建社会里的女性只能呆在家里,很少能出去经商做官,所以外面的一应事务仍然是男人在主管,女人不过是在家里过把领导瘾,就像《红楼梦》里的贾母一样,在一干女眷与男性下辈面前威威赫赫,但也就是管理家务事而已。

但在工业社会里,物质的生产不再以家为单位,而是以工矿企业等为单位,再把祖祖辈辈一大家人捆在一起就没必要了。随着社会福利的发展,以及民主平等思想的广为接受,人们更加崇尚自由与独立,那种不分青红皂白,一律“下辈服从上辈”“女性服从男性”的做法已经行不通了,代之而起的是新型的家庭关系。

一个人的责任和义务,是由社会制定出来的。社会或者用法律的形式,或者用道德的形式,规定每个人有什么责任和义务。社会在制定人的责任和义务的时候,是以整个社会的延续和发展为出发点的。由于人类自身的特点,小孩子不能像小鸡一样,孵化出来就具备谋生能力,而需要父母非常细心及专门的照护,不如此就不能保证社会的延续,所以家庭仍然起着重要作用,但那是父母与未成年孩子组成的家庭,父母有责任把自己的子女抚养到他们成年。但一旦他们成年,父母也不再对他们负有养育的责任。同样的道理,父母早已是成年人,具备独立生活的能力,所以社会不用也不应该制定子女必须赡养父母的责任和义务。

一个人工作几十年,为社会做了几十年贡献,向政府纳了几十年税,到老了就应该享受社会的回馈了。这个回馈包括退休金,以及各种养老设施。

加拿大是个高福利高税收国家,你年轻的时候,要向国家纳很高的税,也为自己的老年积攒退休金。你的单位也会有相应的福利待遇,比如按一定比例为你缴纳退休金等。当你退休之后,如果你的退休金不够你生活,政府会给你相应的资助。

像太奶奶这样的,移民到加拿大之前就已经退休了,所以她一天都没为加拿大工作过,也没向加拿大政府交过税,但当她移民加拿大满十年后,她也从加拿大政府领到一份老人金,足够她生活。加拿大政府不会因为她有儿女、孙儿女、重孙儿女等一大帮下辈,就让她的下辈去养活她。她在加拿大政府眼里,是独立一家人,如果她愿意,她可以向政府要求廉租房,自立门户,她还可以要求政府派人照顾她。

就我所知,美国的养老制度可能不如加拿大那么好,但对收入低的老人也有各种养老措施。如果你没存下什么退休金,那么你可以申请社会福利,也许社会福利不能让你花天酒地,但生存下去是不成问题的。

在现代社会里,养老不是子女的责任,“啃老”也不是子女的权利。

当你成年之后,你的父母就不再负有养育你的责任,他们再有钱,如果他们不愿意给你,你也没权利逼着他们给你。你不能认为父母有责任为你备好结婚的房子,存下结婚的费用,或者有责任替你带孩子。如果你住的房子是你公公婆婆买下的,房主的名字是他们,那么当你跟婆婆发生矛盾的时候,公婆完全有权利叫你走。

我不知道在中国大陆是否有“子女必须赡养父母”的法律,但这至少是民间的道德准则。不赡养父母,会被看成是大逆不道,但却没人质问为什么社会缺乏养老制度。

这好像是很多国人的习惯,就是“窝里横”“家里狠”,不敢质询政府,只敢拿家里人出气,拿那些比自己弱的人出气,拿那些没权没势的人出气。

比如那些貌似很“孝顺”的丈夫,他们敢不敢为自己的父母争取一点合法权益呢?他们敢不敢质询政府,为什么他们的父母年老时没退休金,甚至年轻时连工作都没有,而政府一点也不管他们?据说中国大陆的个人所得税率已经比美国还高了,那么大家上交的税金到哪里去了?

没有几个“孝顺”丈夫敢质询政府的,很可能想都没想到过这个问题,但平时都还显得十分关心国家大事,把家务小事都推给老婆去干,自己在网上网下跟其他“孝顺”男人唾沫横飞地侃武力解放台湾,侃抵制日货法货,但真到了为自己的父母谋一点合法权益的时候,他们立马就蔫了,摆出一副“莫谈国事”的样子,把赡养父母的责任摊派到自己的媳妇头上。

有位网友说:我婆婆是农村来的,没工作,也没退休金,只有我丈夫这么一个儿子,她只能跟我们住在一起,靠我们养活,所以无论她怎么闹,我都不能请她会自己家去。不然的话,我丈夫会跟我死磕。

你说这个婆婆是不是太霸道、太没有自知之明了一点?她连饭勺子都掌握在儿子媳妇手里,怎么还敢这么大胆闹事呢?又是一个“窝里横”!她这么厉害,怎么不到政府门口去厉害一把?怎么一辈子连个工作也没混上,到老来连自己都不能养活?

我觉得这种婆婆的霸道是我们的社会和我们自己给她惯出来的,我们社会的道德准则,还是封建社会那一套:父母生你养你,就是为了到老来靠你养活的,你不养就是不孝顺,就是大逆不道。而孝顺就包括对父母言听计从,服服帖帖。你是我的儿媳妇,你就是嫁到我家来了,你就是我家人,你就是我的下辈,你就得服从我,尊敬我,不管我说得对不对,你就得听我的。等你从媳妇熬成了婆婆,你再扬眉吐气,如法炮制对待你的儿媳妇。

这样的婆婆,往往是有恃无恐的,因为她的儿子站在她一边,社会站在她一边,道德和舆论站在她一边。你反抗,就给你定个不孝顺的罪名,一个破坏安定团结的罪名,一个扰乱和谐社会的罪名,看你顶不顶得住。做媳妇的,在家外要忍受政府的专制,在家内要忍受婆婆的专制,这日子没法过了!

有些“道德楷模”可能老早就不耐烦了:你们这些人太无情了,连自己的父母都不养!你看我, bla bla bla… …

我可以很负责任地说:我跟我父母的关系肯定比这些“道德楷模”跟他们父母的关系好一百倍。我的父母从来不认为养育我就是为了养老在我身上投资。我是他们爱情的结晶,是他们幸福的源泉,他们对我永远充满了感激之情。

我作为我孩子的妈妈,也不认为养育他们是我对他们的恩惠,而他们必须报答我。他们是我和黄颜爱情的结晶,是我们幸福的源泉,我们对他们永远充满了感激之情。

只有当父母与子女之间不再是投资与取息的关系,不再被责任和义务捆绑的时候,才有可能建立高质量的亲情关系。

婆媳之间也一样,在我眼里,婆媳关系跟母女关系没有什么两样。我的婆婆没有责任和义务为我带孩子,我也没有责任和义务赡养她。她来给我们带孩子,不是因为责任和义务,而是因为爱;当她需要照顾的时候,我会精心照顾她,不是因为责任和义务,而是因为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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