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南:粉红也属红—驳《零八政见》
(2008-12-24 10: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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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陆的浙江新闻网于12月22日刊登署名“文扬”的《零八政见——兼答<零八宪章>》一文,对《零八宪章》及其支持者(以下简称“宪章派”)进行批判,该文似是而非,简单类比,在事实和逻辑上难以立足。依笔者拙见,该文至少存在三大硬伤:
其一,将宪章派等同于“深红色”的暴力革命者,这是对主张非暴力主义的宪章派的歪曲。《零八宪章》全文毫无暴力革命的主张和倡导,而是蕴涵着非暴力的理念。该文还将宪章派称作“深陷于共产党遗留的深红色政治文化中不能自拔的革命后代”,更是对宪章派扣帽子。宪章派正是由于认识到当权者的共产革命意识形态教育的毒害,并不愿让这种毒害再继续祸害国民特别是青少年,才起草和支持《零八宪章》。
其二,历史观念上,该文将自辛亥革命至毛泽东“文革”的历史看成必然,还引用康有为的“革命必得专制”论。可见,该文作者的历史思维仍然是“历史决定论”和“必然论”,抹煞了每个个体的人的作为,忽视了外部环境等偶然因素的作用。因此,该文作者自己倒是历史观念上的“深红色”。对“历史决定论”的批驳,有卡尔•波普尔的《历史决定论的贫困》等著作,笔者也就不再多言。笔者想强调的是,历史事实早已反驳了康有为的“革命必得专制”之说。辛亥革命之后,1910-1920年代,中国的专制程度已大大减轻,民营经济获得相当大的发展空间,大学和媒体享有相当大的独立性,甚至司法的独立性都比较强,而城市居民和乡村农民都享有实在的土地权利和迁徙权利。当时中国社会的这种多元状况,就是对康有为观点的有力反驳。后来,日本的入侵改变了中国的政治格局,也改变了中国的历史进程。
其三,该文作者还将现在的当权者视为康有为思维的“后代传人”,且不论当权者自己是否真的认同,只从逻辑和事实上看,该文就犯了严重错误。
逻辑上,该文已将当权者视为“粉红色”,而把康有为称为“深蓝色”,两者之差别大矣;又将两者归为一类,逻辑上岂非自相矛盾!
事实上,“粉红色”也属“红色”,不同于包括“浅蓝色”和“深蓝色”的“蓝色”。清末新政毕竟设定了“君主立宪”的目标和时间表,当今的当权者又设定了什么目标呢?有宪政目标吗?更遑论时间表了!
这又引出了笔者进一步的思考,即:政权同为威权,却会相差甚远。
从政治学上来讲,“粉红色”也属“红色”,就是政权仍具有乌托邦色彩,虽然不同于乌托邦型极权,但可归为乌托邦型威权。而“蓝色”的威权则为世俗型威权。
具体而言,专制政权,根据专制程度的大小,可分为极权政权、威权政权等。极权政权,权力对经济-社会的控制达到无孔不入的地步;威权政权,权力对经济-社会仍进行控制,但程度要轻于极权政权。
威权政权,根据权力对经济-社会控制的程度,又可做出不同的分类。笔者认为,从意识形态角度,威权政权至少有世俗型(无乌托邦意识形态甚至反乌托邦)、乌托邦型之分。而这两种威权政权,在对社会、经济和政治的控制上存在根本区别。乌托邦型威权之下,并无多少人还信仰乌托邦,当权者却以不放弃乌托邦的“最高理想”为幌子谋一己私利,同时在思想上进行着愚民,压制着个体的创造力,其最突出的体现,除了政治上专权外,还有至少三点:第一,是在经济领域,坚持所谓“公有制为主体”,牢牢掌控着土地、能源、通讯、金融、传媒等领域,压制国内民间资本的进入,甚至“宁与洋人,不与家奴”;第二,在社会领域,限制民间社团的成长;第三,就是在精神领域,进行乌托邦意识形态的灌输,包括学校里从小学到博士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官方媒体中的宣传。中国大陆在1978年后属乌托邦型威权(1989年后更是)。笔者自己所定义的“世俗型威权”(实例包括国民党1949-1988年在台湾,一些军政府等),至少在经济领域和精神领域与“乌托邦型威权”有很大差别,不会依凭乌托邦意识形态对社会进行灌输和控制,对经济的掌控也不强,公民拥有较大的经济-社会空间,进而通过公民社会来拓展政治空间。简而言之,就对社会结构演变的影响而言,乌托邦型威权更不利于社会结构向中间层居大的橄榄型演化。
乌托邦型威权政权的极大危害还在于其暗藏的对世道人心的荼毒,它的机会主义助长了市侩习气和乖戾之气。这种危害源自乌托邦型威权自身的悖论:理论上坚持不放弃乌托邦最高理想,而现实中则是对私利和小集团利益的热衷,这实际造成了表里不一、被迫虚伪甚至虚假盛行。
因此,乌托邦型威权的危害要远重于世俗型威权。其实,只要C.C.P.更名为C.S.P.(社会党),就有望实现从乌托邦型威权向世俗型威权的转变,这也是渐进式、非暴力主义的一段可行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