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chinanews.com.cn/shipin/2008-07-01/news4157.html
作者:今天的你们 回复日期:2008-7-1 20:41:13
我错怪你们了,原来不是强奸是在做俯卧撑!太强大了!
作者:maomaobear 回复日期:2008-7-1 20:29:09
作者:chengshifeixu 回复日期:2008-7-1 20:23:02
估计是有人目睹,然后说成是做俯卧撑
很有可能,有人目击,家人才能这么确定孩子被强奸了。
作者:wei999tao 回复日期:2008-7-1 20:49:32
疑点一
有那么多人在旁边做俯卧,旁边有好友跳水不晓得吗?还不救吗?白白看见死去???????忽悠忽悠,继续忽悠吧
疑点二
发布会上讲稿都是事先准备好的,念的时候吞吞吐吐,显然是编造的!显然和事先问的记者都沟通好要问的问题的?可怜的人民大众又一次被忽悠了。
疑点三
我是贵州人,好多记者讲的普通话和我讲的普通话差不多,这些外地记者厉害,几天就学会了贵普话,佩服。忽悠忽悠,继续忽悠吧
作者:artnoc 回复日期:2008-7-1 20:47:07
这些官员,连个造假的新闻发布会都搞不好,是怎么当上官的?难道整天领导我们的就是一帮白痴?
╔═╤═╤═╤═╤═╤═╤═╤═╗
║ │ │”│树│俯│卧│来│刘║
║ │ │。│芬│卧│撑│,│见║
║ │ │ │大│撑│。│便│李║
║ │ │ │声│的│当│开│树║
║ │ │ │说│时│刘│始│芬║
║ │ │ │“│候│做│在│心║
║ │ │ │我│,│到│桥│情║
║ │ │ │走│听│第│上│平║
║ │ │ │了│到│三│做│静║
║ │ │ │!│李│个│俯│下║
╚═╧═╧═╧═╧═╧═╧═╧═╝
中新浙江网7月1日电 今天晚上19点40分,贵州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将在贵阳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瓮安“6.28”事件真相。
19:40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由贵州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周晓云主持。
19:41 周晓云:今天,贵州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贵州省公安厅、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在贵阳举行6.28严重打砸抢烧突发性事件新闻发布会。
19:42 周晓云: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省公安厅副厅长彭德全,省公安厅政治部主任、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王兴正,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副总队长周全富,黔南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罗毅,瓮安县副县长肖松,瓮安县公安局副局长周国祥。
19:44 周晓云:6•28事件发生后,引起了社会强烈反响,广大群众十分关注事件真相的查处和瓮安县社会秩序恢复的情况。在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公安部的指导下,黔南州和瓮安县各级党委、政府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目前,6•28事件的真相已基本查明,瓮安县社会秩序基本恢复。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主要是请公安部门对引起打砸抢烧突发性事件的原因作介绍,同时就有关社会和媒体关注的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19:45 周晓云:现在请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王兴正同志发布6.28严重打砸抢烧突发性事件新闻。
19:48 王兴正:6月28日,我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洲瓮安县发生一起严重打砸抢烧突发事件,造成百余名公安民警受伤,县委、县政府和县公安局被焚烧打砸,公共财产损失严重。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统一领导下,目前事件已经平息,真相已基本检明。由于深入调查需要一定时间,现在我将公安机关目前调查核实的情况,向媒体公布。
20:02 王兴正就李树芬溺水身亡事件的事实、“6.28”事件的起因和经过等进行发布。
19:51 关于李树芬溺水死亡事件的事实:2008年6月22日凌晨0时27分,瓮安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在县西门河大堰桥处有人跳河。雍阳镇派出所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后,迅速派值班民警赶赴现场,并通知119人员赶赴现场。民警赶到现场立即开展救捞,因天黑施救条件有限,经持续紧张工作,于凌晨3时许将溺水女孩打捞上岸后,急救人员证实其已死亡。经向在场报警人刘某、陈某、王某询问得知,溺水女孩名叫李树芬,1991年7月生,系瓮安县三中初二(六)班学生。6月22日7时40分许,雍阳镇责任区刑警队又派员进行了现场勘查、尸检和调查工作。
19:53 王兴正:现已查明:2008年6月21日20许,李树芬与女友王某一起邀约出去玩,同李树芬的男朋友陈某及陈的朋友刘某等吃过晚饭后,步行到西门河边大堰桥处闲谈。李树芬在与刘某闲谈时,突然说:“跳河死了算了,如果死不成就好好活下去”。刘见状急忙拉住李树芬,制止其跳河行为。约十分钟后,陈某提出要先离开,当陈走后,刘见李树芬心情平静下来,便开始在桥上做俯卧撑。当刘做到第三个俯卧撑的时候,听到李树芬大声说“我走了”,便跳下河中。刘见状立即跳下河去救李树芬。王某急忙打电话给陈某,并大声呼叫救人。陈立即返回河边,跳下河中帮忙施救,陈见刘已体力不支,便用力先将刘拉回岸上。王某、刘某随即报警,并打电话通知了李树芬的哥哥李树勇(1989年12月9日生,瓮安县第二中学高三毕业生)。
19:54 王兴正:关于死者以及在场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李树芬,女,汉族,1991年7月生,瓮安县玉华乡雷文村泥坪组人,瓮安三中初二学生。父亲李秀荣,母亲罗平碧,均为瓮安县玉华乡雷文村泥坪组村民。陈某,男,1987年6月出生,汉族,瓮安县草塘镇那乡村岩门组人,在瓮安县纸厂打工。其父母均为瓮安县草塘镇那乡村岩门组村民。刘某,男,1990年1月出生,汉族,与陈光权为同村人,现在瓮安县纸厂打工。其父母均为瓮安县草塘镇那乡村岩门组村民。王某,女,1992年7月出生,汉族,瓮安县三中初二年级学生。其父母均为瓮安县天文镇贾家坡村贾家坡组村民。
19:54 王兴正:关于李树芬死亡后有关部门的处理经过瓮安县公安局根据调查结果,认为李树芬死亡一事系自己跳河身亡,属自杀,不构成刑事案件,并将调查处理意见及时告诉了死者家属。死者家属不能接受,认为有奸杀的嫌疑,要求进行DNA鉴定。6月25日下午,黔南州公安局派出法医赶到瓮安对死者进行复检,系溺水死亡。死者家属当时表示认可,但不安葬死者,要求公安部门责令王娇、刘言超、陈光权等人赔偿50万元。7月1日,经反复向死者家属耐心细致的解释,其所有家属同意安葬,但要求下葬前再做一次尸体检验。现已决定,在今晚尸体解冻后,由省州县公检法部门法医联合进行复检。我们一定会高度负责地做好检查鉴定,并及时通报鉴定结果。
19:55 王兴正:关于“6.28”事件的起因和经过:6月26日,经县工作组多次做工作,死者家属表示同意县工作组的协调意见,答应在6月28日签订协议了结此事。但6月28日16时,死者亲属邀约300余人打着横幅在瓮安县城游行。由于当日正是周六,街上人较多,部分群众尾随队伍前行,人越来越多。16时30分许,游行人员到县公安局办公楼前聚集。公安民警拉起警戒线并开展劝说工作,但站在前排的人员情绪激动,在少数人的煽动下,一些不法分子用矿泉水瓶、泥块、砖头袭击民警,并冲破民警在公安局一楼大厅组成的人墙,打砸办公设备、烧毁车辆,并围攻前来处置的公安民警和消防人员,抢夺消防龙头,剪断消防水带,消防人员被迫撤离。20时许,不法分子对瓮安县委和县政府大楼进行打、砸、抢、烧,一度冲击临近的县看守所,整个过程持续近7小时。
19:55 王兴正:“6.28”事件,共造成县委大楼被烧毁、县政府办公大楼104间办公室被烧毁,县公安局办公大楼47间办公室、4间门面被烧毁,刑侦大楼14间办公室被砸坏,县公安局户政中心档案资料全部被毁,42台交通工具被毁,被抢走办公电脑数十台,全部直接经济损失正在统计中;共造成150余人不同程度受伤,大部分均为轻微伤。整个事件处置中,没有任何人员死亡。在事件过程中,不法分子用石头、砖头、酒瓶、汽油瓶、爆竹等袭击维持秩序的公安民警和消防官兵,广大公安民警和武警、消防官兵保持了极大的克制,做到了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统一领导下,在省、州、县公安、武警和地方党政干部的共同努力下,于6月29日19时,依法、克制、妥善处置了这起突发事件,有效避免了事态的进一步扩大,有力维护了当地的社会稳定。
19:56 王兴正:关于在“6.28”事件中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的调查情况在“6.28”事件中,少数不法分子冲击党政公安机关,打、砸、抢、烧,已严重触犯刑法。目前,经公安机关的初步侦查发现,直接参与打砸抢烧的为首人员中,已发现多名当地恶势力团伙成员,现已抓获50余人,案件侦破工作正在进行中。目前,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正在抓紧开展各项工作,有关情况我们将及时向新闻媒体的朋友们通报。
19:57 刚才,王兴正同志就6.28严重打砸抢烧突发性事件作了新闻发布,现在欢迎到会记者就感兴趣的问题提问.
http://www.peacehall.com/news/gb/china/2008/07/20080701212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