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园 (非公开的博客)

高山流水遇知音,从此为你乱弹琴.痴人说梦逢知傻,有空为你胡乱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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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米:本博不欢迎写作指导

(2008-01-08 04:41:18) 下一个

(这是艾米为新浪艾园写的, 也贴在这里, 以促进某位好事者再表现一番)

我写 << 山楂树之恋 >> 的时候,有人提意见说:你这个故事是为了写老三跟静秋的爱情的,对吧?那你怎么老写静秋做零工呢?我希望你少写一点做零工的事,多写他们的爱情。

<< 山楂树之恋 >> 拿去出版的时候,编辑对我说:请你把 << 静秋答网友 >> 的内容揉合到故事里去,再给每集加个标题。

对于读者提的意见,我的态度是:你喜欢看就看,不喜欢就不看,部分喜欢部分不喜欢,就看一部分不看一部分,但别指望我照你说的写。

对于编辑提的意见,我的态度是:你愿意出版你就出版,你不愿意出版就不出版,不准删改我写的东西,也别指望我照你说的改。

我这么“强悍”,不是因为我觉得我自己写得无懈可击,而是要捍卫我的码字自由。

小时候被父母逼着写日记,很烦,但无奈,只能在另一本日记里发牢骚。

读书的时候被老师逼着写命题作文,很烦,但无奈,只能干瞪眼。

在国内时向杂志社投稿,被编辑要挟着改来改去,很烦,但无奈,所以咬牙改写,但再不起那个投稿的心。

2005 年发现了网络这个好去处,于是在论坛码字,却发现有好事者,毫不吝惜外行建议,今天嫌你这里写多了,明天说你那里写错了。很烦,反砸,于是得罪了几个人,批我的文,批我的人,连我父母都不放过。

后来回到博克码字,博克不是公众论坛,我有删贴权,说明我是主人,你是客人。是知傻,说得来,就留你;不是知傻,说不来,就赶你。还是有人看不惯,要来管我,被众网友一阵狠批,安静了一阵。过几天,又出来烦人,捏造不实之词诽谤我,这回不跟她多说,咱们法庭上见。

我选择在博克里码字,就是为了享受自由自在码字的权力,只要我没违反法律,没违反网站规定,就请你不要追杀到我的博克里来限制我这点自由。

在你准备在我的博克对我的写作提建议之前,我先给你一个建议 ( 只适用于我的博克,你在别人的博克干什么,不关我的事,你倒贴钱我都不会管 ) :

1 、如果你自己还从来没码过长篇故事,那我建议你先自己码一码,码出经验教训来了,跟那些愿意分享的人分享, 我不想沾你的光.

2 、如果你已经是知名作家了,跟海明威齐名,那我建议你为了世界人民的利益,继续码你的字,就别指望把我也提携得跟你一样知名了,我连真实姓名都不愿意暴露,名声于我有何用?

3 、如果你对我说:你应该照我说的写,不然的话,我就不看你写的东西了。我的回答是: WHO CARES ?

4 、如果你说:我不光自己不看,我还动员别人也不看。我的回答是: GO AHEAD!

5 、如果你说:良药苦口利于病,我这是为你好。我的回答是:你也别太自命不凡了,你怎么知道你的药是良药?你做过临床试验了?治好了几个人?拿数据出来。

6 、如果你说:你写了故事就是给我们评的,我们说好说坏你都要受着。我的回答是:胡说! 哪里有这个规定?

一句话,你就别兜售你的“良药”了,也别想着“提高”我的写作水平了,我码字,不是为了提高,而是为了开心。你把时间花在提高我上,还不如拿去提高自己,或者提高那些愿意被你提高的人。

我写的不过是我自己、我的朋友、我朋友的朋友、还有网友的故事,大家都是平凡人,只有鸡毛蒜皮的东西可写,你想看惊天动地的故事,到别处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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