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园 (非公开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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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米:爱情的平等与对等

(2007-10-28 08:24:06) 下一个
(这是艾米在百度那边回复"LINDA0703"的贴子)

“千年一叹一回眸”于十月十九日在“山楂树之恋吧”贴出了她的“老三爱得无私,静秋爱得保留”,以替老三打抱不平的口气,指责静秋虚假,自私,从精神上折磨老三,性格上有致命弱点,会毁坏她跟老三的婚姻,而静秋的顾虑和性格,都是她自己和家庭拉到自己身上的等等。有关这个贴以及我和网友的回复,请参见该贴及跟贴,我这里想评的,是一位网名为LINDA0703的网友在该贴下的跟贴:

“写得太好了!我希望这样的爱成为绝版,永远不要再发生了。老三太痴,静秋不懂爱。真正的爱不是谁欠谁,不需要牺牲一个人来成全另一个人。真正的爱是平等的,相互的,是共同的付出,是人生风雨路上的同甘共苦。”

这段话如果不涉及到老三静秋,我是不会说什么的,这种貌似格言的东西,如果没有实际例子来说明,很难说出个对错来,格言都是放之四海而皆准,但到了实际运用当中却没有具体实行步骤的大道理。

比如说这句话里的“真正的爱是平等的,相互的,是共同的付出,是人生风雨路上的同甘共苦。”,说得铿锵有力,气势恢宏,听上去也挺正确的。但是具体到实际生活当中,怎么样才算“平等”,才算“相互”,才算“共同的付出”?光从这句话里我们是找不到答案的。所以这样的格言,最容易被人拿来当棍子打人,只要给“平等”下些不同的定义,就可以拿来打任何人。

LINDA0703没有告诉我们究竟什么样的爱才叫“平等”,但她用老三静秋的爱来做反证,说明在她心目中,静秋老三的爱是不平等的,是老三在为静秋牺牲,而静秋欠了老三的,所以应该成为“绝版”。

在我看来,LINDA0703虽然字面上说的是“平等”,但实际意义上更像“对等”,我想把这两个词区别起来用,这样比较容易说明问题。我赞成爱情要平等,我这里说的“平等”,是指爱情的基础,即产生爱情的原因。如果你爱的是他的人品才华,而他“爱”的却是你的家产和地位,那就不叫平等的爱情,因为出发点就不平等。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认为静秋和老三的爱是非常平等的,他们爱情的基础是相知,也就是彼此欣赏对方的活法爱法,包括外貌谈吐,为人处世,审美观,人生观,一切的一切,两人都是互相欣赏的。

静秋从看到老三起,就连审美观都改变了,只喜欢他那样的长相,只喜欢他那样的为人,我们通过她的眼睛,看到了一个近乎完美的老三。如果静秋不欣赏老三,我们就不可能看到一个令人欣赏的老三。

老三也是从看到静秋起,就爱上了这个聪明漂亮自尊自立的女孩,所以他总是相信静秋是个“聪明智慧”的女子,不管她做什么,他都相信自有她的道理,他是理解的要执行,不理解的也要执行。

<<山楂树之恋>>从第一章起,就开始描述静秋对老三的爱,一见钟情,两厢情愿,三十年不悔。这样的两个人,这样的一份爱,在LINDA0703眼里居然是不平等的,那么她说的平等到底是指什么呢?

她这个贴是跟在“千年一叹一回眸”的帖子下面的,她喝彩的观点是“老三爱得无私,静秋爱得保留”,也就是说,她所说的平等,并不是指爱情产生的基础,甚至也不是指精神上的感受,而是实际的付出和得到。所以我更愿意用“对等”这个词,因为这是把两个人为爱情做的事拿出来过磅,看看谁做的多,谁做的少。做得多的,失去的多;做得少的,失去的少。

我们说真正的爱情应该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上,并不是说我们在爱情中应该要求双方为对方做同样多的事。在爱情的具体做法上讲究“对等”,就会使爱情变味。如果我们认为老三跑去看静秋,所以静秋也应该回访老三,不然就是不“平等”;或者老三为静秋流泪了,而静秋没为老三流泪,所以他们的爱情不“平等”,这实际上是在谈“对等”,而不是“平等”。而且是谈实际利益的对等,不是精神享受上的对等。

真正的爱情往往是不计较对等不对等的,母爱是我们热情讴歌的爱情,母爱的伟大正在于它的不讲对等。有哪个母亲在关心照顾自己孩子的时候,也在计算孩子的回报跟自己的付出成不成正比?有哪个母亲在为孩子牺牲的时候,会计较孩子没有没有为母亲做同样的牺牲?如果有这样的母亲,那只能说她并不懂母爱.

男女之间的爱情也一样,真爱了,就只想让这个人幸福,只希望能为这个人做点什么,如果能为这个人派上用场就十分开心。如果相爱的人开始计较我为你流了泪,而你没为我流泪,我照顾了你的家人,而你没照顾我的家人,那他们的爱情就变味了。

我们有些人认为老三跟静秋的爱不对等,觉得老三付出太多,得到太少,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把“爱”等同于“失去”,而把“被爱”等同于“得到”。带着这样的观点,是很难体会到爱情的幸福的。如果静秋是这样的一个人,她就不可能得到老三的爱;如果老三是这样一个人,他也不可能得到静秋的爱,因为这两个人,都是把“为爱付出”当做一种幸福的。

静秋爱她的家人,心甘情愿为她的家人付出,她出去打零工帮助妈妈度过经济困难,为了不让妈妈担心,她连睡觉都不敢睡太沉;她照顾她的妹妹,宁愿自己的脚被石灰水烧伤,也要为妹妹买长统胶鞋;她知道自己下了乡就很难招回来,但她坚持要把顶职的名额让给哥哥;她做零工的时候,照顾因年老而偷懒的“铜婆婆”;她在农场劳动的时候,总是抢着干重活,赵老师不挑水她去挑。她做这一切,都使她从中得到幸福,因为她能帮上忙,因为她能给人带来幸福。

这就是她的活法和爱法,老三欣赏的也正是她的活法和爱法,而不在于她为他做了多少,有句俗话说,"不看朋友对我,只看朋友对人",老三非常清楚,静秋还没为他做什么,是因为时候还没到,时候到了,静秋一定会为了他什么都愿意做。所以当静秋说她没象亚民那样救过他的时候,他说:
“你会的,如果需要,你会的,只不过现在还没遇到需要那样做的场合罢了。”

事实证明老三有一双慧眼,看人看到了本质,他知道如果他跟静秋的情况掉个头,如果静秋是革命干部子女,家境富有,而他是地主出身,家境贫穷,他的静秋一定会无微不至地关心他,帮助他。当静秋的妈妈发现了老三跟静秋的关系时,静秋决定象亚民那样洗刷老三。当静秋得知老三得了绝症的时候,她义无反顾地愿意跟他去死。老三去世三十多年了,静秋从来没有停止过爱他。

有人说:“谁说老三没得手?他是最大的得手,得到的是一颗心。”

此话不假,说明“得”与“不得”,全看你从什么角度来看。那么LINDA0703认为不平等的,到底是几件什么事呢?很简单,就是“千年一叹一回眸”的贴子里列举的几点:

1、静秋在追悼会上没哭
2、因怕“高攀”,静秋没有履行照顾老三家人的义务
3、精神上折磨老三
4、静秋的顾虑担心不是社会造成的,而是她和家人自己拉上身的

关于第一条,我已经解释过了,那时文革还没结束,青年人仍然必须晚婚晚恋。一九七六年老三去世的时候,静秋还不到十九岁,如果让人知道她跟老三的关系,不仅是她要受处分,老三也不能幸免,因为他是个成年人,而他追求的静秋才十六岁多,组织上要给他戴个“勾引少女”的帽子,易如反掌。那个年代,人死了还要继续批判,还要追加一个处分的事并不少见。

关于第二条,静秋的父亲一直戴着“地主分子”的帽子在乡下劳动改造,直到八十年代才取掉“地主”的帽子,回到城里跟静秋一家住在一起,静秋七七年的高考就是因为父亲的原因未能被录取。她那些年不跟老三的家人过从甚密,既是不愿高攀,也是不愿连累老三一家。

第三条完全是空穴来风,老三跟静秋在一起,“过得很愉快,很充实”,静秋给他带来很多他从未体验过的快乐。即便是使小性子,也只是在误以为老三有“未婚妻”的时候,一旦澄清,静秋有使过小性子吗?

关于第四条,我只能说“千年一叹一回眸”可以充当政府的打手,专替那个年代开脱,把罪责都推倒无辜的个人身上。这是不是她的主观愿望我不知道,但实际效果就是如此。

说了这么多,归根结底就一条:那些认为老三跟静秋的爱情不“平等”的人,实际上说的是不“对等”,而且仅仅是实际利益上的不“对等”,因为从精神上来说,老三因为爱静秋得到的幸福绝对是不可估量的。

爱情更多的是一种精神上的东西,是一种心理享受,你认为爱一个人就是“失去”,被人爱才是“得到”,那你就失去了很多爱情的享受,你就会斤斤计较谁爱得多,谁爱得少,谁爱得投入,谁爱得保留 (顺便说一句,“自私”跟“保留”不是一组反义词,“投入”跟“保留”才是)。带着这样的定义去评价别人的爱情,就免不了指责这个,批评那个。带着这样的定义去对待自己的爱情,就难免患得患失,不可能得到真正的爱情。

我对<<山楂树之恋>>的理解,可以用黄颜妈妈的一句话来概括:被人爱,是一种幸福;爱人,也是一种幸福,或许是更大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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