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园 (非公开的博客)

高山流水遇知音,从此为你乱弹琴.痴人说梦逢知傻,有空为你胡乱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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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米:评离的“为何我们总是神话爱情”

(2007-10-12 04:07:58) 下一个

先说明一下,“离”是这位"悬疑小说家"的网名,因为是单名,又是一个具有一定词义的“离”字,行起文来很不方便,所以下面用“离作家”称之。

很坦率地说,离作家这篇文章基本属于《山楂树之恋》里教静秋语文的罗老师不屑一阅的那种作文,也就是是叫静秋代劳的那种。如果一定要他批阅,他的评语肯定是:“错别字较少(按一分为二的观点,总得先说说优点不是?),但概念不清,思维混乱。”

听说罗老师最恨这种文章了。错别字多不怕,改改错别字就行了;语句不通顺没什么,把句子疏通就行了。但这种概念不清、思维混乱的文章,你叫他怎么改?改你的思维方式?改你的大脑?最终只有五个字对付:“打回去,重写 ! ”

当然我不是离作家的语文老师,所以不能叫离作家重写,我也不是离作家的读者,完全可以不看这篇文章,但因为离作家在这篇文章里批了《山楂树之恋》,我就不得不说两句了。我是绝对不会率先批别人写的东西的,但如果谁批到我头上来了,我多半都会给个反评,来而不往非礼也。我反评起来,是只认文,不认人的,管你是作家还是诗人,你说错了话,我就给你一一指出来。所以如果我说得直白了些,让离作家面子上挂不住,还请离作家多多包涵。

先举几个例子,让我们看看离作家究竟是如何“概念不清,思维混乱”的:

1、在同一个句子里混乱:

离作家说:“人们往往习惯于试图定义那些无法定义的事物,反而却使这事物本身变得更加不准确,更加虚幻,甚至变成了另一个。”

-- 前半句说有些事物是“无法定义”的,后半句说定义会使这事物“变成了另一个”,这就是自相矛盾。既然能知道这个事物变成了另一个,就说明能知道两者之间的区别,如果不知道区别,就不知道它变成了另一个。

知道区别就能定义,定义就是“界定”,而“界定”就是划个界,让我们知道谁是谁,什么是什么,所以这句话就等于“无法定义的事物是可以定义的”。

这个前后矛盾我们可以解释为离作家把句子写太长了,写到后面,忘了前面,所以自己打了自己的嘴巴。那么短句子是不是好一点呢?也不尽然,下面就来看个短的:

离作家说:“纯真的爱就是真爱吗?”

-- 你说这叫个什么问题?你自己说了是“纯真的爱”,你又问是不是“真爱”,而你这一反问,其答案就是“不是”。“纯真”“纯真”,顾名思义,那就是既“纯”且“真”,如果不是真爱,你就干脆把那个“真”从“纯真”里拿掉,不然的话,这句话就相当于“既纯又真的爱不是真爱”。

就这么八、九个字的一个短句子,就可以前后矛盾,自己把自己问哑,也算登峰造极了,建议大家以后把这类自相矛盾的句子称为“离氏句”。



2、在前后段落里混乱:

离作家说:“有人发出感叹,认为我们的时代普遍缺乏真爱,认为那样的爱情只可能发生在那样一个单纯的年代。但没有人发觉,这样的逻辑建立在一个值得怀疑的基础之上。。。”

-- 也就是说,认为“那样的爱情只能发生在那样一个单纯的年代”是错误的,因为这样的逻辑是“建立在值得怀疑的基础之上”的。

但稍过片刻,离作家又说:“老三和静秋的爱情,是那个年代的文化背景下的必然。。。”

-- 也就是说,爱情是受所在年代的文化背景制约的,“那个年代的文化背景”只存在于那个年代,所以老三和静秋的爱情只能发生在那个年代。

那么请问离作家,“那样的爱情只能发生在那样一个单纯的年代”,这种说法到底是对还是不对?离作家一会说不对,一会又说对,真把人搞糊涂了。

3、论点与论据之间互相矛盾

离作家这篇文章的论点是:“人们总是神话爱情,而《山楂树之恋》又一次地神话了爱情”。

既然论点是人们神话爱情,那么在论述过程当中,就该选择一些人们神话爱情的例子来支持自己的论点。但离作家举的一些例子,都不是“神话”爱情的例子,而是“神话”的反面--“人化”。

先说说什么叫“神话”。“神话”本来是个名词,简单地说,就是有关“神”的“话”,也就是有关“神”的故事( mythology) ,这个“神”是“神祗”的意思,就是英语里的 gods, deity 。跟“神”相对的是“人”,或曰“凡人”。人跟神最大的区别就是人是会死的 (mortal) ,而神不会死 (immortal) 。

如果要把“神话”用成动词,就应该是“神化”,也就是“使之(成为)神”的意思。但离作家在这里显然是把“神话”当动词用的。现在我们就照离作家的用法,把“神话”当动词用,那么“神话爱情”的意思就是“使爱情(成为)神”,也就是“使爱情达到神的高度,成为凡人不可企及”的意思。

很明显,离作家举的例子刚好是“神话爱情”的反面,因为全都是世间存在的、凡人可以做到的东西,比如“责任”,“牺牲”,“道德准则”,“悲伤之美”等等,这些都不是在把爱情提到“神”的高度,而是把爱情降到“人”的高度。如果离作家说人们把爱情“人化”了、“世俗化”了,那还差不多,但是用这些例子来证明人们总在“神话”爱情,就刚好成了反证,把离作家自己的论点驳倒了。

离作家还举了《山楂树之恋》做例子,说《山楂树之恋》把爱情“神话”了。但是看过《山楂树之恋》的人都知道,这个故事里写的爱情都是最柴米油盐的东西,从老三帮静秋清被单开始,到他帮静秋打工,送她胶鞋,再到他送静秋去医院看脚,都是非常生活化的东西,是“神”们不会做也不用做,只有“人”们才会做的事。大家被这个故事感动,从中看到爱情之美,是因为老三“做人如做诗”,也因为大家有一双诗意的眼睛。即便是最柴米油盐的事情,被老三充满爱情地一做,就成了一首首爱情小诗,再被大家充满诗意地一看,就顿时变得诗情画意起来。

显而易见,“我们”并没有神话爱情,《山楂树之恋》也没有神话爱情,是离作家自己在神话爱情。

离作家一开始就以高于凡人的姿态,否定了“我们”对爱情的种种理解。别看离作家很亲民地说“为何我们总是神话爱情”,离作家这个“我们”实际上是“你们”,因为离作家自己显然是不包括在里面的,离作家是高于“我们”凡人的,飘飞在一个“我们”凡人够不着的高度,俯瞰着世上芸芸众生的“我们”,指点说:诺,你以为你知道什么是爱情?错 ! 你说的那些个“责任”,“牺牲”,“悲伤之美”等等等等,都不是爱情。

离作家就像一个爱林至尊,仿佛自己不仅有盖世爱功,手里还有爱林秘笈。但离作家的爱林秘笈是什么呢?扭捏扭捏了好一阵,离作家才闪烁其辞地说:“而爱情本身,作为一种自然的、自发的情感,其内涵实际上从来没有变过。”

不知道离作家说的这种“自然的,自发的情感”是不是象其它几个作家一样,指的是性冲动?可能是,因为在离作家否定掉的东西当中,唯独没有性冲动,说明离作家也是一个“本能派”,那几个作家把本能当人性,离作家则把本能当爱情。

既然离作家说过爱情是不可定义的,那又何苦要给爱情下个“一种自然的、自发的情感”的定义呢?离作家说爱情的“内涵”一直没变过,那就等于是说爱情可以定义,而且离作家知道这个定义,不光知道定义,还知道它定义的历史(“一直没变过”)。

看来离作家也爱甩几个大词,不过离作家比那几个作家技高一筹,那几个只甩甩写作和文学评论方面的大词, 离作家就不同了,直接就甩文化哲学方面的大词。高深得紧 !

内涵是什么?是概念的一部分,任何概念都包括内涵和外延两部分,内涵反映事物的本质属性,外延反映概念适用的范围。比如“马”这个概念,它的内涵回答“什么是马”的问题,它的外延包括各种各样的马:白马,黑马,大马,小马,死马,活马,等等等等,都是马。如果我们否定了一个概念所有的外延,也就否定了这个概念的内涵,也就否定了这个概念本身。比如说,如果我们说各种颜色的马都不是马,那“马”这个概念就没意义了。

离作家神话爱情的方式就是肯定“爱情”的内涵,但否定“爱情”的外延,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抽象肯定,具体否定”。离作家说爱情是一种“自发的,自然的”感情,似乎是承认世界上是有爱情的,但离作家又把爱情的种种表现形式全都否定了,说那都不是爱情,实际上也就是彻底否定了爱情。试想,如果我爱你,但我不愿为你付出,不愿对你负责,不愿对你忠诚,不为你而感动,不为你牺牲自身利益,什么都不肯为你做,那还怎么称得上爱情呢?

所以离作家神话爱情的方式就是把爱情提到一个脚不沾地的高度,让大家只能仰望,无法企及,最后离作家说得更干脆:“爱情只存在于人们的想象之中”。

也许对于离作家来说,爱情的确不存在,但这不等于爱情对于别人来说也不存在。谁也没有权力把自己对爱情的定义强加在别人头上,社会不能,作家也不能,因为爱情是个很个人化的概念,不可能弄出一个人人接受的定义来,一百个人对于爱情可以有一百五十种定义,谁也不能说自己的定义就比别人的定义更正确。

每个人都按自己的定义寻找爱情,也按自己的定义去付出爱情。遇到一个跟自己爱情定义相同的人了,就有高山流水遇知音的感觉,就有可能爱上。就像静秋和老三一样,都是对爱执着的人,都相信爱情跟出身地位无关,都是爱对方胜过爱自己,也就是说,活法一样,爱法一样,灵魂是一个版本的。这样的两个人相遇了,爱上了,便此生无憾。

一类人追求一类爱,一类爱感动一类人。也许有的人不为任何一类爱情所感动,但没有哪类爱情能感动所有的人。《山楂树之恋》不能感动离作家,是很正常的事,因为原本就是两类人。但离作家因为自己不被感动,就要鄙薄老三和静秋的爱,并扩大到鄙薄那些为他们的爱所感动的人,还扩大到鄙薄那些关注爱的表现形式的“我们”,就不光是神话爱情,连自己也神话了。

爱情面前,人人平等。每个人都有定义爱情的权利,每个人都有按自己的定义去爱的权利,谁也没有权利鄙薄别人的爱法,如果连这一点都不懂,那就没资格谈爱情。

也许离作家应该反思一下:为何我总是神话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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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离的“《山楂树之恋》:为何我们总是神话爱情”

有时,当我们以为自己在谈论爱情,其实却并不知道我们的谈论已经偏离了爱情的主题,或者将爱情带入了另外一个范畴。例如有时,我们谈论的是责任(爱一个人就要让他幸福)、牺牲(爱情就是付出)、悲伤之美(真爱是求之不得的那唯一一次)、带有时代特征的道德准则(只有忠贞不渝的爱情才是真正的爱情)、文学式的幻想(遇见 100 %的那个人)、自我感动(只要爱他就足够了)。我们以为这些都是爱情的必要条件,并且不断的补充著更多的条件,用它们“塑造”出了一个爱情的理想模型。换句话说,当我们谈论爱情的时候,往往谈论的是那个尽管实体依然模糊不定,却由于人们日复一日的雕琢而成型了的“爱情”,实际上也就是,爱情的文化。

也正因为如此,才有了“那个时代的爱情”与“我们时代的爱情”之分。说到底,是文化的区别造就了爱情的区别。而爱情本身,作为一种自然的、自发的情感,其内涵实际上从来没有变过。但爱情,正有如许许多多无法言说的事物一样,有一种发自其内部的,需要被述说的诉求。就是说,人们往往习惯于试图定义那些无法定义的事物,反而却使这事物本身变得更加不准确,更加虚幻,甚至变成了另一个。

《山楂树之恋》正是让我再一次看到了这样一个过程,一个爱情再次被神话的过程。当人们感叹于那个遥远年代的单纯与执著时,多半忘记了时代本身的客观存在,以及因时代而必然产生的种种。有人发出感叹,认为我们的时代普遍缺乏真爱,认为那样的爱情只可能发生在那样一个单纯的年代。但没有人发觉,这样的逻辑建立在一个值得怀疑的基础之上,即,纯真的爱就是真爱吗?那么,什么样的爱是纯真的爱?我们可以对“纯真”下很多的定义,比如柏拉图式的有爱无性(可是性本身难道是肮脏的吗?),比如执著(一辈子只爱一个人到底是因为爱,还是仅仅由于执著?)。

这些问题我们不敢深思下去。因为人们永远都需要有那么一个美好的景象高高在上,需要一个精神诉求。每个人的精神诉求尽管都有这样那样的不同,但爱情是最起码的理想,似乎也是实现起来最简单的理想,以至于一次自我感动就可以达到。因此人们自然也不敢承认这样一个事实:老三和静秋的爱情,是那个年代的文化背景下的必然,而其中的偶然因素不过是,老三死了。于是,这样的故事几乎符合了人们对于爱情的所有想象。所以人们忽略了故事中的必然性(因为那多少有些无聊,甚至破坏气氛),而深深铭记住那一点偶然。

这样的偶然往往是人们重新勾画与想象整个故事的基础。因为如此,人们才得以赋予所有的爱情故事以感伤与凄然之美。但“美”却并不是故事本身生而具有的。当我们在强调“美”的同时,实际上正在曲解爱情。而类似“相爱的男女不发生性关系是爱情的最高境界”这样的说法不能站住脚跟,因为其本身所包含的道德因素与贞操观就已经背叛了爱情。同样,比较一个时代的爱情与另一个时代的爱情之不同,也一样没有任何意义──

假使世上所有的男女都变成了梁山泊与祝英台,或是老三与静秋,爱情之“美”也仅仅,并且永远发生于人们的想象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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