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园 (非公开的博客)

高山流水遇知音,从此为你乱弹琴.痴人说梦逢知傻,有空为你胡乱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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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颜知己:淑女也疯狂

(2006-06-08 06:30:41) 下一个


我得到的最多评价,往往是文静,温柔,可爱,和小鸟依人。不太熟的人,给我的最好听的评价,是冷美人儿。不管怎样,我和外向,热情,疯狂是不沾边儿的。出乎意料,我也有过疯狂的时刻,就连我自己也不敢相信,我会突然间变成另一个人,和所有的追星族一样。

严格意义上讲,我不属于追星族,只是喜欢老谭的歌儿,勉强算是一个忠实歌迷。好象是大一那年,老谭来北京开个唱,地点设在北京工体。我和好友,老谭的铁干歌迷,立刻兴奋起来,决定去会一会偶像,还异想天开的想,兴许可以找他要个签名,再和他来张合影什麽的。

听说演唱会门口票贩子很多,快开场的时候,门票就会甩卖,于是我们决定不事先买票,打算到时候碰碰运气。

学生时代,也没什麽钱,可以想象,即便买到票,也是和舞台隔着八百仗远,就算舞台上是老爸在演唱,估计我也会把他当作是老谭的,所以,望远镜是必不可少的。一来是证实,的确是老谭不是老爸,二来是见识见识老谭本人,恐怕那将是这辈子,和偶像本人的最近距离了吧。

好友不愧是好友,她自己家有个小望远镜,又大着胆子向她老爸的同事借了一个高倍望远镜,这样一来我们就可以人手一个了。于是,那天晚上,我们骑上自行车,不辞辛苦的向着离家甚远的工体跋涉,带着两颗年轻的心。

到现在都有些难以想象,我们两个弱不禁风的路痴,居然可以骑上近一个小时的单车,到一个从未去过的地放。在看到满街的票贩子时,我们就象刚从沙漠中回来,找到了水一样,直奔他们冲去。

头一次和票贩子打交道,我们在半信半疑之中,花了四五十块钱,买了张面值大约100块钱的票,就匆匆进场了。座位和预计的差不多,绝对不近,但也不是远得离谱。落座后,我们便拿出望远镜四处寻摸起来,工人体育馆真的是好大啊,来捧场的人满为患,看来我们花了那麽点儿钱,搞到这等位置也该知足了。

等老谭风光进场后,音乐响起,震耳欲聋。我们才发现,怪不得我们的票便宜,原来我们坐在老谭的正背后,对着他的后脑勺。这下惨了,望远镜也白拿了,别说台上是我老爸了,就算是个穿上西装的大猩猩,估计我也当他是老谭了。

我们的顾虑,很快的消失了大半,因为老谭在舞台上活蹦乱跳的,虽然他面对正席的时候要多一些,但他还是会给所有观众露露脸的,而且频率还可以接受。于是我们安下心来,专注的听歌。期间,我和好友轮流用高倍望远镜,所以,连老谭脸上在流汗,也看得一清二楚。

老谭那会儿已经不年轻了,但望远镜里的他,看上去还蛮帅的,比杂志画报上的照片强多了,并且他有种亲和力,好象谁都可以和他成为朋友。一首接一首的经典,《难舍难分》,《水中花》,《夜未央》。。。,他换了好几身衣服,跑遍舞台的角角落落,八成的时间是汗流浃背的。我忍不住感叹,老谭也不容易啊。

后半场的时候,老谭几次跑下舞台,和前排的观众握手,把我们给羡慕的呀,真是哈喇子直流。观众席上,好多年轻男女,都在欢呼尖叫着,有座也不坐,偏要站着。我和好友也被迫离开座位,跑到一个没人挡的着的地放,站着听。开始的时候,我们还很淑女,看到别人扯着嗓子,狂轰乱炸,我们就象乡巴佬头一次进城一样,看着新鲜,不太敢学。

后来,老谭邀请三位女观众上台,和他一起唱。这下可不得了,全场女观众立刻炸开了锅,喊破了嗓子,争先恐后的跃跃欲试。我和好友也不知怎的,把手举得老高,不顾一切的大喊:“在这边”,那劲头,好象困在孤岛上的人,见到一条大船,声嘶力竭的喊“救命”一样。

于是,没有任何过渡,我们顺利地完成了从淑女到“疯丫头”蜕变。接下来,就不停的喊,不停的张牙舞爪,似乎这样,我们就和老谭更接近,老谭就会看到我们。说实在的,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喊啥,反正就是制造噪音,烘托气氛。毫无疑问,我这辈子最高分贝高频率的讲话,百分之百都在那个晚上了。直到回家后,才发现嗓子喊哑了。

演唱会快结束的时候,歌迷们不让老谭走,我们也跟着起哄,狂喊“再来一个”。于是老谭又唱了《爱在深秋》,两三个回合之后,估计老谭把事先准备的overtime曲目也唱完了,最后狠下心来躲进了后台。

尽管如此,歌迷们并没有一哄而散,而是一群群的涌向一个地方,我和好友也随大流,以为其中有知情人,会把我们引到老谭出场的地放,可以真正的和他合影,要签名。没想到,等到黄花菜都凉了,只见人群由肥变瘦,却不见老谭踪影。我们也回到了现实,想到我是骗老爸跑出来的,还是趁早打道回府为妙。

悲剧就在这时发生了,由于我们跟着人群乱走,找不到最初的进口,哪晓得工体这麽大,出错了口就意味着迷路,绕了一大圈好不容易找到我们停自行车的地放,发现一辆车都不剩了,急得我俩如热锅上的蚂蚁,一个好心人说,因为过了时间,车子一定是被拉到总站了,估计得白天才能拿出来。

那时已经过了12点,连公共汽车都没了,怎麽回家呢?街上的人好象一下子都不见了,我们越来越害怕,看到路边有一家小铺,虽然关了门,但里面灯是亮的,我们觉得找到了救命稻草,拼命的敲门。里面的人不耐烦地开了门,听我们可怜的哀求,求他把门口那辆破自行车借给我们,并向他保证第二天一定还。看那人犹犹豫豫,好友便说把她的书包留下,以那两个望远镜作为抵押。

拿到自行车,我驮着好友,艰难的骑回了家。偷偷的溜进家门时,老爸的脸色很难看,第二天一早,老姐说:“你完了,老爸发现你书包里的演唱会票根了,还跟我说:你妹妹也学会撒谎了。”唉,这下我在老爸那儿,也留下案底儿了。比我更惨的是,我们还了小铺的车,找回自己的车,骑回家才发现,好友借的高倍望远镜不见了,她自然是挨了她老爸一顿好骂。

好好的淑女,非要学人家追星,代价惨重啊!现在回想起来,又觉得值得,至少在记忆里,我也疯狂过一回,还挺过瘾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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