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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十诫 009

(2016-03-26 19:19:02) 下一个

九、比生命本身更重要的事

第九条诫命——很多人倾向于将谎言合理化,为谎言辩护。但圣经坚持要说实话,要爱真理。

第九条诫命: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出埃及记20:16

1860年代的某天,美国东岸一家大型铁路公司的经理,非常惊讶地接受一位竞争者的拜访。

那 个人没有浪费时间在拘泥的形式上,他描述一个计画,就是两家公司可以一起欺骗一个共同的竞争者,让它退出市场,好让两家公司能同时获得上百万美元的金钱。 这位经理马上从桌子后方出来,说:“先生,这不是我们做生意的方式。此外,我确定我的老板凡德比特先生不会同意这样做的。”

“我看不出来有什么必要去烦扰这位老先生。”那个人继续说。“我有提到支票的事吗?我们有一张抬头指名为你的一万美金支票,假如你接受的话。”

 “很抱歉!”经理很坚定地回答他。“这完全是不可能的。”

“嗯,我刚才是说一万美金吗?那我一定是讲错了,支票是那价钱的两倍。”

说到这里,经理已经离他的桌子很远,然后瞪着他的拜访者。这位拜访者误会经理的反应,很匆忙地说:“不然,我们可以将钱提高到三万美金。”

这位经理突然跳起来,然后对他吶喊:“滚出我的办公室!在我把你赶走之前,马上出去,你这个浑蛋。”

这位拜访者离开后,听到全部对话的秘书走进来。他发现他的老板坐在桌子上,擦着额头的汗。

他说:“先生,我不得不告诉你我是如何景仰你…”

他的老板伸出手,阻止他说:“别再说了,事实是我必须很快把他赶离这里,他提出的价码已经很接近我想要的了。”

你认为如何呢?如同这个故事所暗示的,每人都值一个价钱,不是吗?也许我可以这么说:你的诚信值多少钱?

你会为了三万美金而出卖它吗?

现在,让我们诚实一点(那正是我们现在所讨论的,不是吗?),在一些对的情况下,我们或多或少都会为了这样而出卖自己。

我们都是这样,不是吗?

有关说谎…

……避免尴尬?“亨利太太,我很抱歉。我们没有办法 完成你交托的工作,因为我们那台很棒的机器坏了。”(事实上,我们是忘记做这件事了。)

……避免伤害别人的感情?“谢谢你送的松饼。他们真的很好吃。”(我们只吃了一口,剩下的都丢掉了。)

……为了省钱?“喔,不,海关先生,我们并没有在海外的旅途中购买任何东西。” (只买了一些银饰餐盘,他们就包在毛巾底下。)

……为了获得更好的成绩?“石伟博士,我的确完成了期中报告,但是在我要存进计算机的硬盘前,突然没有电了。” (现代版是“报告被狗吃了”。)

嘿,但是请等一下。我们之前所谈论的是重大谎言,那跟现在所谈的普通谎言不一样,这些谎言只涉及日常小事,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不是吗?

事实上,美国牧师弗雷契(Joseph Fletcher)想要更进一步地说明。他制定一种能够将大部分“常见的”谎言合理化的道德系统。在弗雷契著名的情境伦理(Sltustion Ethics)中(注1)他提到在任何既定的情况下,行动是否“正当”,乃根据当时的情境来做判断。他声称即使是天大的谎言都可以得到辩护,只要动机纯正的话。

因此可以很容易明白,为什么这样的想法可以影响数以百万计的人。弗雷契想法的附加利益是:使谎言更加被社会所接受——更多的人甚至认为它是必要的。(注2)

说谎所造成的问题

不难发现圣经非常不同意这样吊诡的道德观。所罗门王说:“说谎言的嘴为耶和华所憎恶。”(箴12:22) “憎恶”的意思是某些令人恨恶或是觉得思心的东西。

使徒保罗也强调这个部分。他把说谎者跟下列的人归为同一类,“弑父母和杀人的”、“不圣洁的”、“行淫的”

(提前1:9-10)。他把他们视为“不法的和不服的”。启示录认同这样的看法,很严肃地警告我们,“行可憎与虚谎之事的,总不得进那城。”(启2、:27)我们可以从圣经中加上非常多的经节去响应这个重要的观点。

这些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

有时撒一个小谎有那么糟糕吗?为什么圣经这么坚持要说实话呢?

想想下面的话:

1、说谎毁坏受害者的自由和自尊,因为谎话总是要窜改事实。借着对别人说谎,我们会剥夺他们理性的选择,做决定,或是依据正确的信息形成意见的能力。这代表的是我们轻视他们,为了我们自己自私的目的,把他们当成愚弄和欺骗的对象。

2、说谎破坏说谎者的个人自由,因为他们很快会陷入他们自己所编织出来欺骗和操控的麻烦网络中。亚伯拉罕林肯(Abraham Lincoln)曾说:“没有人记忆力好到可以去编织完美的谎言。”诚实的人不需要费力去避免他们为自己所设下的陷阱,但是,当说谎者越说越多的时候,他们试图去遮掩先前的错误,却必须不断地向下挖洞。

3、说谎破坏信任。有时欺骗其它人是可能的,但是通常不会长久。当说谎的行为被发现时,不信任感和怀疑就会以倍数增加。没有人会相信说谎的人,没有人会此说谎者本身更容易去猜疑。天生喜欢说谎的无法信任别人,因为他们假设其它人都跟他们一样。

4、说谎破坏说谎者的自我价值感。即使有可能欺骗别人一辈子,但是很难去愚弄我们自己。我可能可以蒙蔽某人,但是我们却对自己造成更大的伤害,因为我知道我是一个骗子和伪君子。

5、说谎破坏我们跟上帝之间的关系。这可能是挣扎着要跳出困境的人最不放在心上的。但是最后,这会是最具破坏性的影响。让我们进一步谈论这一点。

上帝是谁?

摩西对上帝说:“他们若问我说:‘他叫什么名字?’我要对他们说什么呢?”(出3:13)

从火焰的荆棘中有声音出来,“我是自有永有的”,又说:“你要对以色列人这样说:‘那自有的打发我到你们这里来。’”(出3:14)藉此,上帝说出袍自己最重要的特质:他是自有永有的。

使徒约翰告诉我们,“太初有道”,上帝是谁已经很明显了(约1:1)。这段经文并没有告诉我们太初是什么,因为那不重要。也没有解释那开始之时发生什么事,那一点也不重要。不论那是什么,的确有一个开始。不论什么时候开始,上帝已经在那里了。祂是自给自足的、不改变的、创始成终的上帝。

几个世纪以来,直布罗陀岩(Rock of Gibraltar·1398英尺高)成为一个坚固和信赖的象征。我成长于美国帕克峰(Pikes Peak)山脚下,那是一座坚固的花岗岩山脉,高14110英尺

的高峰。即使当我们将它们与上帝的特质比较起来时,这些雄伟的象征也顿失它的意义。

 

为什么数以百万计的人会被最后的大诡计给胜过?因为他们不爱真理。

当我们在学习第六条诫命的时候,我们知道“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是要求我们要爱我们的仇敌。现在这里,在第九条诫命中,我们发现”不可说谎“这条诫命要求我们必须爱真理。

我们可以想一想这是什么意思呢?这些爱真理的人做的是什么呢?

假如我们爱真理,我们将会寻求它。去发现它,对我们而言是很重要的,我们会花时间和努力来寻求它(约5:39)。

每日读经、祷告去理解真理,是生命中很重要的一部分(使17:11)。我们会像诗篇作者那样祷告:“求你以你的真理引导我,教训我。”(诗25:5)

耶稣就是真理(约14:6),他的一生,就是在显明上帝的真理(约18:36-37)。

所以如果我们爱真理,我们就会去学习祂的话语和作为的意义。

假如我们爱真理,我们会珍视它。耶稣说了一个耕地者的比喻,他在地上挖到一个硬硬的东西,那是一个古老的宝盒。那个人变卖他所有的,然后买了这块地。耶稣说:这个人以非常“喜乐”的心做了这件事(太13:44)。为什么喜乐呢?答案是很明显的,不是吗?他很开心,因为他

知道他所发现之东西的价值,这个宝藏的价值超越他所拥有的一切。

耶稣故事中的“这块地”,指的是圣经,上帝的话语;宝藏是里面所含的真理。假如我们真的爱真理,当我们读经和发现里面美好的教导时,我们就会经历同样的喜乐,此得到金银更为喜乐(林前13:6),甚至超越生命本身。伟大的宗教改革家,他在赞美诗歌里提到:

亲戚货财可舍,

渺小浮生可丧;

他虽残杀我身,

真道依然兴旺,

上帝国度万古长。”(注3)

当宗教迫害之火延烧时,那时代数以千计的人证明这些话的真实性。

假如我们爱真理,真理将会改变我们的生命。圣经中说得很明白,有些东西对我们来说并不是真理,可以让我们的生命和行为不再一样的,才是真理(加5:7;罗2:8)。最后,假如我们爱真理,我们将会乐于分享它。一旦我们见证真理的美好以及经历它的力量(彼前1:22),我们会感到非常兴奋,自然也会想要跟其它人分享。

耶稣说这是祂的使命——袍来是“特为给真理作见证”(约18:37)。当袍离世,袍托付他的跟随者作见证,做跟袍一样的事情(使1:8)。

不再说谎的人

对我们所有人而言,有关末世的预言,给我们很大的鼓舞。它提到并不是每一个人都会被这样的大谎言给战胜。使徒约翰蒙启示看到一个异象,有一人存活在末日,“羔羊无论往哪里去,他们都跟随他。”(启14:4)他们跟随基督,因为祂是真理,那样的跟随是表明毫无保留的顺服。

之后预言又加上,“在他们口中察不出谎言来;他们是没有瑕疵的。”(启14:5)在 他们口中察不出谎言来,指的是真理就在那里。他们是重视真理,寻找真理,并且找到了真理。发现后,他们分享它,因为预言说真理“在他们口中”——他们要谈 论它。他们所经历的,改变了他们的生命,而且他们不想藏私。因此,他们一无所惧的在这个人欺骗中为上帝、为真理作见证人。

关 于这点,历史已运转一轮了。这些羔羊的跟随者配称为第一代基督徒可敬的继任者。第一代基督徒必须抗衡当时的政治逼迫和舆论的强大压力。当宗教领袖捉拿使徒 并鞭打他们时,经上记载着:“他们离开公会,心里欢喜,因被算是配为这名受辱。他们就每曰在殿里、在家里不住地教训人,传耶稣是基督。”(使5:41-42)。

早期基督徒像在末日跟随羔羊的人一样,了解第九条诫命的意义。对他们而言,不可作假见证意指不畏惧为真理做见证。这样一来,他们真是基督可敬的跟随者,因为他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约14:6)。

注1:弗雷契着(Joseph Fletcher),《情况伦理》(Sltuation Ethics; London:SMCC press.1966).

注2:这并未有意对弗雷契的想法作完整的陈述。在道德研究中,提出一些情况说明说谎具有正当理由是很普遍的。例如:从纳粹的瓦斯室里把人救出来。问题是太多人可能从这些极端的情境中推断,如果我们在不舒服或是令人困窘的环境下说谎是可以接受的。

注3:马丁路德着“坚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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