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碑》节选21 公共食堂的危害
公共食堂最重要的危害是把“无产阶级专政”贯彻到每一个人的肚子里。在农村,所谓无产阶级专政,实际是干部专政,谁的官大,谁就可以对他所管辖的臣民进行“专政”。
办了公共食堂以后,生产队长是一“堂”之长,谁不听话,他就不让谁吃饭。办公共食堂,实际是让农民把饭勺子交到了领导手里,也就是把生存权交到了领导人手里。农民失去了饭勺,就失去了生存权。本书在第一到第十四章中,介绍了大量的不让农民吃饭、让农民在食堂门前活活饿死的事实,这些事实是骇人听闻的,但的确是在公共食堂这种制度制造出来的。例如,四川省叙永县长江公社六一管理区第6 生产队全队70 户人家,就有64 户被扣过饭。
据四川省金堂县竹篙公社初步统计,从1960 年1 月到12 月,就有241 个社员遭受干部吊打和“洗毛芋子”,265 人被扣饭,230 户被搜查,99 人被罚苦工,68 人被罚款,27 人被送“土劳改队”劳改或“留学”。其中被整死者达17 人,致残者3 人。(详见本书“天府饥魂”章)
刘少奇的家乡湖南省宁乡县,花明楼公社一位副书记说:“为了建没社会主义,就必须人人跃进,要跃进就得一天等于二十年。要实现这种高速度就要全民总动员,老弱病残也不能白吃饭,要尽力出工。不能挑的就抬,肩也不能抬的就用手搬,就是一手端一碗土,爬着送到地里去,也比睡在床上贡献大。”为了促使人人出工,凡是有劳不使,使而不尽力的都要扣饭、少吃,或者一餐几餐不让吃。由于口粮少,又实行扣饭、罚饭政策,有的社员饿得吃树皮和草根。罗湖作业组有个杨十三老倌因粮食少了,又要勉强出工,实在支持不住跌倒在路上,再没有起来。韶光大队韶湖作业组有位70 多岁的肖星阶老人,民国16 年曾是乡农民协会骨干,因年老力衰常常被扣饭饿肚子,终至卧床不起,临死时对儿孙说:“以后每到我死的这天,你们盛一碗白米饭放在门槛上,喊我的名字,只要我有魂魄,一定要回来饱吃一顿”。
公共食堂利用饭勺子来控制社员,通过对肚子专政来实行对人专政。这是公共食堂最大的危害。除此以外,食堂本身也有不少问题。
一是干部多吃多占,公共食堂成了干部搞特殊化的基地。这不是个别现象有,是所有的公共食堂普遍存在的问题。本书有关各省的章节中对此有比较详尽的介绍。在中国当时的制度下,在每一个权力等级上,都没有对权力的制衡。任何一级官员,哪怕是生产队的一个党支部书记,只要取得了他顶头上司的信任,就可以成为“土皇帝”,就可以毫无顾忌地为所欲为。在这种制度条件下的饥荒年代,干部多吃多占就成了十分自然的现象。干部多吃多占,贪污腐化,侵占了本来定量很低的社员口粮,加剧了社员的饥饿。
二是把社员置于非常恶劣的饮食环境中。打饭要排长队,过时吃不上。吃饭时从家里到食堂远的几里路,近的也要走上几分钟,热饭打回家成了凉饭。由于打饭时间长,孩子在家里饿得哭。只要是山区,谁都得翻山越岭去喝稀粥。1960 年春,新任云南省委第一书记阎红彦下农村搞调查。在澜沧江山区,他看到一个老太婆挎着篮子,在风雨中爬坡上坎去食堂,浑身上下像在泥水里滚过一般。农民们告诉阎:这位老人只爬两座山梁,十五里,不算远。最远的有三十里,每天骑上毛驴上食堂,一天就忙着吃两顿饭。阎红彦向县委提出,食堂“能办就办,不能办就散”,可县委书记不敢违抗中央指示,只好依旧让农民翻山越岭去喝粥。
食堂里做的饭菜质量很差。大锅煮粥,粥里常有老鼠屎、羊粪蛋;大锅炒菜,味道极差。断粮以后,社员采的野菜得交给食堂做,做出来就更难吃了。社员吃饭不自由,粮菜难于调剂、机动。在这样的饮食环境中,加重了饥荒对农民的杀伤力。
此外,公共食堂中毒事件不断发生。据辽宁、甘肃、贵州和上海等19 个省市的统计,1959年一、二月份共发生中毒785 起,中毒的有8042 人,其中死亡多人。三月份以来情况又有发展,仅据山西、河北、浙江、甘肃四地的不完全统计,中毒人数即达3843 人,已死亡200人。
三是浪费了劳动力,降低了分值。湖南省长沙县施家冲食堂,72 人吃饭,做饭,整米、种菜、挑水、喂猪,一共占了7 男个劳动力、两个女劳动力。总人口的12.5%的人专门为食堂做事,在家里很多做饭的事顺手就干了。甘肃省委第一书记汪锋在临夏调查的结果是,食堂所用的工日,占全队总用工日的13.16%。胡乔木等在湖南韶山的调查结果是:“办了食堂以后,砍柴、种菜、煮饭都占用劳动力,生活用工往往占生产队全部用工的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因而大大降低了农业劳动的工分值,直接影响了劳动积极性。”韶山大队旺冲生产队,在1957 年,每个劳动日的工分值是0.94 元,1961 年,农业用工1466 个,每个劳动日的工值应为0.69 元,但由于加上食堂用工1812 个,工值就降到0.32 元。
四是不利于社员家庭养猪和家庭副业。韶山大队旺冲生产队,1957 年家家养猪喂鸡,全队共有54 头猪,100 多只鸡。由于办食堂,1961 年全队只有4 头猪,11 只鸡。
公共食堂劣迹斑斑,社员对它非常反感。
1961 年4 月,甘肃省委第一书记汪锋带领五个干部到临夏新集公社新一号生产大队进行重点调查,5 月9 日,他在《关于农村食堂等问题向主席的报告》中写道:
群众对食堂是怕极了,恨透了。群众说:“交朋友交个管理员,吃馍喝汤不作难”,群众说:“炊事员的肚子,饲养员的热炕,队长、管理员没定量”。群众说:“勺把子上有刀子”。
群众说:“食堂是饭厅(打饭的地方),是法厅(炊管人员打人、骂人的地方),是花厅(队长、管理员专找漂亮的妇女作炊事员,就在食堂里乱搞)。”例如,六队队长马培继和管理员拜景义,贪污多占,尅扣社员口粮,利用社员口粮诱奸、强奸妇女13 人之多。1960 年,在这个食堂里吃饭的共死了39 人。
作为省委第一书记的汪锋,能说出这样的真话是难能可贵的。不过,这些话是1961 年说的,毛泽东对公共食堂的态度已经有了改变。这时公共食堂对农民的摧残已成事实。据我所掌握的资料分析,在大饥荒期间,如果没有公共食堂,有些地方饿死的农民可能要减少一半。从全国来看,如果没有公共食堂,饿死的人数可能减少三分之一。
(杨继绳《墓碑--中国六十年代大饥荒纪实》第十八章 《公共食堂》第六节《把专政落实到每一个人的肠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