囊括天涯

人生是雾,文字是云
个人资料
  • 博客访问:
正文

扫盲年代

(2007-12-17 06:27:22) 下一个

 

                                       扫盲年代

 

                                          唐夫

 

    记得小时候,故乡树木较多,绿荫五彩随处可见,小草与蝴蝶摇曳,飞鸟共霞光洒金,磬蓝的天空与人为善,冬夏的长江青黄如序,只要不下雨降雾,就会天地分明,纤云弄巧。浪遏似的川东丘陵,街道虽然破旧凌乱,还有古朴原始的风韵,环境也较为洁净。在五十年代重庆市中心隔江的南岸弹子石地区,这里有两条依山临水的分叉主街:一条由江边的码头上数十米平行,沿江下游蔓延到裕华纱厂(后改名为重纺厂)门口;另一条直上陡坡临街伸向石桥集市再分支到大佛段。

 

    我的住家就在临江的这条街中段,地名在杨家湾到窍角沱之间的森昌泰街,那里有两家相隔不远的小人书摊,十多平方的空屋里几条矮矮的木凳竹椅,仅供儿童就坐阅读,时间不限,一般价格为一分钱一本,新书两分钱。墙上一排排拉直的绳索上卡着一本本连环画,三国,水浒,红楼梦,剑仙侠客,聊斋志异,还有战争的,恋爱的,古典的,现代的,各类故事,丰富多彩。孩子时候不懂留恋生态,但那些小人书却让我的心灵留下深刻烙印。要说我的童年享受,就是在那最不懂事的时候接触到人生的真谛。五岁以后,水桶,碗碟,扫帚像枷锁般的依恋着我,甚至还要当弟妹们的“保姆”。扯远了,还是说我那可爱的小人书吧。

 

    每当我一翻开那巴掌大的纸面世界:神态与表情,行不见动,说不闻声的景物,由黑白线条的图案,童心便随那页页的蕴藏,翻开一个天上地下,飞禽走兽,神仙皇帝,山水川原的境界。人间的喜怒哀乐,时空的古今中外,世情的苦恼悲哀就这么“轻飘飘”的进入我的内心,早早就把东周列国,西子昭君,张飞岳飞的打成一片。内心的感受,怕成年人饮酒抽烟也难比。我只要看到这些花花绿绿,人人马马(这是重庆话)的连环画就会手痒,恨不得将那墙上挂的串串本本都看完。那是多么舒畅的时刻啊,集万马千军于一纸,就淑女秀才以双目,无论多么刚强勇将,如此坦率的义士,老深谋算的韬略,奇遇良缘的结果,正邪之间,强弱之分,遇合之别,都栩栩如生在我眼帘。不知英国哲学家边沁三岁能读历史书籍,和我翻连环画是否有异曲同工。尽管如此,我连这样的机会也不多啊。

 

    只要一进书摊,我禁不住想动手取摘,那么静静的坐着翻阅,心情愉快舒畅,整天不离开也心甘情愿。但囊中羞涩,没有一分一文的时候居多,只要掌心里没有捏着最小的镍币(那时还管用),就会被书摊老板拿着小棍条,表情严肃,目喷凶光,对我指点告诫:“去、去、去,有钱再来,别在这里瞎摸。”那不耐烦的语气,足以吓破胆儿。好在可以傍观,坐在别的孩子身傍“依靠”着扫描,就不会受到干涉,那年头不讲经济规律,书店老板更不以规律待我。如果“依靠”着的持书者久不翻页,我会毛焦火辣的盼呀盼,做声不得,心里默想:这么慢,翻得了,翻呀,哼!当然,我还不会用痴呆等词汇责备“主人”。一但我有了钱(多是外婆笑嘻嘻的给与,或偶尔卖了潲水的恩赐)就往小人书摊跑,那是我“庄严肃穆”的地方。最先爱看打得闹热,杀得凶的,谈情说爱后来也喜欢,稍微长醒了点哟。那时候我就知道了要离刺庆被倒提灌水,荆柯刺秦王端上鱼盘,李香君笑得可爱,红楼梦泪眼如悲等等,就凭那点感触,让我上学前几乎对中国历史文化大体有了脉络,然后再由图像到文字,就比较明晰了。人间的事,万变不离其宗。小学二年级我能读报和少年文艺等,三年级爱读一般的小说和杂志,四年级能咀嚼比较古典的作品,五六年级更是无书不看(指文艺)。学科中,我对语文驾轻就熟,不听课,作文当儿戏就完成,而且从来没有低于70分,这已是那时候的中上水平,让我满足,比较同样调皮的同学,他们只有留级补考的份。其实,要说我的功底,就那点小人书的积累,不落窠臼于夫子,学而实习之也。

 

    至今还觉得自豪的是我在小学毕业考试前十分钟,夏天里的学生都容易口渴,那年头饮料这东西没有听说,学校里公用开水桶小得可怜,被学生团团包围,叠起罗汉“抢”烫开水。一个比我低一年级的大个子学生将他的杯插进来把我正在接水的水杯压低,我再压回位,他火了,连骂带拳打过来。哈!这下对了。我连连回敬,打得他大哭不止,纠缠我不放。围观丛丛,呼叫吼喊助威的学生大乐,惊动了教师,跑过来拉开,就把我狠狠拖到办公室交给班主任。那可是最后的考试,最严肃的时候。老师根本不问事情经过,当我吊儿郎当对付最后“晚餐”。等他训话松了口气,才想起我该考试,那九十分钟的时间(记得平常课为五十分钟)已经去了一半,他让我就在办公室里作文。才经“暴乱”之后,我却能立即聚精会神下笔完成一篇,而正规的考试时间还没结束。记得考题是“我的志愿”,我瞎编乱造为将来参军守卫边疆,并以梦境代替我在边境线上如何的英雄。哈哈,一篇假话倒获得85分,居全班最高。那年整个斑上考入正规中学四名,我为其一。为此,算我一生中唯一的一次“光辉历程”。

 

    初中我对小说入迷,乱看书,凡到手的无不立即一鼓作气方休,经常夜间我在蚊帐里侧身斜偏,目光看得发酸,一本书恨不一气读完方休,非被强迫关灯而不罢休。白天上学来回的路上,走熟的路由第六感观支配,书本牵动情感,脚步自动导向,我就天天这么去去来来,看书像烟鬼与鸦片,把那年代的流行书籍几乎读完,一本苦菜花我读了两遍,至今一点印象没有。但林海雪原里的少剑波和小白茹之间的正规名堂,今人遐思。当然,红岩,青春之歌这类这些瞎编乱造的文字,也挤进了我的视野。说不清的书,不知不觉看了多少,不好意思排流水帐了。记得那时候每学期初发的语文课本,我一两周就读完所有篇章,便不再感冒,课桌面被我用刀子挖个洞,课外的书在下面移动,发现了被没收,赔偿别人总是弄得我很难堪,找老师要回不可能,只有“挖肉补疮”,用另外的好书偿还,还要赔好话。所以,读中学的时候,我的成绩都是中等,这样朦朦混到文革,就再无读书机会了。那年头把读书人叫老九(此语出自元代吧,人分十级,儒仅比乞丐高一等),读书人都悔恨自己读过书,我也觉得恐怖,真怕越来越反动而卑贱。我父亲是工人,仅能读报,亲友中没有文人,工厂的贫民区,周围的孩子更是混混。对读书的爱好,我是由连环画开始,想不到童年的“恶习”,潜伏为痼疾,一但有机会,便旧病复发。而我读书从来没有想过是在长知识,后天之乐而已。

 

    文革里,我再没有读书机会了,小人书也早已绝迹,我先属红卫兵头目之一,散发传单,写大字报,干过的唯一坏事是被头目组织去抄家(这篇在心目中,将来我会写出来),有派出所的户籍在安排,我们去袭击在夜梦中的一户,那是在“旧社会”做了职员的人家。这对我内心震击巨大,知道社会走火入魔,已非人道可言。之后,我瞎糊糊混到一九六六年的九十月就串连去,回来后同学来千呼万唤,有琵琶也不露面,武斗只听枪声头顶,绝不出门。斑超曾经投笔从戎,我只有弃文就武,挥拳弄棒,压腿举重,很热衷的坚持数年。当学校图书馆被砸时候,我一听就去浑水摸鱼,看一堆堆的书在地上,书架歪斜,有的倒地,有的破损,匆忙做贼心虚的瞬间,我拣回了中国文学史不全的一套(先秦两汉至魏晋南北朝),那是北大和清华大学合编的阅读资料,那样的书对我那时,简直是婴儿穿西装似的不宜,但我还是喜欢玩读,毕竟不是小说,兴趣大不起来。然而,在没书的年代,我只有翻了再翻,对其中的一些诗赋和散文品尝出点味道。也许今天我能写想写,是源于那点默化。

 

    下农村当知青没有书看,偶然间走访到一位农村中学教师家,见他的家里有唐宋时期中国文学史,我借来阅读,最后离开农村居然也带走,这近乎于诈骗的事我至今内疚,无法挽回。进工厂我做钳工才二十岁,新厂一切不健全,图书馆没有,到区里借书,那学识翩翩的图书管理员看我贪婪,就泄密说以单位来借不限量,我回厂问团支书要盖章证明,她没有当回事就办理。这下我借书就狼吞虎咽了。遗憾文革还在“尚未成功,仍需努力”中,几乎所有的书都列为禁品,唐诗宋词根本就无影无踪,更别说小说类;就有,图书馆理员早当毒草看待,不烧掉便是万幸。只有马列的东西,又枯燥又干瘪,那是当时的经院哲学,我硬着头皮读了点,居然后来自己还买了欧洲哲学史简编和一些别的理论书籍。但那年代,真正的哲学书籍不见,书店里的多是讲打斗的革命书。其间,偶尔在私下里也得到点欧洲文学书籍,比如巴儿扎克,雨果,莫泊桑的作品。一位“居心不良”的女士借给我了一本外国文学史,看我对她没兴趣,不几天就说要回,害我连夜“苦斗”。从那本书中我知道了欧洲文学的脉络,遗憾无法“爱屋及乌”。一次我从工友那里见到本宋词一百首,说只给半月,我急忙从下班到夜里手抄,然后装订出来,将里面有趣的――如东坡作品――写在纸上贴在蚊帐里,睡觉时候背一首。这纯粹是兴趣所以,没有师长,没有朋友,没有环境,我竟然这么对书籍胡弄,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当年爱这些为人不齿。稍不慎就要被注意,为可疑分子,要是家庭出身不好,就更危险。那年头神莫大于说假,福莫长于无知。不读书的,方能言不召祸,行不招辱。那时候只要祖宗三代文盲,便豪情满怀,升官在即。发傻的年代,大脑缺碘的才平安无事。

 

    和读书彻底绝缘是我写大字报反书记,职称被越定越高,反党,反社会主义;反乾坤,反宇宙没有明说吧。三年坐牢出来,萍踪浪迹,做木工,当临工,为照像个体户,小百货生意,买机床开厂,重返商场,直到离境。从坐牢起到出国这十几年,有家有室有孩子,没完没了的杂事,忙得凌乱,只有见书兴叹,惶惑不已。1987年我扔下生意自费到外语学院读书,才一月就因驾驭摩托冲驰在风雨中,被大卡车把脑袋撞破(责任全是对方,我写在“运气”文中)。最后1989年我设法获得南美国签证,一年后到芬兰,这里学英语,芬兰语,占据了我的所有时间。市图书馆里那套厚厚的上下册――英语美国文学史和剑桥英语优秀文选――成了我的最爱,就潜伏在里面成年阅读,最后忍不住翻译,才有汉语久违之感。译了几篇之后,觉得还是写自己的好。为此,不知不觉便写出了对芬兰感受的三篇散文。当乐趣玩字。

 

    生活在海外,本该入乡随俗,熟悉当地文化。而故乡又像张画皮,无论过去是淑女,现在像妖怪;美丽也好,恐怖也罢,总丢不下。算时辰我来人间半个世纪,一身皮囊,满目风尘,渴望将自己平生所见所闻写出,才想到读书,想到长江滚滚的流逝,想到童年,有时觉得老天不公,又觉得天网恢恢。

 

    时过境迁,古朴原始的重庆已经面目全非,我再也没有机会走进那样的房屋,玩赏在小人书摊,坐在别的孩子身傍“依靠”了,也不可能在课桌上挖洞,为一杯开水与人打架。所以,至今我还写不出好作文,留级和补考的机会更不敢奢望,要有,我当然巴心不得。

 

    唉!记忆中的小人书,以及童年和故乡,还有那蚊帐里读书和背宋词的夜晚……,多么留恋啊。

 

    2005-8

 

[ 打印 ]
阅读 ()评论 (1)
评论
目前还没有任何评论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