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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安乐死之国皆残忍

(2015-07-20 14:13:51) 下一个
没有安乐死的国家都绝灭人性

唐夫

死神对每一给人都不用一样的手段,但是人类可以用理智和策略来减轻死神的残酷魔力。比如一针安定,或者什么平息痛苦而咽气的办法,是完全可以做到。

别说小老百姓了,就连那些没有死亡过的人们,即使在在高官的位置上享受人间欢乐,一旦他被死神控制的时候,就只有无声无息任其使唤病菌对生命的细胞一口口的凌迟咬噬,那种痛苦,是难以言诉的。像巴金那么想死总不能的被活着,可以想象有多么剧烈的酷刑,时时刻刻的“厚待”他。可以想见,要是巴金说得出来,他是羡慕路易十六被轻松愉快去掉脑袋,那是多么幸福的结束啊。老巴一定这样赞叹过。

在我看到父亲和母亲分别过世前几小时的挣扎---心中油然产生的念头---还不算已经知道是不治之症之后,他们接受治疗中产生的痛苦。我的母亲更是很早就希望离世,是被我们劝着活着,痛苦延长了十年。除此而外,我还看到不少的朋友亲属也是被病症折磨到最后才咽下一口气,这是多么"高雅的享受"啊!一分一秒的等死,俗话说长痛不如短痛,依我说长死不如短死,一下去了,管他MD脑袋还在不在脖子上,有什么区别?

听一位医生说,他们会给亲朋友好和自己的亲属留下一管针药,到被迫不已的时候,无法治疗而病人痛苦不堪,就让亲属给自己的亲人注射一针,让他她平平静静离世。这不失为上策,但这被知道要要判刑的。美国就这样判刑过一个医生,法律站在魔鬼一边,还披上正义和道德的外衣。反之,为什么不聪明一点,为什么不用法律手段来确保生命的尊严?非要亲属眼睁睁看到亲人在挣扎中无可奈何的离开,漫长的离开,痛苦的离开,想走快点而不可能的离开,那是多么的令人难过啊。我就是那样难过中走出来的。

父母去世之后我一直在考虑这个问题,当人老无能治理,而且疾病已经逼到绝境的时候,所有的治疗都是痛苦的刑法,是另一种凌迟之刑。

我希望大家都来为呼吁安乐死出力,不要让生命继续遭受酷刑。那是非常痛苦的死神的淫威之施展。人类的确应该面对,不要冢脸充胖子的硬撑,那是活受罪。活要活得潇洒,死要死得痛快,这就是我的人生观。

这给问题大家都要重视并讨论才对,都有这一天,想出声已经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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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yArk 回复 悄悄话 太同意楼主的看法了! 我母亲是胃癌去世。在她最后几天,我们和医院说明,如果不能治好她的病,就不可以抢救,延长生命。并不是我们不希望母亲延长生命,而是我们不希望母亲受罪。最后的时刻,是我本人挡住大夫和护士们打强心针抢救。很难去这样做,但这是最人道的做法。我们夫妇自己今年刚做了自己的医疗Will,也说明了不可抢救的要求。

美国有几个州是可以安乐死,只要有不治之症,而且有两个医生的证明: Washington, Oregon, Vermont and Bernalillo County, New Mexico 。去年有个女孩子,得了脑瘤,不治之症,特意因此从某州搬到Oregon。在感恩节之后,安乐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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