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陈楚三同学
潘文鸣
2017年12月中旬,大中报转来陈楚三发给报社的声明信,信中要求报社刊登该声明,以正视听(见附录)。
该声明主要是针对大中报12月2日我所撰写的《陈楚三和他的回忆录》一文,归纳起来陈楚三对该文的意见是:一、我不应该违背自己的承诺,擅自发表这篇文字;二、文章中有些事实有误;三、文章涉及陈楚三家庭隐私,对陈楚三构成了伤害;四、文章发表对陈楚三的安全构成了威胁等。
由于陈楚三的声明涉及的问题有一定社会意义,有讨论的价值,所以,建议大中报把陈楚三的声明和笔者的答复一并发表,让广大读者知道我们当下的社会现实的真实状况,以及我们是处在怎样一种生存状态,这对认识社会和认识人生都有好处。另外,发表我们双方的不同意见,这也体现了大中报对陈楚三和我一碗水端平,展现大中报作为社会公器的客观和公正。倘有高明人士参加讨论,既可以提高我们的认识,又活跃了大中报的气氛,那么,岂不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所以,希望大中报能够同意我的请求。
其次,我要讲的是,在多伦多见到陈楚三夫妇以后,我的喜悦心情和我对陈楚三夫妇的尊敬。
在异国他乡能遇到高中时期的老同学,见面以后,我们能够共同回顾我们走过的风雨路,讨论我们所经历的历史事件,这对已经进入晚年的我和陈楚三,应该说是难得的幸运!说到我对陈楚三夫妇的尊敬,是因为在去年,我从微信上看到陈楚三夫妻拿出100万人民币,捐助湖北黄冈陈潭秋中学,他们夫妇希望以陈楚三牺牲的父亲陈潭秋命名的中学,能够办好教育事业。就我所知,陈楚三夫妇并没有大富大贵,都是凭工资和奖金吃饭。当然,陈楚三在一家私营企业高管层任职,可能收入较高。但他们夫妻晚年在自己生活无忧的情况下,能想到为中国的教育事业贡献一点力量,这在红二代中,应该说是比较少见。特别是不少父辈位高权重的红二代,他们利用父辈的权势,成了亿万富翁以后,想的都是把财产如何转移国外,以及自己如何过奢侈生活,如众所周知的李鹏子女。对比起来,陈楚三夫妇的捐助善举,不能不使人对他们夫妇产生敬佩之情。
还有,陈楚三令我刮目相看的是,作为一个学理科的大学毕业生,在退休以后,在国内写作内容受到严格限制的情况下,他能够在北京军区司令员吴忠去世后,把吴忠关于天安门四五事件的口述录音整理,发表在《炎黄春秋》杂志上。这说明他对恢复历史真相的意义有相当的认知,而且有一种敢于担当的勇气。这也使我对他格外佩服!
另外,5年前,陈楚三没有安于晚年衣食无忧的退休生活,而是能够下决心写一本回忆录,如实记录自己的经历,揭示历史真相,这也是非常难能可贵的。
过来人都清楚,我们生长在运动不断的毛泽东时代,也经历了邓小平改革开放的年代,到了九十年代,江泽民上台以后,对89年民主运动进行清算,迫害了成千上万参加民主运动的年轻学生,随后又镇压法轮功,而习近平上台以后在反腐中,同时加紧言论控制……这些都是我们的亲身经历。在半个多世纪里,我们亲眼目睹了中共所导演的一场又一场让人惊心动魄的戏剧:反右运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庐山会议,饿死三四千万农民的大饥荒,六十年代的文化大革命, 76年的四五天安门运动,89年邓小平的北京大屠杀,……所有这些历史真相,都需要人们认真记录和清算。但在国内对言论严加控制的情况下,在知识文化界普遍崇尚犬儒精神的社会氛围中,能够秉笔直书,记录历史真相的文化人实在太少。在这种背景下,陈楚三冒着一定风险,通过5年的艰苦努力,写出一部40万字记录自己经历的回忆录,如果没有一种使命感,这个任务是很难完成的。因此,我对他这种精神也充满敬意。
所以,细心的读者一定从我撰写的《陈楚三和他的回忆录》一文中,看出我和老同学陈楚三离别多年后,在多伦多重逢后的喜悦;也能看出我对陈楚三写出的回忆录能够很快出版,感到由衷的高兴!正像一位高中同学所讲,陈楚三做了一件大事!而且我还认为,陈楚三写回忆录这件大事,将是他一生中最有意义和最光彩的一页。理由很简单,在掌权者竭力对历史真相进行掩盖和扭曲的情况下,在谎言和欺骗盛行的社会中,陈楚三用自己的经历证明,中国半个多世纪的历史真相到底是什么样子。这为子孙后代,提供了真实可信的史料。所以,我是怀着喜悦和赞赏的心情,来撰写《陈楚三和他的回忆录》一文的。
文章完稿以后,我发给陈楚三,没想到他看了以后,急忙喊我不要发表,说好多事实不准确。于是,我约陈楚三夫妇来我家会面,当场打开电脑,他一一指出文章中不准确之处,如他指出:他是1956年进入101中学就读,而不是1957年;高二文理科分班,他和我一起读的是文科班,而不是理科班;还有,文革期间,他曾经给我打过电话,但没有联系上等。我对他指出的这些细节,当场一一做了更正。最后,他态度十分坚决地表示,他不同意该文在大中报上发表。问他为什么,他说在国外尽量要低调一些。我当时心里感到十分意外,但确实表示要尊重他的意见。
我们分手以后,陈楚三通过微信,发来明镜电视台主持人高伐林对他的视频采访。视频采访中,陈楚三就他写的回忆录内容,向观众做些介绍和说明。在这种情况下,我觉得自己撰写的《陈楚三和他的回忆录》一文,完全是出于一片好意,为什么得不到他的理解?为什么他不同意发表?在我拿不准的情况下,经和大中报主编贾先生电话沟通后,他说你只要按事实真相写,发表不发表是你的权利。因此,我没有再和陈楚三沟通,就发表了该文。这就是陈楚三在声明中批评我违背承诺的真相。
陈楚三对我发表该文的主要指责,是指我的文章中涉及他个人和家庭的隐私。如果按《现代汉语词典》中对“隐私”的界定:“不愿告人的或不愿公开的个人的事”,都属于隐私。那么我想,陈楚三的回忆录中,涉及的都是真人真事,如蒯大富的凶残,陈云的武断等等,所有这些当事人肯定不愿意公开这些事情,并以涉及个人隐私为借口,用来封杀他回忆录的出版。这时,你陈楚三又做何感想?你是否就必须按他们的意思,不再出版你的回忆录?同样道理,我的文章写了你陈楚三的一些个人和家庭情况,因此你就不准我发表,要求按你的意思办,这能说得过去吗?这是不是有些太专横?太霸道?
不错,正如陈楚三声明中指出的,他妻子和儿子讲的话,他不愿意公诸于众。但我却认为,正是他妻子和儿子的几句话,透露出十分深刻的社会内涵:即一方面表达了亲人对陈楚三的关心和爱;另一方面则揭示出专制主义所造成的恐惧几乎无处不在,即使来到加拿大,这种恐惧感人们也往往很难摆脱。所以,他妻子和儿子的话,不是对专制主义的有力揭露和控诉吗?在这里,我自认为对他的妻子和儿子没有一点贬损之意,因为,他妻子和儿子表达的完全是人之常情。事实上,多数大陆来到加拿大的移民,都不愿意违背中国当权者的意志,弄得回不了国。只有陈楚三和我这样敢于揭示历史真相的人,才有可能引起中共当局的注意。
的确,自从习近平上台以后,《炎黄春秋》被禁,香港铜锣湾书店老板被抓,刘晓波死于狱中,还有朝鲜金正恩派杀手到国外杀死他的亲哥哥……所有这些事件,让我们看到独裁政权的残暴和邪恶,使人们对独裁者不能不心存恐惧。而陈楚三出版了回忆录,我在大中报发表了文革回忆文章,我们都说出许多历史真相,这自然是违背了中国掌权者的意愿。因此,我们不能不考虑自己的安全。
但问题还有另一面,就是中国和朝鲜这样的流氓国家不同,中国毕竟是联合国常任理事国,是一个正在转型的大国,为了顾及脸面和影响,对许多揭露中国历史真相的文人学者,如写出《红太阳是如何升起》的历史学家高华,对写出《红太阳是如何陨落的》部队学者辛子陵,对披露庐山会议真相的老革命李锐,对出版《墓碑》揭露大饥荒饿死人真相的新华社记者杨继绳等人,都不能不网开一面。在这种情况下,说我的一篇小文章,对陈楚三的安全构成威胁,是不是有些夸大其词?
我想,在中国大陆专制主义社会背景下,除非我们像当下无数中国知识分子那样选择沉默,选择苟安,选择犬儒哲学,才会有一定安全感;而那些有正义感和有良知的人,那些敢于站出来讲真话,敢于揭示历史真相的人,他们必须要有足够的勇气,敢于面对风险,这也是我们必须面临的现实。
联合国宪章中指出:“一个人人享有言论和信仰自由并免予恐惧和匮乏的世界的来临,已被宣布为普通人民的最高愿望。”习近平在19大中也提出,人们的美好愿望就是他们掌权者的奋斗目标。既然我们选择了实事求是,选择了恢复历史真相,那么,我们在有一定恐惧感的同时,也应该学习两千年前的司马迁,有足够的自信。我们应该深信,历史将证明我们的选择是正确的。
不知以上想法,陈楚三同学是否认同?
2017/12/20
附:陈楚三同学《关于潘文鸣先生文章的声明》
大中报
编辑先生;
我是陈楚三。贵报12月2日刊登了潘文鸣先生的文章《陈楚三和他的回忆录》,使我深为震惊,不得不恳请贵报,不吝版面一角,登载此声明。
潘先生文章的最后特意注明是“和陈楚三夫妻进行内容核实以后修改”,给观众的印象,似乎此文是经过“核实”、并经我同意发表的。这完全不是事实。恰恰相反,我不但在给他的微信上强烈反对,要求“万不可发”,并且在见面沟通时也再三要求他不得发表,临别时再次告诫潘先生“不要发表”,他也答应不发表了。然而,他却违反了自己的承诺和我作为当事人的意志,执意发表,我对他背信弃义的行为十分震惊。
明镜出版社最近出版了我的回忆录,并播出了对我进行几次相关内容的访谈视频。本来,如果潘先生是对我的回忆录或者访谈视频进行评论,无论是褒是贬,那都是他的自由,我无权置喙;但是,潘先生此文并非评论文章,而主要是对他与我交往过程中涉及我个人及家庭情况的披露,这使我愕然。
潘先生发给我他的此文初稿,并紧急要求我去他住处见面。这时正是明镜对我几次访谈的期间,本不想赴约,但看在同学份上答应了;特别是看了他的文章初稿,更感到必须见面,一则为了制止他发出此文,二则此文“错误非常多”,应该指出;于是才有了他文中所说11月17日的见面。
见面后,我直截了当地罗列出他文中的一系列错误。他对曾经在其中学习三年的母校----北京101中学的历史的无知,对我们当时在校内活动情况的无知,都是我说他“错误非常多”的例子,当然也指出他对我个人情况认知的错误。我当时就向他表明,这种沟通只是为了纠正他认知上的错误,绝不是对他要发表的文章内容的“核实”,那篇文章无论如何不能发;他要我说明理由,我告诉他,文章涉及个人隐私,也可能影响到公众认知甚至我的安全。他表示了理解,并表态不再坚持发表此文。
我没有想到,潘先生正是对涉及个人隐私的问题感兴趣,因此不顾我的反对强行发表他的文章;我更没有想到,他连我明确指出他错误的文字也坚持错误,我不愿意揣测潘先生为何坚持错误,但这却深深地伤害了我。已经有我妻子的朋友发信,对潘先生的文章提出质疑:“我看了周六(二号)大中报登的‘陈楚三和他的回忆录’,作者怎么把你和儿子的一些话也写上了?是你们让他那么写的吗?...我想,这个人是朋友吗?你若是看了文章的后半部分会怎么想?我了解你和陈弟,才说这些,希望你们明白我的想法....。我不知道这个人想达到什么目的。”
由于潘先生背信弃义、侵犯隐私以及伤害我的行为,我不能不撤回我将把我的回忆录赠送一本给潘先生的承诺。
陈楚三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