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题目够酸了。下面该放糖了,糖醋比例1:1。
特意在题目里加了“今早”,就是因为下次想念的会是不同的时光了。
今早想的,和今早丝毫没有任何联系。想的是我高中毕业的时候。那时候,因为惧怕高考,一心想要保送,谁知道竟如愿所偿。老师要求所有被保送的同学仍然来校上课,以免空出教室来让那些还要高考的同学心慌。同时,老师又给我们安排些事情做,免得我们也心慌。我,被安排去了图书馆。工作内容简单:图书上架,偶尔老师忙的时候也帮忙图书下架,就是把学生要借的书找出来。那是第一次接触图书分类,觉得挺有趣,如果再早点,我兴许也会想学图书管理专业。这段图书馆的生活如此丰富多彩。置身各种图书之中,每本都是由人写成,或故事,或科学,好象本本都是个活人,还都是精华,被他们围绕着,自己也觉得好像多了点修养。我常常拿了本书上架,趴上高高的梯子,把书塞回去,然后,往旁边扫上一眼,发现本特别的书,抽出来翻上几页,顺了心气就读下去,要不就换上一本,反正伸出手去就能抓到一本。那个时候,出版比较严格,印成书的都是精华。本本读来都淋漓畅快。短短的时间里可以跨越历史,可以领略异国风貌,当真是个爽字才能表达。图书馆的老师也不督促我们干活,全是随着我们的性子,快慢都不计较。只有一次,我爬在梯子上看《雪白雪红》,入了迷,几个小时过去了浑然不知。老师以为我被书压倒受伤,到后面来找我,才把我从历史的长河中捞了出来。我看看老师,看看窗外,恍若隔世。那时候,有个小小的愿望,就是可以当个图书管理员,可以随意看书而不花分文。记得还有一本书,是《清代婉约词》,爱不释手,左手爱完了右手爱,就是放不下。心里突然升起了一个邪念:占为己有!看看书价,并不贵,七毛五。心花就瞬间怒放了。于是,去问一个最和善的老师,这本书要是丢了要怎么赔偿。老师从眼镜上方看着我,善意的笑笑,说,原价赔偿,但是是绝版书,图书馆又只有这一本,所以要有20元的罚款。我心中的花朵就在那一刻枯萎了。20元,是我一个月的生活费。再加上做坏事的心理压力,我终于把书完璧归赵了。一年后,我已经在大学里了,有一天在新街口的新华书店做例行检查,居然,居然,居然在书架的最底层站着那本薄薄的书。同一个版,是重印。重印时,竟然连价钱也没改。七毛五。我终于把梦想抓到了手里。我一生里最大的便宜就是这本书了。
而后的辗转,不断的搬家,甚至搬到地球的另外一边。这本书,终于从我记忆里消失了。也许,我把它赠给了识书之人,那也许是最好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