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先进

专栏作者,工作狂,心理学者和大学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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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国中英对比感受:我从魔都来

(2013-09-27 06:50:59) 下一个

我不是上海人,但有很多老乡在上海。九月初的一个晚上,我站在上海新世界城门口等老乡朋友,抬头看到了远处那座大楼。它被荧光灯镶出了轮廓,像是一头看不见壳的蜗牛,又像是《指环王》里某个尚未出场的某个魔王。

我一下子被震撼了,想起了伦敦,竟然在距离家乡不远地方,特别想念英格兰。

已经有很多人以为我生活在伦敦,我总是很谦虚地解释,我住在布里斯托(Bristol)。伦敦,对于占英国人口三分之一的伦敦人来说,真是一个悲欣交集的地方,在这里,你可以得到比外地至少多三分之一的薪水,也要付出必要的代价,比如通勤就是一件苦不堪言的事情。我两位朋友号称都在伦敦工作,彼此约一场羽毛球,要花一个小时,穿越伦敦的对角线,在市中心找一个地方打一场四十分钟的球。

九月份第二个周日,我坐在北京后海的饭局里,听朋友从各自的环路汇集到此地的辛苦,却显然又感受者他们乐此不疲地在北京生活着。这让我有点羡慕他们的意志,当我坐着京沪高铁,穿越过一座座巨型高楼为标志的新城市,内心里极度想念自己的英国火车之旅。所以,我在国内南北辗转的日子里,常常幻想着这一列高铁,如在时光隧道一样,将我引入通往英格兰西南部的地界。

比如,从布里斯托到伯恩茅斯的那段,经过巴斯,慢慢驶入英格兰西南部的萨默塞特平原,在春天的时候,火车浮现在绿色丛林里,如果雨下得大,把沿途叶子洗得干净,小站台的站牌名字,就显得特别醒目,乌黑的字母提醒旅客,这里还有人类活动的痕迹。

等我回到英国时候,就已经是秋天了吧,不是上海三十度的白露,而是在家里看着窗外十二度的冷雨。这个时候,我坐火车,会慢慢看清绿色褪去之后的真相,被隐藏的河流,露出了石墙的乡村小屋。特别是,火车开过了南安普顿,进入了新森林(New Forest,英国南部的一个自然保护区),有一段路,如史前的蛮荒毕现,其实是湿地,只不过地面棕褐色的植被显得特别有历史感,披着防寒毡子的马,偶尔会在上面出现,不过我更加期待的是福尔摩斯里巴斯克维尔家的猎犬。

这块地域在晨光夕照的调配下,似乎潜伏着一段被过路人遗忘的历史。在越来越接近伯恩茅斯一个地方,有一处破屋,只剩下了屋顶和看得透的板墙,我猜测它的质地已经和长满了蘑菇的朽木一样,奇幻之时,它也许会慢慢变形为我孩子喜欢的乐高英雄工厂里的战士。

沉闷的、阴郁的英国,培养了我的想象力。我一直认为自己的艺术创造力,略同于把豆腐干炒咸菜,摆盘成一道法国菜式的架子。然而如此丰富的视觉刺激,甚至已经让我用iPhone手机拍照取景的技术,也有所提高。 这种想象力,应该来自自己在除伦敦之外的各个乡村和小镇的游荡。直到有一天,我和有着更多这样乡村经历的人,带着习以为常的想象力,来到了伦敦,在这座拥挤的城市里释放出来,被挤压,被变形,产生了所谓的都市生活,甚至艺术。这种所有的农村只创造一座魔都的手段,是保全乡村的精明。

因此,当我看到在北京,在上海,看到写英文的小咖啡馆,充满了小资产阶级气息的中产阶级会所,把中式家具堆满一屋子的餐馆,内心里总是无限的同情,因为它们没有经过乡村想象力的发酵,怎么能够制造出真正魔都的感觉呢?

当高铁将我如传输带一样,推往北京或者上海的火焰口的时候,我总是全神贯注地吸纳眼前沿途一切,开出了苏南,遍地失去了乡村,它们都变得和北京一样,这是遗憾,几乎所有的乡村被魔都攻陷的遗憾,却也是我每次回国的乐趣,这是为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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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sublexical2013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chinababe' 的评论 :
诗歌要求太高了,我只会读
chinababe 回复 悄悄话 细腻二字,当之莫愧。你若写诗,会怎样?
瓷娃 回复 悄悄话 欣赏不同的文化景观吧!有人喜欢London, 有人偏爱上海;我喜欢both...... 这世界有太多的美丽值得charish.
三木匠 回复 悄悄话 “很多人以为我生活在伦敦,我总是很谦虚地解释,我住在布里斯托” --- 光是住在北京就是一大资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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