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通常是凶嫌一时冲动而突发造成的,情节一般比较简单;过多的犯罪环节只会留下更多的线索,更容易被识破。
方舟子先生说贝志城的嫌疑比孙维还大。
让我们来比较再两种假说:孙维投毒说与贝志城投毒说。
A.“孙维投毒说”:孙维(或孙维加其室友们)因为某些原因(朱令出众,晚归,用别人开水,或奖学金等)而想教训朱令,正好孙维做实验有铊,便放入朱令能接触的地方(开水,咖啡,或化妆品等);岂料朱令身体健康,居然能挺过来,于是再次加大剂量(也可能是一次放毒在很多地方,造成朱令的二次中毒)。事发后清华一味逃避责任,孙维利用其家庭背景向警方施压。贝志城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此假说符合所有公认的基本事实:
1.大学生们为鸡毛小事一时冲动犯罪
2.毒品顺手可得
3.零距离,多次接触受害者
4.高官干预法案的例子在国内人人皆知
此假说可以解释以下现象:
1.孙维及其室友们得知朱令中毒后并不慌张,要求检查自己的生活用品
2.朱令用品失窃
3.面对大众的指责和清华的处罚,孙维及其室友们一味逃避,改名,根本不像是有千古奇冤的样子;最多在网上发动水军应战,不敢与贝志城等法庭对质
4.警方只审问了孙维一人
B.“贝志城投毒说”:贝志城因得不到朱令而下毒手,或故意设局陷害孙维
要认可此假说,你就得要以下假设都成立才行:
1.贝志城暗恋朱令/孙维,被其拒绝
2.贝志城能拿到铊
3.贝志城有下毒的机会
4.贝志城有到朱令宿舍偷东西的机会
请问方舟子及其他孙维辩护人,以上那一条成立?
此假说能解释以上哪些现象?
方舟子先生在科学打假上的理性,在朱令案上都到哪里去了?
本王子相信方舟子先生与孙维没有利益关系,帮她辩护只是一时冲动。还望方舟子先生冷静下来,认个错,不要为一时的脸面毁了一世清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