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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间庵评:
让农民失地不难,
让职工下岗不难,
取消高校毕业生包分配不难
把国企转成民企不难
让事业单位转企不难,
让“国家干部”的身份消失不难,
唯独让官员公示财产难。
* 唐棣之华,偏其反尔。岂不尔思,室是远而。子曰:未之思也,夫何远之有!
* 子曰:有能一日用其力于仁矣乎,我未见力不足者。
* 子曰:我欲仁,斯仁至矣!
* 汤显祖常以为“天下事数招可了”。(明史·汤显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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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西安8月30日电贪腐案件仅一起,资产超千万,500多万元无法说明来源——备受瞩目的陕西“表哥”杨达才案30日上午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这位因在延安“8·26”特大交通事故现场“莞尔一笑”继而被网友搜出多款名表的陕西省安监局原局长,因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面临着法律制裁。对于舆论关注的杨达才多款名表问题,庭审中并未涉及。
根据庭审结果表明,杨达才的千万财产清单可分为两个部分:一个是说得清来源的财产,数字在611余万元,由以下部分组成:即杨达才本人及其妻子、儿子、儿媳四人的工资性收入为197万余元;其妻子退休后经营的餐饮项目收入144万元;其妻子退休前在银行工作时揽储奖金60万元;夫妻二人公积金20万元;加上受贿收入25万元;另有理财及利息收入70余万元;杨达才家亲属赠予30万元;婚丧嫁娶收入65万元。
还有一个是无法说明合法来源的财产,数字在504余万元。对于这个数额,杨达才回答说:“应该是过年过节下属或者同学送礼,不知其目的。”
针对以上的家庭财产,主要针对的是银行存款,还没有涉及到其它形式的财产。所以这样的数额是非常惊人的。
认真分析这笔千万财产,可以从中探究出很多的秘密,尤其是合法与非法之间,界限究竟在哪里?那些来源不明的巨额财产,究竟应该以怎样的性质来予以追究?我们的法律是不是应该有所修改,否则是不是有纵容腐败之嫌疑。
千万财产清单之曝光,有四点值得我们思考:一是关于官员财产公示的难度。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应该说是反腐败的一把利剑,但要推进此项制度却有很大的难度甚至于阻力。仅从杨来说,如果说600余万元是合法财产,这又会引发怎样的联想,无法预料。还不用说那些不合法的财产了。
二是官员及其配偶亲属经商的问题。这实在是一个难题,我们的党纪管的是不是违规经商,也没有完全禁止经商。可是在当前官员权力过大、过于介入经济的现实下,官员之亲属经商就难脱权钱交易之嫌。也许称不上犯罪,但其中的奥妙如何才能说得清。杨之妻子餐饮收入144万元,难道说没有一点与杨有关。
以经商引发开来,官员及其亲属的投资、理财,到底有没有一个合法、合理的范围。毕竟不能因为是个公务员,就要完全限制其亲属的各种可能的合法投资、经商。看来,真正管住官员的权力才是根本之道。
三是关于官员的收受礼金等问题。在中国这个崇尚礼尚往来的社会,逢年过节,送点礼品,似乎已经司空见惯。送礼之时也不一定有什么谋利之嫌,真正的目的还是发展关系,拉近人情,可能算是一种长远投资,以及不得不遵守的潜规则。
前不久,有位县委书记曾说每年这样的礼金在两百万左右,称之为孝敬。说的好听是孝敬,实际上应该算是一种受贿。但却因在法律上有所规避,只能归入来源不明的财产。
因此,引出第四点,也就是在官员财产的性质认定上,有没有必要存在一个来源不明的财产罪行,而应该直接以贪污受贿罪来认定。这也许是反腐败的根本之道。
因为从法律的实践来看,想要准确认定一个官员的贪污受贿之事实,实际上也是非常之难的,特别是两人之间的交易,仅凭口供的确难以确认。因此在对财产的核定上反而是一种好的办法,有利于形成反腐败的威慑力。
这么逆天的事儿都做到了,唉!
其他的还有:
让人死后必须烧掉,(这事儿不难吗?不过我是赞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