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间庵

一间。谓即一来果,由善修圣道故;或生天上,即于彼处定证寂灭。或生人间,即于此处定证寂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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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创造价值吗

(2013-05-28 17:37:33) 下一个
商品的属性包括使用价值和价值。价值是由生产商品的劳动时间决定的。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价格是由(在生产该商品时的)社会平均劳动时间决定的。所以资本家获得利润,即和竞争对手卖同样的价格,利润多于竞争对手,也就是相对成本低,只有两种办法,一是提高效率,降低在生产商品时消耗的劳动时间,一是延长工人的劳动时间,让工人多生产商品而不付酬。

这个经典的劳动价值理论导致了劳动券的发明,并且使劳动成为人类最光荣的社会活动。劳动阶级,成为人类中最光荣、最先进、最应受到尊重的阶级。

这个理论把资本家和房东、股东等人群排除在劳动者之外,因为他们靠资本赚钱,不靠劳动。管理还算是一种劳动,但因为管理者本人往往是资本家,或与资本家属于一个阶级,受到了冷遇。

食利阶层就是社会的寄生虫,应该被消灭。

中学时背下了这些经典的理论,当时就感到困惑,为什么商品的价值不是被使用价值决定的。实际上使用价值虽然被列入商品的一般属性,但只是一个摆设,好像没有使用价值一样。

还有,为什么只说劳动,不说有效劳动。从东山往西山搬石头,也算是劳动,但有什么价值呢?

在学校里,没有人会解答这些问题,你只能背住书上的话,希望在考试时得到好分数。

人有了困惑,就不免要去思考。我琢磨,不说商品价值是由使用价值决定的,大概是因为有些物质,虽然有使用价值,却没有价值(其实是没有价格),比如空气。

但是有些很有价值的东西,它们的价值(价格),似乎并非来自劳动时间,比如钻石。虽然挖钻石需要花费劳动时间,但钻石的价格显然不是由挖钻石的劳动时间决定的。

我没有选择学习经济学,把解决中学时期的这个困惑做为个人的业余爱好,在清闲无事的时候从记忆里翻出来把玩一番。有时候会在读书或看文章时受到一点启示。但基本上没有见到正面的阐述。

我想,在经济学界,这个问题应该有人在解决,甚至已经被解决了(有了共识)。不过,在中国,人们为了一种礼貌或者禁忌,不去对大众挑明这个话题。

不过,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还是若有所悟。

把商品的价格和价值分开,和把物质的现象与本质分开是同一种思维逻辑。价格就是现象,价值就是本质。现在“本质”这个概念受到了严厉的质疑。我觉得这种质疑有一定的道理,本质太玄乎了,它是一种从来不显示的东西。

《庄子》中说,六合之外,圣人存而不论。不是说六合之外不存在,而是说我们无法谈论它,因为我们感知不了。

人总有透过现象看清“本质”的愿望,希望能通过抓住“本质”,撇开纷繁的现象,由博返约,减少思维的负担,相对低成本地对某些事情有个全局性和稳定性的把握(包括理解、控制和预测等)。有时候这个办法似乎是管用的。但是这个办法是靠不住的,它永远来自猜测而不是证明,就像各种股票操作理论的不可靠一样。声称抓住了问题的本质的人,如果他不再密切关注问题的变化,常常会导致可笑的或可悲的结论,在实践中经常造成悲剧。

商品有没有价值?可以说有,也可以说没有。我们能谈论的,只是商品的价格,我们无法谈论商品的价值。

商品的价值或者价格,是由劳动或者说劳动时间决定的吗?

现在,我可以断然地说:NO!

劳动来自于劳动力,而劳动力作为一种特殊商品,有它自己的市场,有它自己的定价系统。劳动的价值/价格来自于劳动力的价值/价格,与商品的价值/价格无关。

商品的价格是由商品的市场决定的。市场是由买家和卖家组成的。市场活动就是买家与卖家达成交换协议实现供需交换的活动。

有人说,商品的价格是由供需关系决定的。这个说法比较中庸,我的看法偏于极端。我认为,商品既然是供出售的,它的价格就是由买家决定的。

在所谓的卖方市场上,似乎是卖家决定价格。但是为什么卖家不是无限地加价呢?为什么他们仍然要给出一个合理的高价呢?因为如果没有买家同意他们的价格,他们的商品就卖不出去。

有人说,在商品中投入的成本决定着价格。这是最朴素的价格观,却也是最幼稚的价格观。

成本一旦进入商品,它就沉没了。如果商品不能以高于成本的价格卖出,卖家应该降价(不考虑开拓新的市场领域或对商品改造后二次销售)。不然的话,他就只能自己消费滞销的商品,或者坐等滞销品成为废品。

所以,商品的价格最终是由买家的支付意愿决定的。而买家的支付意愿,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包括:
对以往的定价的记忆、
对市场行为公平性的估量、
对商品的市场稀缺度的感知和预测(市场竞争,无论是同质竞争还是替代性竞争,都会极大地降低买家对商品稀缺度的感知和预测)、
买家的总体实际购买力、
社会上出现的各种刺激因素(某种恐慌或流行),
以及时尚、体面、美好、健康、环保、纪念、收藏等等加在商品的上可以增加商品吸引力的文化色彩的强弱程度,
等等。

商品的价格与注入商品的劳动或劳动时间基本没有关系。如果说有一点关系,那就是买家出于对同类的劳动的尊重,愿意为卖家和生产者的劳动付费(不过分砍价),而卖家也乐意利用买家的这种心理来为自己的要价辩护或推销。(但是如果买家知道他其实可以不付这个费用,他多少会觉得是个损失。)

买家一般愿意支付商品中的劳动力价格,是人类天良的自然表现,即对社会公平的偏好和对同类的怜悯。有的买家,在处于强大的买方市场中时,以把卖家“砍”得鲜血淋漓为能事(善于这样做的人,往往在发财之后大做慈善),但大多数买家都感到这样做会让自己承受痛苦的心理体验,就好像自己在抢劫一样。

在一篇介绍 intel的CEO的书中,我读到这位CEO忧虑 intel的芯片性能越来越高,边际效用越来越低,可能会失去市场,为了让企业的高性能芯片保有市场,悄悄资助大型游戏等软件开发的故事,更相信是买家决定着商品的价格。对卖家来说,买家就是市场。

有实力的企业能够在某种程度上创造市场,即创造买家,但一般企业只能窥测和跟随市场。在创造市场方面,最有作为的是政府、企业界和知识界精英。他们是社会的领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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