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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圣经看公民不服从

(2020-01-01 18:24:04) 下一个

在最近的几年中,面对政府的不公义,许多基督徒投身于社会运动,例如朱耀明牧师在2014年发动的「让爱与和平占领中环」(简称占中)运动,即以弥迦书「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神同行」(弥6:8)为口号;教会更在2019年积极参与「反送中」运动,在群众聚会中带领群众唱诗歌《Sing Hallelujah to the Lord》,牧师们更手牵手站在警察面前守护抗议的学生。面对政府的不公义,基督徒是否应该积参与不服从的抗命活动呢?本文将从圣经不同的角度,来探讨基督徒对于公民不服从的态度。

首先,我先定义何谓「公民不服从」。公民不服从(Civil Disobedience)是指公民因着自己的良心,为了抗议政府的某些法律或政策,以违法的方式来表达抗议,并希望借此开启与政府和社会的沟通,以促成法律或政策的改变。美国政治哲学家约翰罗尔斯(John Rawls)指出公民不服从的几个特征,包括:针对对象是不正义的法律或政策、是违法的行为、为了进行公共沟通而公开行动、非暴力的行动等。因此,合法的集会游行活动,不属于公民不服从,而属于宪法所保障的表达言论自由的权利。

那么基督徒面对不公义的执政者,是否可以采取公民不服从的态度呢?圣经中关于如何面对政府执政掌权者有许多论述,最直接的经文莫过于使徒保罗所写的罗马书。在罗马书13:1-7指出:「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罚。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惧怕、乃是叫作恶的惧怕。你愿意不惧怕掌权的么.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称赞.因为他是神的用人、是与你有益的。你若作恶、却当惧怕.因为他不是空空的佩剑.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罚那作恶的。所以你们必须顺服、不但是因为刑罚、也是因为良心。你们纳粮、也为这个缘故.因他们是神的差役、常常特管这事。凡人所当得的、就给他.当得粮的、给他纳粮.当得税的、给他上税.当惧怕的、惧怕他.当恭敬的、恭敬他。」

罗马帝国并不是百姓喜悦的政权,它充满强暴,许多地方不合神的心意。当保罗提到「顺服在上掌权者」时,并不是叫我们一味顺服暴君,罗马书13章一开始说「所有生命要顺服在上掌权者」,「顺服」一词由两个希腊文「 hupotasso」连成,「hupo」即「under」或下面,「tasso」可以翻译成「放在」,全句指我们是被神放在这位掌权者以下的群体,就应该懂得尊重和顺服这在上掌权者。再者,保罗在13章所讲述的不是人应当一味地顺服执政掌权,也包括政权应该如何施行德政。首先,『出于』神的『出于』和罗13:1『所』命的『所』,这两字的希腊原文都有『在下面』的含义,意即虽然地上政权有权柄,保罗二次重申他们都是在神之下的权柄。另外,保罗也在罗13:13-14提到政府官员应有的素质:「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惧怕、乃是叫作恶的惧怕。你愿意不惧怕掌权的么.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称赞.因为他是神的用人、是与你有益的。你若作恶、却当惧怕.因为他不是空空的佩剑.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罚那作恶的。」也就是说,政府官员和教会的执事长老一样,应该成为众人的仆人,也就是「公仆」,而不是高高在上为所欲为的人,他们必须按照神的心意去管理百姓,按神的标准赏善罚恶。

那么,面对『不义的政府』,人民是否可以有『合宜的反抗』呢?首先,我列举一些支持的经文如下:

- 出9:1容我的百姓去…(the God of the Hebrews, says: 「Let my people go…「)

- 撒上14:44-45扫罗说:「约拿单哪,你定要死!若不然,愿神重重地降罚与我。」百姓对扫罗说:「约拿单在以色列人中这样大行拯救,岂可使他死呢?断乎不可!我们指着永生的耶和华起誓,连他的一根头发也不可落地,因为他今日与神一同做事。」于是百姓救约拿单免了死亡。

- 王下11:1-16亚哈谢的母亲亚她利雅见她儿子死了,就起来剿灭王室。 …约阿施和他的乳母藏在耶和华的殿里六年;亚她利雅篡了国位。 …看见王照例站在柱旁,百夫长和吹号的人侍立在王左右,国中的众民欢乐吹号;亚她利雅就撕裂衣服,喊叫说:「反了!反了!」祭司耶何耶大吩咐管辖军兵的百夫长说:「将她赶出班外,凡跟随她的必用刀杀死!」因为祭司说「不可在耶和华殿里杀她」,众兵就闪开让她去;她从马路上王宫去,便在那里被杀。

- 赛1:21-24从前充满了公平,公义居在其中,现今却有凶手居住。 …你的官长居心悖逆,与盗贼作伴,各都喜爱贿赂,追求赃私。他们不为孤儿伸冤;寡妇的案件也不得呈到他们面前。因此,主万军之耶和华、以色列的大能者说:哎!我要向我的对头雪恨,向我的敌人报仇。

- 摩5:11-24你们践踏贫民…我知道你们的罪过何等多,你们的罪恶何等大。你们苦待义人,收受贿赂,在城门口屈枉穷乏人。 …我厌恶你们的节期…要使你们歌唱的声音远离我,因为我不听你们弹琴的响声。惟愿公平如大水滚滚,使公义如江河滔滔。

- 启18:3-8 因为列国都被她邪淫大怒的酒倾倒了。地上的君王与她行淫;地上的客商因她奢华太过就发了财。我又听见从天上有声音说:我的民哪,你们要从那城出来,免得与她一同有罪,受她所受的灾殃;因她的罪恶滔天;… 所以在一天之内,她的灾殃要一齐来到,就是死亡、悲哀、饥荒。她又要被火烧尽了,因为审判她的主神大有能力。

- 徒5:29彼得和众使徒回答说:『顺从神,不顺从人,是应当的。 』

此外,但以理本人就是一个公民不服从的实例。在大利乌王统治时期,由但以理当首相,政敌想要抓住但以理的把柄来攻击他。然而但以理行事端正,没有什么可以抓的把柄。于是政敌们就说「除非从但以理的宗教信仰下手,否则我们找不到任何指控他的理由。」因此,大臣们怂恿大利乌王颁布一道新的法律,就是「无论什么人,在三十天内不得向任何神明祈祷,或向任何人求什么,只准向大乌利王祈求。谁违犯这禁令,谁就得被扔进狮子坑」。虽然但以理知道「禁止向神明祷告」的法律已经签署颁布了,但是但以理照着往常的习惯,依然每天三次向上帝献上感谢和祷告。不服从大利乌王的法律,选择违法,也因此被丢进狮子坑中。但因着上帝的保守,使得但以理没有被狮子所伤害,最后仍能够安全离开。

尽管有许多经文支持人民对不义的政府可以有合宜的反抗,但也要同时参考使徒彼得给当时在患难逼迫中的基督徒的劝勉:「你们为主的缘故、要顺服人的一切制度、或是在上的君王、或是君王所派罚恶赏善的臣宰。因为神的旨意原是要你们行善、可以堵住那糊涂无知人的口。「(彼前2:13-15) 「你们作仆人的、凡事要存敬畏的心顺服主人.不但顺服那善良温和的、就是那乖僻的也要顺服。倘若人为叫良心对得住神、就忍受冤屈的苦楚、这是可喜爱的。你们若因犯罪受责打、能忍耐、有什么可夸的呢.但你们若因行善受苦、能忍耐、这在神看是可喜爱的。」(彼前2:18-20)顺服敬畏神的主人是比较容易的,真正考验是遇到乖僻的主人的时候,正如中国的基督徒公民要顺服逼迫宗教和言论自由的中共政权。如同四川成都秋雨之福圣约教会的王怡牧师,过去因每年在六月四日举办祷告会并关怀政治犯家属屡次触怒政府当局,也按圣经公开提出中共国家主席习近平不悔改一样要灭亡等言论,被中共政权指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和「非法经营罪」遭判刑9年,虽然他一向教导基督徒要按照圣经「顺服掌权者」,甚至在教会受逼迫时,也愿意顺服政府对基督徒身体上的限制和财产剥夺,但仍然要面对坐牢九年的结果,我相信这些为主受逼迫的牧者和肢体,在耶稣基督再来时必会得到那不能朽坏的冠冕。 (林前9:24-25)

 

        综上所述,基督徒应该成为一个好公民,也顺服国家法律与制度,但并不是无条件的绝对顺服。倘若政策或法律的规范破坏了公义,基于对上帝的信心与自己的良心,基督徒有「公民不服从」的权利,因为「顺从神,不顺从人,是应当的。」(使徒行传5章29节)。只是为了良心而行使这个权利,是需要有付出代价的体悟。如圣经所说「凡立志在基督耶稣里敬虔度日的也都要受逼迫」(提摩太后书3章12节)。被法律所处罚,就是需付出的代价。我了解不是每一位基督徒都认同王怡牧师、支持反送中运动的教会与牧师所选择的路线,但我认为我们应该为每一位愿意站在前线、凭着无亏的良心与政府抗争的弟兄姐妹日夜祷告,求主记念他们的摆上,相信主在一切事上掌权,当洪水泛滥之时,耶和华依然坐着为王。 (诗29:10)

 

参考资料:

蔡少琪,圣经和不同神学家等看如何顺服在上掌权者,网址:http://www.chinesetheology.com/HowToObeyGovernments.htm

张逸萍,基督徒看「公民抗命」的问题,网址:http://www.chineseapologetics.net/others/civil-disobey.htm?fbclid=IwAR2MqTQnbLZwqFePbX_f2lXQO17qYpVVN3wzM2N2dRx25lpJVV5TzV9P_xM

基要书室,基督徒反对公民抗命的八个原因,网址:http://fundamentalbook.christiangospelhall.org/article177.html

施佳良,「公民不服从」与「顺服权柄」的两难? ,传扬论坛,网址:https://weproclaimhim.com/?p=6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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