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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悲摧了,小伙网上骂信访官员被刑拘

(2013-05-23 19:53:45) 下一个

 裴某是一个90后,高中毕业后,就在南阳淅川的一家宾馆打工,由于踏实肯干,为人忠厚,深得老板喜爱和同事尊重,便很快被提到经理位置。
  小 裴工作之余,没事也上上网看看新闻聊聊天什么的。有一天,小裴在网上看到一些贴子,贴子称本地一干部杨某被南阳纪委双规,而很多人都认为杨某不可能有经济 问题,只是在官场上不怎么会处事,容易得罪人,怀疑是遭人陷害,更有人在网上发贴,称杨某及其身边工作人员在双规期间惨遭毒打。并且贴里直指南阳纪委信访 办副主任赵群峰为杨某案子的主使。
  善良正直的小裴认为赵群峰副主任身为政府官员,不应该鸡肠小肚,更不应该违法办案,便在贴子后跟贴,质疑其办案违法,并在贴子后骂了赵群峰。
  小裴认为,自己无非也就路过不过,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过了几天也就忘了这事。
谁知几天后,几个自称是南阳纪委派来的人找到他所工作的宾馆,并质问他是否发贴了。老实本分的小裴当即承认自己发贴了,并表示承认错误,以后不再发了。但是这几个人还是带走了小裴。随后又便对他宣布:你已经构成诽谤罪,现对你进行刑事拘留。
  于是,做梦也没想到,平时网上看到的经常有人发贴被刑拘的事情落到了自己头上。虽然他一再解释,自己只是发表一下看法,并表示赔礼道歉,但也无济于是。刚刚新婚才一个月的小裴便被关进了拘留所。
  据称,随后,小裴工作的宾馆又被工商、税务等多部门“围剿”。
  5月23日早晨,小裴经过8天的拘留,终于走出了拘留所的大门。不过,诡异的是,相关部门让他在拘留通知书上签了字,但并未给他或者家属。直到释放了,小裴找他们要,他们称一周后来拿吧。
  记者查阅了相关法律,关于诽谤罪犯本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这里所谓“告诉的才处理”,是指犯诽谤罪,被害人告发的,法院才受理,否则不受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例如,因诽谤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引起当地群众公愤的;诽谤外国人影响国际关系的,等等,如果受害人不告诉或不能告诉,人民检察院应提起公诉。
  至于上述小裴的案子中,“被害人”赵群峰是否向法院告发并受理,还须等相关部门回应。
  相 关评论:自从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政府、监督政府,同时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之后,不少地方 政府官员都表达了对媒体监督和批评报道的态度。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副市长刘敬民表示,媒体不能光说好话,而要发挥舆论监督功能,多反映老百姓的声音,北 京就是在媒体批评中成长的。
  政府官员这种积极、坦诚的态度令人欣慰,但是在现实中,人民批评政府、监督政府,仍面临重重障碍,甚至面临风险。 湖北十堰市郧西县公民陈永刚开始在网上发帖,批评当地的工作,尤其是郧西县正在全力打造的“牛郎织女之乡”工程,认为这是斥巨资搞形象工程。陈永刚被郧西 县警方行政拘留8天,罪名为“侮辱诽谤他人”。此后,上级公安机关通过审查复核认定该案违反程序,并责令郧西县公安局依法撤销对陈永刚的拘留决定,并向陈 赔礼道歉、国家赔偿,同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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