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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留好!雄文拜读!我们(智人)从东非大草原出发走到...
回复 '走过路过没错过' 的评论 : 多谢您雅临点评,...
回复 '枪迷球迷' 的评论 : 多谢枪兄雅临,“也应了...
回复 '新林院' 的评论 : 多谢您的分享。我估计主要...
可以肯定的是,在现有的联合国框架下,以后还会有更多...
博主这个观察“此事也凸显了国际上无偿援助的不可行。...
【如果普京因战争垮台,获得政权的更有可能是比他更大...
回复 '花似鹿葱' 的评论 : 花姐周末愉快!这一点恰...
“江南为橘江北为枳,俄罗斯这个土壤,注定要经历普帝...
回复 'diaoerlang' 的评论 : 是的,毫无强制力。那欧洲...
禁评反掌易,论道服心难。
文帝立诽木,厉王监谤言。
疏流民意顺,阻水御舟翻。
至理何须辩,昭昭自了然。
““诽木”,即”诽谤木“,华表的前身,本是供百姓书写各种意见和建议的。”诽谤“这个词,在秦朝以前都是褒义,就是提意见。 汉文帝效法舜帝而立之,广开言路,遂有”文景之治“。周厉王则派人监视发表不同意见的人,把他们抓起来杀掉,最终被老百姓推翻。
呵呵,此人不长记性,劣句恶行到处都是,小辫子一抓一大把,还不知收敛一点。他自己的博客上,是公开藐视版权的,跟贴给他贴进去了,再晒晒太阳。:)
简直是无耻!!您给个link,我到诗坛揭露一下。
揖谢南客兄赐句,转贴乃举手之劳,不足挂齿。“同为言志人”,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