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格律诗,时常会为了意境或语言上的顺畅而做“拗救”,其规则自是记住即可。然俺天生带有点不安分的基因,自幼不喜死记硬背,总想探究一下有没有道理。于是这里就根据自己的拙见,试着推演一下,不当之处,还请各位诗友趁着美国国庆,不吝炮弹是幸。
1. 格律的原则:马蹄韵与阴阳调和
马蹄韵:大家知道,格律诗的平仄原则基本上是平平仄仄相间,也叫做“马蹄韵”。如果要想抑扬顿挫,自然是平仄相间最好;但如果一字一换平仄,则读起来要费点力气。根据俺的歪理邪说,这有点像电子器件的能耗原理,flip bit作0与1之间的转换时最耗能量。这就是所谓的“拗口”,科学上大致可以用平均读一个字耗费的能量来表征。当然,其他条件需要相同,北京人和上海人,花脸嗓门的和柔声细气的,这都不好比哈。另外,由于随着汉语的发展,大量引入了双字词,这样两字一换平仄就是兼顾音调起伏和读之顺口的优化选择。
246分明:同是因为双字词的原因,246的位置在音韵上就显得比135重要一些,尤其是汉语里有大量的偏正式词语。要在双声词组成的句子中产生对比,一般而言变2,4,6比1,3,5更有效。比如“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这两句相比变了13的平仄而未变2,4,读起来对比度似乎就不如格律诗中首句入韵的头两句明显。因此246有定则,违反之则“拗”;而135则相对灵活。
阴阳调和,对比鲜明:在格律诗中,可以说,平为阳,仄为阴,每一句都是平仄相间,调和阴阳。就句而言,出句为阴,对句为阳。一出一对,先抑后扬;粘对有序,顺理成章。出句无妨“滋阴”,故13处换平为仄可以允许;同理,对句无妨“补阳”,13处换仄为平也不违反原则。出句和对句,复应视作一个整体,因为如无出句,欲“对”与“阿谁”?是为“相反相成”者也。诵诗,自然不会出句读完了2分钟才念对句,那可真是黄花菜都凉了也!一定是出句余韵未落,对句就要跟上。一点愚见:这也是可以用对句救出句之拗的原理所在,它体现了我国古代哲学注重整体的思想,而非以错纠错也。
粘对的原则,也决定了一些拗无法救。比如,第二字是绝对不能拗的,因为一拗就要么失粘,要么失对。如果一定要拗,只能作“折腰体”拗律处理。同理,一般七言格律诗的第四字也是不可拗的,因为它其实发源自五言格律的第二字。而阴阳对比分明,决定了尾字同样不能拗,所以应是“246尾分明”
以上三条原则中,阴阳平衡及246尾分明比马蹄韵的原则要重要。违反这两者的拗必救,而违反马蹄韵的小拗通常可救可不救。
2. 五言句式的拗救推演
以下俺们利用上面的原则,推演一下各种拗救。救拗,不可改246 的平仄,否则拗上加拗;而只能将3/5位的平仄从正格反转一下而救之,缺仄则补仄,缺平则补平,还是要达到阴阳调和而对比分明。1位则因为通常不论,而且通常距离拗处较远,一般不能用来拗救,但特定情况第一字平仄逆转可以造成“拗”。因七言发展自五言,这里为简洁清晰起见,权以五言为例,一一讨论四种可能的句式,然后兼顾一些七言的情况。
(a)平平仄仄平 :“孤平”还是“缺平”拗救?
这是唯一一个第一字就会造成拗的情况。如作“仄平仄仄平”,则此对句平仄力量对比反转,有略欠阳气之嫌疑。此时宜补上一个平声字,而2,4,尾均不能动,唯一的办法是把第三字从正格的仄声反转成平声,为“仄平平仄平”。这就是大家熟悉的“孤平”拗救。
由于救之前两个平声字不相邻,而救之后有23位相邻的两个平声字,所以清人总结时称之为避“孤平”。但这样的称呼造成了很多混淆,甚至出现了启功先生“两仄夹一平”便是孤平的说法,与实际的格律脱节。如果按这个定义,出句“仄仄仄平仄”必定是孤平了,甚至七言“仄平仄仄仄平平”也成了孤平。可是这样的句子比比皆是也。
所以我认为,所谓“孤平”,本质上是对句“缺平”,需要补一个平声字。而这个句式下只能补在第三位,所以给了人们避免“孤平”的假象。这样就可以解释为何出句“仄仄仄平仄”不算孤平:出句本就为阴,故其135不存在“缺平(阳)”的问题。而对句中偶尔使用的“仄仄平仄平”(如“死亦为鬼雄”)也不算孤平,因为其正格为“仄仄仄平平”,仍然是两个平声字,不缺“平”也。
第二字和尾字已经说了,不可拗。
第三字仄改平,“平平平仄平”,无妨,因为如上所述对句本就为阳,可以补阳。这样的句式倒是常用于对句拗救,下文会涉及。当然也有人认为,此处按照马蹄韵的原则,是小拗,因最后三字“平仄平”,一字一个变换,确有些道理。但显然无大碍,否则孤平拗救过的“仄平平仄平”,不也有同样的问题?至少可以看出,这相对于阴阳失衡,是比较次要的问题。
第四字如拗成平,则本句必须补仄,而第一位不算数,第三位本来正格就为仄,起不到“补“的目的,所以若拗只能算出律,无法救之。
至此“平平仄仄平”所有的情况讨论完毕。这里俺主要的观点是,“孤平“,若改称“对句缺平”,可能会有助于避免很多误解。
(b)仄仄仄平平: “三平尾”是否出律?
这个句式第一字不论、第二及尾字不可拗。
第三字若反转为平,则是“仄仄平平平”,称三平尾。应该说,这样并没有违反阴阳原则,平声句第三字“补阳”,无不可。一般认为,避免三平尾的主要原因是三个平声字结尾嫌音律单调,尤其是如果分成两段,“仄仄/平平平”。但事实上,因其没有违背阴阳平衡,唐人格律中三平尾也不少见。著名的拗律《黄鹤楼》自是不必说,而杜甫的一首五排《大云寺之三》里就有两个三平尾:“夜深殿突兀,风动金琅珰。”。“玉繩回斷絕,鐵鳳森翱翔。”李贺的五律也有“谁知泥忆云,望断梨花春”。个人觉得,三平未必就坏,毕竟有阴平阳平可以调整声调,是否可行全看可否自然地符合全诗的意境。如《黄鹤楼》的“空悠悠”,三个阴平,但用得正有“悠悠”之感。七言中三平尾则比较少,也许是因为多了两个字,有回旋余地,更容易避免之。
第四字若拗为仄,则需补平,这里只能把第三字反转为平以救之,如“死亦为鬼雄”。一般而言,“仄仄平仄平”单独出现的情况比较少见。李清照的情况,是和出句“平平仄平仄”相对的。
(c)平平平仄仄: 特殊拗
这个句式第一字一般不论、第二及尾字不可拗。
第三字若反转为仄,则是“平平仄仄仄”,称三仄尾。和三平一样,这样也没有违反阴阳原则,出句第三字“滋阴”,无不可。避之的唯一理由和三平一样,是容易造成尾三字音韵单调。但仄声毕竟有上入去三声,所以有个说法,三仄尾比三平尾问题要小,正是因为仄声的变化更多。龙兄和俺都认为有理。格律诗中,三仄尾也确实比三平尾常见。五言中,甚至作“仄平仄仄仄”偶尔也是有的,但七言“仄仄仄平仄仄仄”就很少见了,一般可以用多出的两字避免拗成这个样子。
第四字若拗为平,则需补仄,这里只能把第三字反转为仄以救之,作“平平仄平仄”。这成为“特殊拗”,在唐诗中屡见不鲜。如王勃“无为在歧路”,王之涣“羌笛何须怨杨柳”。杜甫收入《三百首》的五律中,一多半有这种特殊拗。不排除是诗人们使得音律更加多样化而有意为之。也可再次看出,结尾的“仄平仄”虽然不符合马蹄韵,有点小拗,但不是大问题。
相对“平平仄平仄”而言,“仄平仄平仄”就没有那么常见了,大概是flip bit 太多了,更拗;其对应的七言句“仄仄仄平仄平仄”就更少见一些。
(d)仄仄平平仄: 对句救拗
这个句式第一字不论、第二及尾字不可拗。
第三字若反转为仄,则是“仄仄仄平仄”,没有违反阴阳原则,出句第三字“滋阴”而已,可以不救。如果是第四字拗成仄声,作“仄仄平仄仄”或者“仄仄仄仄仄”,那就必须救了。第一字不管用,第三字本来正格式就是平声,无法用来反转而补平。因此这里无法本句救,而只能用对句救了。对句也是第一字不算数,只能用第三字救,即为“平平平仄平”。这个对句救的方法,不乏名家名句,如白居易“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李商隐“向晚意不适,驱车登古原”,杜甫“草木岁月晚,关河霜雪清”,七言有陆游的“一身报国有万死,两鬓向人无再青。”(这里“无”字兼作孤平拗救)。如上所述,这是利用出对句相反相成,视之一体而为之。
至此,所有拗救“推演”完毕。我查了一下,好像确实也只有这几种拗救法。歪理邪说,抛砖引玉,仅供大家参考。祝各位节日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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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都同意,三平建议还是能避免就避免,否则,会被多数人否定滴~ - Eragon - ♂
(0 bytes) (2 reads) 07/03/2015 20:31:37
• 同意龙兄的看法,尤其是七言的情况。另一方面,俺倒是觉得您这样既有天分又兼通诗词音乐的高才,不妨在音律上去做一些... - 阿留 - ♂ (1568 bytes) (17 reads) 07/04/2015 04:10:53
• 找到了当年的讨论,是yuanxiang兄提的,供参考: - 阿留 - ♂ (112 bytes) (2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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揖谢沁文兄雅赞赐句,实在过奖。珍藏起来,当成兄台对俺的鞭策吧!
惟勤且谨(平平仄仄),必是留侯(仄仄平平);
其精又广(平平仄仄),可识渊流(仄仄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