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告诉我政府可以不爱,但要爱国。我告诉他,国家就是政府,没有政府的地方不叫国家,叫地区。爱国是个洗脑词,国家是没必要去爱的,我们建立国家,是为了爱自己,是为了更有效地爱自己,倘若一个国家妨碍了每个公民爱自己的目的,那不要它也罢。
我不认为美国人有多爱国,只是对国满意罢了。不满意者烧国旗,不也没事吗?需要爱的国家,国旗是绝不允许烧的。正如需要孝的家庭,父母是不许违背的。此皆属变态。只要立足人权和自由,我们就能看明白:有不爱国的自由,那国家庶几令人满意矣;有不爱父母的自由,那父母庶几真值得爱矣。
国家不神圣,土地难道神圣?我也觉得不然。人生而享有土地权,如同生而拥有家里的椅子桌子一样,喜欢之即可;爱之,则嫌肉麻矣。农民收成不好,也经常咒骂天地。天地乃农民倚以为生者,犹可咒骂,况其它乎?天地默而不言,不为赞存,不为咒亡,四时行焉,万物生焉,说不上神圣。
在中国,很多被称为汉奸的人,只不过是爱个人胜过爱民族爱国家的人,这有什么错?个人是实实在在,可触摸的。民族、国家是虚无缥缈的。
国家,应该是不巧生在同一块土地上的人,自愿组成的保护自己的联合体。别提什么同胞和血浓于水什么的,就是不巧生在同一块土地上,不巧又说同一种语言。国家的组成,目标再神圣,也不能和保护每个个体的目标相冲突,否则,它就毫无意义。人权必须大于主权,否则,主权就等于奴隶主之权。
有人把歌颂当权者视为洗脑,我不这么认为。这是说谎,谁都知道,没有武力为后盾,一点效果都没有。真正的洗脑,是灌输国家,民族,文化等辉煌的观念,即使后来民主了,你仍会采用专制的思维行事。这种洗脑,很多自称的自由主义者都无法抵御。
凡是爱用“汉奸”这词的,必为脑残或野心家。“汉奸”这词的诞生,本身就是思维懒惰和无能的表现,它根本不该存在于文明世界,它必定是和集体主义和国家主义遥相呼应的,它之存在,一定隐含着对集体主义和国家主义的承认,当然,也是个人在思想上接受奴役的开始。
爱国,只能当成一种消遣和娱乐,一旦超出消遣和娱乐,你就会被那个国所消遣和娱乐。
我从不同情哈马斯这类“弱者”,在一个相对已较公平的全球竞争时代,“弱者”的弱,基本上是自造孽。那些假装哀嚎博取同情的民族,基本上都是没有也不肯建立良好制度的民族,他们只知对内奴役,他们恨西方,不过因为西方开放的文明映衬出了他们的陈腐传统,好像清晨一束灿烂的阳光照射在布满跳蚤的床榻上。
我感觉普通中国农民是没有多少民族自豪感的,如果打开天窗让他们选择一种更好的生活,他们一定不会舍弃。中国人的自豪感是被中国读书人和流氓联合铸造而成,这是一个无耻的阴谋,前者藉此获得一点虚幻的文化自豪,后者则可放心躺在上面行使奴役。
“崇洋媚外”这词不知是哪个流氓发明的,津巴布韦、索马里、刚果、委内瑞拉、朝鲜这些是不是外,是不是洋?除了一小撮“别有用心”的人夸它们,谁去崇,谁去媚?人们崇的只是欧美那些制度良好的发达国家,正常人只有“崇好媚贤,没有什么“崇洋媚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