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明月
近年来,关于非法贩卖人体器官,偷盗人体器官,以及与此相关的绑架、谋杀等等消息不绝于耳。 无论是谎言还是真实,无论是谣言还是辟谣,都已经对社会安定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2012年4月新华社报道,中国警方在北京等18个省市展开集中行动,打击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犯罪。行动共打掉人体器官“黑中介”团伙28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37名,铲除移植器官窝点13处。中国公安部称,贩卖人体器官的团伙之间相互联系,通过互联网招募活体器官提供者,网络涉及中国18个省市。其中一个卖肾中介杜某说,2011年年初,他在网上认识了一个叫“大明”的人,说可以给他介绍高薪工作,他便按照大明给的地址去了广州,到广州的第三天,大明找他一起吃晚饭,杜某喝了点啤酒后睡了过去,等其再次醒来,发现自己躺在一个地下室里,身上吊着盐水,一个护理人员陪着他,床头还放了3万元钱,而自己的一个肾没了!但他没有报警,而是选择拿着3万元“酬劳”回了江苏老家。2012年3月,他跟大明做起卖肾生意。
贩卖人体器官屡禁不止,除了犯罪成本低,利润高,更重要的是政府管理问题。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8年,全国累计完成肾移植86800例;肝移植14643例;心脏移植和肺移植分别为717例和165例;小肠移植17例;胰肾联合移植209例。其中多少是来自非法渠道? 非法贩卖人体器官的背后有多少人失去健康,甚至生命? 谁也不知道。这种人命关天的事情,政府责无旁贷。要知道,中国能够进行器官移植的医院几乎全部在政府控制之下,只要实行器官移植来源实名制,对使用来源不明器官的医生、医院和非法贩卖人体器官者同罪,非法贩卖人体器官马上就会失去市场。否则,在巨大利润前面,什么严打,运动,都阻挡不了这些犯罪分子。而且没有医生、医院的专业知识和金钱,非法贩卖人体器官根本无法进行。所以相关医生、医院才是主犯,打击“黑中介”根本是舍本求末,无法杜绝人体器官非法买卖。
最让人担心的是政府是否支持贩卖人体器官? 否则“菜刀”,“网络”,都实名制了,为什么器官移植来源不能实名制? 2003年王立军在锦州创办了“锦州市公安局现场心理研究中心” 2006年9月17日王立军曾在“光华创新特别贡献奖”颁奖大会上“感言”中坦承:他们的研究中心就是为器官移植提供器官供体的。他无意中说出“我们的科技成果是几千个现场集约的结晶”,也就是两年中他们做了几千次人体器官摘取。这些器官的来源在哪里?为何会有这样多匹配的移植器官?要知道,在2000年和2005年之间中国大陆死刑犯的处决数量平均每年1616人。而死囚器官还受“组织配型”、“冷缺血时间”、处决时间和地域等的限制,利用率也不过30%。 而2003年中国的“器官捐献”数字还是零,经过多年的努力,2006 年仅有22位死者家属同意捐出亲人的器官。
所以,为了让中国人有免予恐惧的环境,器官移植公开实名制刻不容缓。而且也只有实名公开,才能杜绝有关谣言。